返回第二百三十章 那个女孩离开了(1 / 2)重生之我真只有一个女朋友首页

次日。

小白单车最大股东,既董事长,将股份全额转让给孙若洲。

辞去董事长一职。

当这份股权转让书送到孙若洲面前的时候,他懵了。

“怎么回事?”

孙若洲有点焦急。

秘书支支吾吾的不说话。

“我问你怎么回事?”

孙若洲提高了声音。

“董事长,她走了。”

孙若洲直接站起了身:“去哪了?”

秘书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你没问吗?”

“问了没说。”

“什么时候走的?”

“不知道,走的时候我也不知道。”

秘书想了想:“早上十点的飞机。”

孙若洲打开手机一看,九点四十。

他连股权转让书都没签,直接就冲出门去。

开着车加速往机场赶去。

孙若洲打通了柴萌萌的电话:“喂,你要去哪?”

柴萌萌没有回复这句话。

“祝你幸福啊。”

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孙若洲边找人边打电话。

找遍了机场也没找到人。

他走出机场,瘫坐在了地上。

垂下头,心痛。

终究还是没留住她。

这时,秘书也急匆匆的赶到了。

“孙总,柴董去了魔都坐飞机,没有在龙城坐。”

孙若洲还是垂着头。

他能不知道嘛?

就算现在去魔都,也赶不上了。

只是他在幻想,他幻想柴萌萌不回远去异国他乡,没想到还是离开了。

去了一个他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这次他的离去是多么的坚决。

连句离别的话都没有,就这么悄咪咪的离开了。

“她走的时候说什么了吗?”

秘书摇了摇头:“就只是让我写了份合同交给你,就没了。”

孙若洲迷茫的点了点头。

那个女孩终于还是离开了,留不住了。

正当万般悲痛之际,一条短信发了过来。

“再见了,我最爱的男孩,我爱了四年的男孩,我唯一爱过的男孩。”

“走了哈,我最爱的大浑蛋啊。”

孙若洲狂潮般的泪水逐渐涌出。

每一句话,仿佛都在戳他的心啊。

昨天的事情她还是知道了。

一定是有人拍视频传到网上了。

“你要去哪?”

孙若洲手颤抖的打出这句话,泪水灌湿了手机屏幕。

“天涯海角,你永远找不见的地方。”

孙若洲不甘心:“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

“这位女士,飞机即将起飞,请将手机关机。”

“好!”

柴萌萌点了点头,也不再回孙若洲的话。

就这样了吧。

往事不堪回首。

就这样结束了吧。

柴萌萌轻抚手中的相框,上面正是她和孙若洲的婚纱照。

笑着笑着,就哭了。

眼泪夺眶而出。

止不住的流。

“孩子啊,舍不得就不要走了啊。”

柴萌萌身旁的一个大妈劝说道。

“他的世界,我只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罢了。”

柴萌萌苦笑一声道。

大妈不说话了。

柴萌萌轻轻摸了摸肚子,很明显,那里也隆起了一小块肚皮。

飞机起飞的过程中。

她抬头看了一眼远方。

就这样吧。

再也不见。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起。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终。

从一开始的开始。

正因为孙若洲的这句话,两人才走到了一起。

现在,柴萌萌因为这句话分开了。

缘分四起。

缘分已尽。

飞机平行升空,最终稳定。

柴萌萌最后在看了一眼窗外,拉下了窗。

…………

孙若洲擦干了眼泪,缓缓起身。

开车带着秘书离开了。

签了那个合同后,孙若洲把秘书送回去,然后自己去了酒店。

柳诺诺也在呢。

孙若洲在门外深呼了几口气,调整好状态。

“哟,一家子都在呢?”

一进门,孙若洲笑道。

“给,你爸给你买的玉观音。”

李芳把一个小盒子递了过来。

孙若洲拿起,打开一看。

璞玉无暇。

他戴在了头上,放进衣服了。

世间传说。

古往今来,玉都是避邪之物,具说玉一旦戴在身上,便不可轻易地摘下来,因为玉是有灵性的,如果有一日你佩戴的玉掉了,那么说明那块玉已经帮你挡了一劫,千万不要重新戴上,而是应该用红布小心包好,收藏起来,另买一块玉去开光后再戴。

但要切记,已经戴在身上的玉不要长时间摘下,否则会有祸事发生,这也是它邪性的说法。

另外有一则民间故事,说的是一个蒙古族小伙子,心地善良,在一次放牧中救了一头鹿。

小鹿为了答谢救命之恩,从中吐出一块玉石送与他,他回家后不慎将其丢到了羊圈,第二天他发现羊的数量倍增。

然后他又将玉石放入粮罐,粮的数量也倍增……。此事被贪心的王爷知道后,他便千方百计的将玉石抢到了手,可是玉石到他手中后却变成了真正的石头……

几经周折,物归原主,玉石又恢复了灵性,蒙古族小伙子就带上它周游于各牧场间,使众多贫困的牧民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来少数民族也是坚信玉石的灵性的。

自古以来玉石翡翠就因其绚烂的色彩、细腻的质地和坚硬不易碎的特质受到中国人们的喜爱。中国人对玉石翡翠的感情倾注了我们的生活理念和做人原则,在中国流传着很多关于翡翠的故事,这些故事中有悲有喜,代表了我们古代对于玉石翡翠的喜爱。

这些也都是传说中的故事了,该不该信孙若洲不知道。

但是玉有没有灵性。

孙若洲是有点信的。

这个在地底存在了千年之久的东西,很难没有灵性。

这是孙若洲以为的。

石之美者为玉。

国人对玉的喜爱程度,足以媲美外国人对钻石的喜爱程度。

晚上能发光的不是玉。

孙若洲笑了笑,抬头看了一眼柳诺诺。

一眼就看到了手腕的那个桌子。

孙家并不是什么世家,也没有什么传世手镯。

那只手镯是李芳给柳诺诺买的。

看得出。

柳诺诺挺喜欢的。

孙若洲眯了眯眼。

那他妈是买了一个还是两个呢?

手镯肯定是在云省买的。

在知道柳诺诺怀孕之前买的。

如果只买一个的话。

那么就是他们认定了柳诺诺了。

如果是两个的话…………

“妈,出去买点饭吧。”

“和你爸去。”

“爸?”

“恩!”

最后,孙若洲和孙明成就出去了。

“我妈真偏心啊。”

孙若洲笑了笑:“现在我在家里的地位最低了吧。”

“看样子,应该是。”

孙明成嘿嘿一笑。

孙若洲捏了捏鼻子:“买了几个镯子啊。”

孙明成伸出四个手指。

“你妈,豆豆,诺诺。”

孙若洲插嘴了:“还有一个是给萌萌的吧。”

孙明成点了点头:“那孩子去哪了?”

孙若洲眯了眯眼,不说话。

买完饭后,两人就回了酒店。

…………

孙若洲坐在床上问道“对了,诺诺家里出什么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