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今年十八岁,一米七六的身高,看起来有些单薄,但如果脱掉衣服,就会发现他身精钢一样的肌肉棱角,每一处都充满了力量感。
他有着一头灰白色的头发,这种发色俗称就是奶奶灰,也有着棱角分明的五官,眼眸深邃,双瞳是黑色的,但眉宇间却又带着一丝白种人独有的特点。
他是个混血儿,父亲是华人,母亲是白人,一般的混血儿都很极端,要么长的巨丑,要么就长的极为英俊靓丽,他很显然是后者。
十八岁的他,拥有纽约大学工程学博士学位、医药学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金融学博士学位乃至考古学博士学位在内的,一共八个博士学位。
除此之外,他还是校田径队的主力,以及校乒乓球社团里唯一做到三年无一败绩的人,另外他早在大二的时候,就已经自修了所有必选课程,乃至学分早已经达到毕业标准,成为学生群体当中的一个传说。
他是纽约大学当之无愧的风云人物,不止是因为他有俊朗的外表,还因为他有着极为丰厚的身家,他的名下有七家大型物理实验室,一家市公司,外加两家从不向外界披露业绩的科技公司。
他还是奥斯本工业第三大股东,斯塔克工业的第四大股东,还暗中还控制着十多家或大或小的企业与私人公司,这些里面包含了制药业、新闻业、电视台、车企、it业和金融业。
光是他展露与人前的身家,就已经超过了三百亿美元之巨,是整个纽约大学,乃至纽约甚至是全美利坚有命的钻石王老五。
李昂是人生赢家,换女友的速度和托尼屎大颗有一拼,他同样是情场的浪子,但他与斯塔克不同的一点在于,每一个和他分手的女友,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无论是金钱还是物质的,所以他在女人当中远比斯塔克更受欢迎。
而他和斯塔克不合,这是整个美利坚都知道的事,因为他曾为了一个诱人的小记者和斯塔克打过一架,那一架后,斯塔克住院了三天,并且发誓和他老死不相往来,每次董事会时,只要李昂在场,斯塔克就从不出现。
“先生,托尼又在新闻骂您,需要我将新闻播放出来吗?”一个略显机械的声音在实验室中响起。
身着白大褂的李昂,并没停止手的动作,闻言道:“播放吧。”
话音落下,他眼前就出现了一副立体屏幕,而屏幕中正是托尼斯塔克那张欠揍的脸,他正在一处酒会,两手更用着一个诱人女郎,面对镜头他很是自然。
“什么?你问我和李昂的关系?拜托,我和他不熟,他只是个知道玩儿幼女的混蛋而已,完全不知道成熟女人的丰润,不信的话,你问问我身边的这两位女士,她们可比幼女美味多了。”
托尼斯塔克很毒舌,在那讽刺李昂的审美和口味,盖因李昂大多数的女友年纪都比较小,那是因为李昂在未成年之前,没有哪个女人敢去勾引一个未成年的富豪而已,这算是他的一个短板,好在现在他已经成年了。
“这个家伙,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