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沈豪是个不错的少年,又实际救了邹婷两次。
所以邹父邹母也就默许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后面发生的那些波折罢了。
但现在邹婷的病既然好了,还要接受沈豪的钱味道就好像有点不对劲了。
似乎是一项什么交换一样。
邹家现在虽然可以说是倾家荡产了,还欠了亲戚朋友不少钱,但邹父的骨气还是有的。
自己可不是卖女儿的人。
就算以后女儿真的和沈豪走到一起,现在自己也不能用他的钱。
其实邹父邹母不知道的是,邹婷现在手里也有不少钱。
多的不说,几十万也是有的,足够买下自家原来的房子绰绰有余。
这些都是沈豪给她的,虽然她不想要,但沈豪哥哥说自己的女人都有的。
邹婷现在早已自认为是沈豪哥哥的乖乖小媳妇,一听这话就接受了。
自己才不要输给那些女人。
这些钱自己给沈豪哥哥保管好,以后什么时候他需要再还给他。
但这笔钱她可不敢让父母知道,现在也陷入了两难。
在沈豪的反复劝说下,邹父还是不同意,最终坚持将70多万退给了沈豪。
最后沈豪只能和邹婷商量,自己将邹家原来的房子买下来,并登记成了邹婷的名字。
然后邹婷再跟父母说自己习惯了原来的书房环境,要求将原来的房子租下来。
邹家已经在这房子里住了十几年,邹婷这么说再正常不过。
而女儿又是高三最后一年,有个好的学习环境非常重要,邹父邹母当然会尊重她的意见。
就这样,在付了低廉的“租金”后,邹家人又搬回了原来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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