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本该是阴暗的,今夜的天却很亮,只是亮的有些压抑,让人喘不过气来。 云一片片堆积在天上,像是一点浓墨晕染开来。空中猛地划过一道亮光,紧接着是一声响雷。 连烨在门内看了一眼天色,冲外面的二人叫道:“快进来吧,不然被浇成落汤鸡我可不负责!” 果然,二人刚刚进屋,雨丝就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 大风凶猛地刮过,卷起一切可以卷走的东西,雨丝银如白线,借着风势飘飘摇摇地落下,一波接着一波,转眼间地面已经浇了个湿透。 暴雨急急落下,眨眼间九离山已经笼罩在风雨之中,风声如同吼叫的猛兽,让人心惊胆战。 风声中忽然响起一声清脆的噼啪声,伴着归鸟的哀鸣。 霜晨月猛地站起来,一把打开门,任凭雨丝打到自己身上,把手伸了出去。 冰凉的雨水噼噼啪啪地打在白嫩的小手上,很快温热的掌心就已经冰凉。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口哨,紧接着,另一只温热的手轻轻覆了上来,替她挡住风雨。 背后传来一阵暖流,耳边是他带着笑意的责备:“那么大的雨,还知道担心别人,不担心一下自己吗?” 霜晨月反手轻轻推开他,低声道:“你回去坐着,当心着了风寒。” “我什么时候这么娇弱了?”连烨笑道,轻轻握紧了她冰凉的小手,柔声道,“放心吧,它应该没事的。” 霜晨月点点头,但却依然有些不放心,指着模糊的一团黑影道:“梧桐树枝干断了,按理来说不会的。” 连烨神色凝重了几分,轻叹一口气搂住她,低低道:“好吧,我带你去找它。” 霜晨月点点头,嘱咐道:“你多穿一点衣服。”又笑叹道:“养只鸟真麻烦,改天还是红烧了吧。” 连烨找了两件厚一点的衣服,一件自己穿上,一件套在她身上,闻言笑道:“说得也是,等过会等训它一顿了,这么乱跑。”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他们都很担心孔雀的安危,它是高级灵鸟,寻常风雨根本伤不了它,因此更需要担心。 大陆唯一一只孔雀现世,哪怕这是在九离山,也说不准会有哪些人来抢夺。 而能轻松战胜一只孔雀的人,也必定不是普通人了。 打开门,冷风就嗖的一声灌进来,瞬间打湿了酒者的地面。 路小白远远问了声:“这么晚了,去哪儿?” 连烨回道:“出去逛逛,有空帮我煮点姜汤。” 这么大的雨,不淋湿才是怪事。好在他有伞。 白面紫竹伞撑开,刚刚好够他们两个人依偎着,仿佛有魔力一般,风雨都没办法飘进来,伞内是无比的温暖。 霜晨月紧紧偎着连烨,轻轻呵一口气,笑道:“这雨一下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冬天到了呢。” 虽然并没有冬天那么夸张,但温度的确降了下来,落叶遍地,已经有了几分秋风瑟瑟的味道。 “南边就是这样的,珉都的雨更大。”连烨含笑答道,回忆着过去的生活,“曾经有一次暴雨下了三天三夜,水都涨了半人高,连阵法都克制不住,还是全城百姓都往高处跑才避开来的。” 霜晨月听得很认真,想象着珉都那时的场面,由衷感叹道:“风雨无情,老百姓活得太不容易了。” 连烨轻轻嗯了一声,揉揉她的脑袋,缓缓道:“是啊,所以当一个皇帝也不容易,拥有一方的土地也很不容易。” 这是霜晨月第一次听到他为慕容泓说话。 他们是敌人,这一点没错,但慕容泓的确算是一个好皇帝。 连烨一件件说着那些她平时不知道的事情,而霜晨月认真听着。 风里雨里,少年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变得有些不像是他。 今年年成不好,慕容泓及时开仓放粮,救了不少老百姓。 近些年上任的大臣,不管是金家还是许家,虽然心狠,但却从不贪污,那些贪污受贿之辈全都下了大狱。 “慕容泓虽然心狠手辣,但他确实是一个好皇帝。”连烨的声音有些奇怪,根本不像是他平时的语气。 霜晨月嗯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了一种淡淡的疏离感。 到底怎么说,他是连家的大少爷,未来连家的家主,所要考虑的绝对没有现在那么简单,一举一动还要考虑珉都上百万百姓的生死,不可能如此恣意逍遥。 “连烨。”霜晨月轻轻唤了一声,感觉有点别扭。 连烨的手轻抚她的发丝,语调不变地问:“怎么了?” “没事。”霜晨月闷闷地回答,“可能是下雨的原因,有点喘不过气来。” 连烨忽然停住脚步。 霜晨月无意识地跟着走,猝不及防地撞进了连烨的怀里。仰起头,她正撞上他似笑非笑的目光,心里无端一慌,知道自己犯了多大一个错误。 连烨伸手把她揽进怀里,轻叹一声道:“你现在还不明白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我都懂。”霜晨月低声道,平生第一次无法准确形容出自己的情绪,“我只是……” 话说到一半,唇就被牢牢地堵住,连烨温热的唇已经贴了上来,带着无法抗拒的温柔。 轻轻的一个吻,却持续了很长时间,最后连烨把脸靠在她的头上,把玩着她的发丝,苦笑道:“你不会一直觉得我是个纨绔吧?” “当然不是。”霜晨月的手下意识地环住了他的腰,脸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前,柔声道,“我理解你。” 连烨勾起唇角,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叹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些百姓,我总得为他们做点什么啊。” 蓦地,霜晨月想起元绝的背影,他曾经站在落霞峰顶,指着山间缥缈的云雾告诉他,他是为了天下苍生。 元绝究竟为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但霜晨月知道,她虽然属于江湖,却不可能独善其身。 为了老人干枯的手,为了那年雪中的收留,为了火光中的番薯,她都不可能置世人于一旁。仅仅因为她心中的那颗种子,她也本能地想为国为民做点什么。 只不过连烨的背景更加深厚,责任更加重大而已。 霜晨月的小手轻轻抚过他的脸庞,黑夜中他的眼睛如星辰般明亮。她柔声道:“我知道,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 我知道。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这么简简单单的三句话,千万年下来真正做到的又有几对夫妻呢? 真正志同道合的知己往往难在一起,而在一起的人又往往会有分歧,很多事情不过都是妥协的结果。 于千万人之中,就那么刚刚好地遇见了一个人,你了解他的全部,喜欢他的所有,同时还有能力跟他携手并肩。 真是太幸运了。 “如果你成为连家家主,是珉都百姓的幸事。”霜晨月认真道。 连烨点点头,捉住了那只不安分的小手,把它放到自己的心口,一字一句道:“我属于江湖,属于珉都,也属于你。” 江湖的他潇洒不羁,有疯子之称;珉都的他心怀黎民,通情达理;而此时的他,无比温柔,灿若星辰。 这就够了。 霜晨月很认真地点头,千言万语一时都无法表达,只能这样怔怔地看着他。 风雨似乎都不存在,他把她拥进怀里,静静感受着她的心跳和体温。 远远传来一声雀鸟的清鸣,打断了这一幅美景。 山背后,一个年轻人看着手中不断挣扎的孔雀,苦笑道:“你怎么这么不乖。” 孔雀的一个翅膀正汩汩流着鲜血,羽毛凌乱,鸟喙被紧紧握住,却依然艰难地转动着脖子,恶狠狠地瞪着那个人。 年轻人的身上已经中了几道孔雀翎,却像没事人一样欣赏着:“真好看,你如果不要那么凶就更好了。” 孔雀见始终没有人来救自己,恹恹地躺在地上,任凭冰凉的雨水拍打着自己的身子。 若是在孔雀林,它早就有千万种方法来惩戒这个胆大包天的人,奈何孔雀林已经毁了,它只能任人宰割,比山鸡还不如。 想到这里,孔雀抽搐了两下,在心里咒骂了把自己带出来的两个人无数遍。 “好了,安静一会儿。”年轻人脸上有着疲惫,更多的是发现新大陆的兴奋,“难得看见一只孔雀,放心,我不是来杀你的。” 孔雀怎么可能相信他的话,但此时挣扎也只能浪费体力,于是很乖地静静躺着。 那人想了想,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孔雀身上,轻轻叹了一口气:“别淋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