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昆仑山北侧,皑皑大雪山一角,西凉傅氏一十八骑,驰骋在浩瀚无垠的黄色大地上,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
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卷起衣襟猎猎作响。
空旷的西域大地上,荒无人烟,入眼之处,除了黄土还是黄土,偶尔看到一二倔强的胡杨,朝着远方的来客招手。
大雪山看似就在身侧,其实隔得还远,雪山融水流到的地方才有绿洲。
绿洲之外,便是荒野,便是戈壁,便是沙漠。
这是一块又富饶又贫瘠的世界。
太阳终于不再直射双目了,但气温却是迅速的升了起来,燥热难耐。
远方的山依旧没有变大靠近的趋势,望山跑死马,这个世界的西域大漠,能跑坏一辆车。
归途坎坷,归期难料,前路茫茫。
但傅乂心中的那点担忧,随着马背起起伏伏,随着记忆深入的融合,已然消散。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携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作为夺舍重生的主体,灵魂自然是傅义,但记忆深入融合之后,全面掌握了肉体残存的本能,他不免受到了傅乂这个莽子的影响。
一匹马、一口剑、一杆长枪沙场上觅封侯!
这是自前汉孝武皇帝以来,整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
如此,才有了“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霍去病,有了忍辱负重促进大汉统一西域的解忧公主,有了呼啸出“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陈汤,有了张骞、苏武、傅介子、甘延寿、班超、班勇以及,通往西域路上那一个个汉家坟冢里的白骨。
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怕个球!
干就是了!
“妈的,性格被影响了!”
在风中嘀咕一声,傅乂嘴角却是一扬,心中顿生出一股豪情。
人活一世,终究要有点追求。
他伸手感受了一下风势,以开车的经验来看,马的时速大概稳定在一百公里左右。
而以这样的速度奔驰,已经持续有半个上午的时间了。
怪不得能够在夜里奔袭三百里,还能安营扎寨,好好休息了一夜。
这不是马,这是不烧油不烧电的宝马啊!
“吁!”
一骑当先的商队管事陈洪兴不知为何勒马而伫,眺望远方。
顿时,身后十七骑齐齐而止,从一百码到静止,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刹车距离不超过二十米。
傅乂没感受到特别强烈的加速度,略显迟钝的勒马停了下来,然后拍了拍座下不耐烦的棕色母马,安抚了她那暴躁的小脾气。
可真是牛逼的马。
还有飙马果然是爽!
“陈管事,怎么了?”有人问道。
同时,诸人个个拿起了悬挂在马侧的兵器,长枪、大刀、弓弩不一,百分戒备。
傅乂迟疑了一下,没有第一时间去取挂在一旁的长枪,而是握住了腰间的八面汉剑。
这是一口外形古朴的长剑,剑柄上篆刻着兽面纹,长约有一米三,宽三指,厚脊,剑刃有光,气度森严。
此乃家传宝剑,相传为先祖义阳侯所配,流传两百年,被在班勇班长吏麾下当军司马的祖父所得,这才传到了他手里。
傅乂手掌按在剑柄上,立刻,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能够清晰听到心脏“扑腾扑腾”跳动的声音,傅乂不知道此剑有什么威能,但握着剑,心安。
这时候,一个手握强弓的大汉勒马向前几步,沿着陈洪兴的视线看过去,眯眼凝视了一下,凝声说道:“陈管事,好眼力!在马背上我可发现不了他们”
“匈奴吗?是匈奴狗吗?”
“干死他们!”
“一定要干死他们,为兄弟们报仇”
一时间,蠢蠢欲动。
果然,并不是傅乂一个人莽。
陈洪兴在马背上捏着三寸黑须,凝目远方,说道:“吾随傅公二十三载,仰仗的便是这双锐利的眸子。昨日被匈奴人扮作于阗人偷袭了一场,今日若再不谨慎些,那就是送命了。”
一个早上奔袭了数百里,终于,面前出现了绿色。
那是一小片绿洲,在贫瘠的黄色大地上像极了一块碧绿的美玉。
而此时,那里出现了淡淡的一缕烟,隐隐约约有人在活动。
“可惜傅公哎!”
“陈兄,干不干?”
“一个冲杀,只要他们不超过百骑,绝对挡不住我等。”
陈洪兴扭头望着傅乂,然后扫视左右,说道:“我本想直接退走,奈何前面便是大河。如果我们被堵在河边,进退必然两难,九死一生。而且,匈奴人既然深入到了这里,于阗定然已经背离了大汉”
长矛被洪兴抬了起来,坐下的黄骠马“噗嗤噗嗤”暴躁地敲着前蹄。
“不管是匈奴人还是于阗人,挡我等归路者,死!”
“死!”
“不可走脱了一人。”
“少君,此战我来当先锋,你伤势未愈,可操弩压阵。”陈洪兴语气强硬,不容拒绝地说道:“叶雄,你护住少君,万万不可恋战。”
“是!”
那名唤叶雄的,乃是个二十郎当的青年,只是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而且满脸短须,也不打理,看上去就像头熊。
他的武器乃是一口长柄大刀,大致类似傅乂所熟悉的青龙偃月刀,但简陋得多,无花纹、无装饰。
凭借强大的臂力和马的冲力,一刀劈下,可致人马俱碎。
其人是傅氏在灵州富平县旧地所招揽的关西轻侠,马术精湛,使得一手的好大刀,力气更是惊人,所以聘为护卫。
一路上,颇为沉默寡言,任劳任怨,一副老实憨厚的模样。
但因为气力惊人、刀马精湛,又几乎是同龄人,所以时常被傅乂拉着交流武艺。
“少东”
叶雄用一口关西口音瓮声说道:“昨日匈奴偷袭,你拼死一战,几乎救了我等一命。今日,就让雄来做你的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