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母当年对你的期望如此的高,看到你今日这样,她真的能在天堂安心么?” 陆逍这句话仿佛落在炸/药引线上的一点火星,轰地将炸/药引爆。 靳坤神色冷厉,目光仿佛要将人冻死。霍得一声站起,与陆逍四目相对。双手拎着陆逍的衬衣领。 “你问问沐遥看看大家是不是都是这么想的。”陆逍毫不畏惧,“他从小就跟在你身后,坤哥长坤哥短,做你的跟屁虫,最佩服你。你问问他为不为你可惜?” 沐遥觉得空气中都弥漫着火/药味,他连忙劝和:“坤哥,你别生气。逍哥也是好意。” 两人气场太强,他这句劝和格外没有力量,轻飘飘的,没一人听进去。 气氛依旧剑拔弩张。 直到陆启来时才打破两人僵局。 “陆逍,特意给你办的宴会你反倒躲起清闲,快跟我来,刘董事想和你谈谈。” 陆启是陆家长子,大陆逍七岁,手腕过人。若不是有他在前支撑,陆家定是不能放任小辈中最有天赋的陆逍去金融圈闯荡。这几年他开始掌家,气质越发沉稳。 看到两人这般景象,无奈道:“都多大人了,还和小孩儿似的打架啊。你们两这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臭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 场合实在太不合适,靳坤一把松开陆逍,扭头便走,西装外套都没拿。 “哎,坤哥,你等等我。”沐遥提他捡起外套,追着他离去。 - 靳坤火气上来了,车开得横冲直撞。 不过S市市区路况实在糟糕,即使是靳坤开的兰博基尼,依旧跑不上60码。靳坤卡在一个红绿灯处快五分钟,尤其火大,咣地将拳头砸在方向盘上。 这倒是方便了沐遥,陆逍今天没留一丝余地,引爆所有炸/蛋,他实在担心靳坤的情绪。靳坤车开不快,他便紧赶慢赶地跟在他后面进了小区,熟门熟路掏钥匙打开楼下信箱,摸出放在里面的备用钥匙上楼。 ——靳坤并不经常住这,他不住校,有时他忙晚了,懒得回去,靳坤便留了把钥匙在这让他自取。 沐遥进到屋内时,靳坤将自己放倒在床上,他手长脚长,刚才倒床上是倒的并不端正,手脚都长出床沿许多。一只手挡在眼睛上,沐遥看不清他的神色。 “坤哥,你外套忘拿了,我给你放椅子上了。” “嗯。” 靳坤并不搭理他,但沐遥担心他情绪失控,没话也要找话,赖着不走。 看到书架上的相机,起了个话头:“坤哥,让我我看看你最近拍的相片呗。” “嗯。”靳坤这是思绪混乱,其实并没关注他话的内容。 靳坤从高中起就是个相机收集爱好者。单反、微单、胶片相机,相机和镜头占据书架的大半,像个小型相机博物馆。 沐遥拿起他最常用的徕卡,开机,按到相册,跳出来的第一章照片就让他大吃一惊:“wow,坤哥你认识我们设计学院的小可爱啊。” 沐遥语调太夸张,靳坤思绪被打断。 沐遥正想转移他注意力,连忙把相机递到靳坤面前。靳坤扫一眼,是一直犹豫没删掉的小半个月前晚上拍的那张照片。 “林娇呀。她在我们学校名气不小。嗯……就是拍一拍手工视频之类的,不光我们学校,网上还有很多她的粉丝。哎,坤哥你没看过?” 沐遥看靳坤有点兴趣,掏出手机打开微博,搜索出F大手工社的微博。点开最近一只视频给他看。 隔壁屋每日都见的女孩,画了个淡妆后更加俏丽。带着第一次见面时她带着的兔耳朵发带,视频背景是他刚刚照片里的工作台。视频转发量很大,下面几千条评论,一样望去都是“好萌”“好可爱”“想娶”之类的评价。 “哎,坤哥。多年兄弟情,你要是认识她,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据说学校追求她的人不少,向她告白的人可以组一个连,但她几乎不搭理男生。学校人都在猜,有没有人能在她毕业前将她拿下。” 靳坤本就心烦,此刻觉得沐遥聒噪无比:“你可以走了。改天我请你吃饭。” 靳坤下了逐客令,看他神色还好,沐遥也就不死皮赖脸赖着。 沐遥走后,靳坤摸起手机,找到刚刚沐遥给他的微博,点开刚刚没看完的视频继续看。 画面中女孩的声音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刚刚头脑里思绪乱成一团,脑子里一抽一抽痛的要炸开,此时伴随着舒缓的背景音,听她温温柔柔地介绍发带做法,芜杂的思绪都被一点一点理清。 镜头拉近,靳坤发现女孩的瞳仁是漂亮的琥珀色,棕色眼线修饰下,更显得大而圆,纤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看向镜头时,眼里有着温柔的笑意。 靳坤手比脑子反应更快,飞速在画面切换前截了个图。 - 林娇上午到工作室时,工作室清醒的人依旧只有庄凌一个。 庄凌有着惊人的自制力。每日七点准时起,运动健身,九点半画着精致妆容,穿着套装仿佛上班的白领一般到工作室。如果阿P和靳妍没有头一天加班到深夜,直接睡在工作室,她一般都是最早到的人。雷打不动的在工作室喝一杯美式,看一份时装杂志,再开始有条不紊处理工作室和买手店的事务。 林娇受庄凌影响,也每日早到十五分钟,和庄凌一块聊聊最近的潮流趋势和自己设计中遇到的问题。 庄凌读书时本科读数学,研究生读的金融。本来最适合投行的高智商人才,被靳妍拉着半路出家做了时尚产业。但高智商的人学什么都飞快,如今的专业性不亚于任何一个科班出身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 靳妍虽然经常吐槽她像机器人一般刻板,但也不得不承认,若是没有庄凌管理着工作室和买手店的事务,她也没办法安心做出今天这么好的设计。 靳妍具有极高的艺术天赋,但也具有大多数艺术家的自由与散漫,经常灵感在深夜爆发,不眠不休几页只为一个设计。若是让她管工作室,怕是早就倒闭了。 庄凌依旧如往日一般替林娇看设计稿。靳妍顶着一头乱发晃晃悠悠地从工作室飘出来。想来又是做了个通宵。 林娇体贴的从冰箱内拿出牛奶和吐司,微波炉叮一下加热,递给趴在桌上挺尸的靳妍。 靳妍以及其缓慢的速度小口小口吃着吐司,仿佛随时都要睡过去。庄凌对此见多不怪,继续指导林娇。 “今年波点最流行。其实我觉得你这几个撞色选得非常好,鲜明又有冲击性。但是混杂在一起,给我的感觉色调有些脏了。要不试试白底上加上大面积撞色波点看看?” 林娇垂眸,思索一阵:“嗯,我回去试试。” …… 两人继续交流,靳妍本来听得漫不经心,越听神色愈发严肃,有着漂亮弧度的唇抿成一条直线。庄凌指导的话才说道一般,便被她打断。 “这样不对。”靳妍一脸严肃:“娇娇,这样不对。” 看着林娇一脸疑惑,靳妍继续开口:“我不是说你的设计不好,也不是庄凌的建议不对,而是——”靳妍顿了顿,“你对你自己设计的态度。” “知道我去帕斯森学的第一节课是什么么?Fashion should be fearless(时尚应该无所畏惧),不管你做的多烂,有多少人批评你,你都要无所畏惧,让你的模特穿上你的衣服,走上天桥,向众人展示你的设计理念。即使这件衣服被批评的一无是处,但它传达了你的想法,这件作品就达到了她的意义。” “我不是反对你改设计,而是你改的实在太快了。那最后的成品是林娇的设计还是庄凌的设计呢?” 靳妍的这问题问得尤其犀利,林娇的脸刷地就白了。 靳妍的神色愈发严肃:“庄凌的建议在我看来无可挑剔,基于最新的潮流,甚至你改完就可以达到被ECHO买入的标准。但娇娇你要清楚,对于时尚的敏锐把握你再做几年设计,以你的天赋,只会比庄凌更好,但是如果你现在就不坚持自己的设计,最多也就是能做那种快时尚品牌的主设计师,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许很棒,但对你的才华是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