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筱回到家,家里没人。
这个不足四十五平的一室户被整理地非常干净,房间里有一张书桌和一张床。
平时,杨筱母女俩吃饭、睡觉都在这个房间里。
这里离学校很近,坐两站公交车就可以到达,是母亲为了杨筱上学方便特意租的。
母亲这时候还在工作,因为没什么文化,只找到了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每天八点上班,十点下班。
杨筱洗了洗手,拿出冰箱里母亲提前准备好的饭菜,热了热,便吃了起来,今天吃的是杨筱喜欢的芦笋炒肉,所以她吃地格外的香。
吃完饭,杨筱拿出数学作业,准备研究今天老师课堂上说的那道题。青城的教材和魔都的不太一样,所以今天老师在讲题的时候,杨筱很难跟上节奏。
她拿着笔,在草稿纸上涂涂写写,琢磨了一个小时,还是没什么头绪。无奈的她叹了口气,决定放过自己。
合上数学书,杨筱拉开了书桌右边的抽屉,拿出了一本紫色的日记本。
杨筱一直都有写日记的习惯,她喜欢用笔记录下自己生活的点滴,虽然有时有点流水账,但她一直觉得这些都是她弥足珍贵的回忆。
今天是杨筱第一天在一中上学,按理说她有很多可以记录的内容,但提起笔来,她却不知从何写起。
脑海中想到的是三个字,“沈安杰”,她这么想着就这么写了下来:
“沈安杰,是今天在一中认识的第一个同学,虽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认识,但今天听到和看到了很多有关于他的事情。
他是今天的升旗手,是隔壁班的同学,打篮球很帅,有一个漂亮的女生朋友......”
杨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写,只觉得自己老是会想到徐梓桐给沈安杰递水的画面,那个画面的主角们令人欣赏,也让杨筱有点难过。
可是她不敢把难过写进日记里,怕越写,难过的情绪越明显,只得草草结束。
她摇了摇脑袋,想要让自己忘却关于他的片段,却还是觉得自己有点烦躁。只好打开MP3,听一会英语,让自己平静下来。
杨筱很喜欢英语,可能跟爸爸曾经是英语老师有关。小时候她总缠着爸爸给她讲英语故事,爸爸的讲课很生动,一下就把小杨筱吸引住了。所以后来,在所有学科里,杨筱最喜欢的就是英语,所有科目里面,英语成绩也是最好的。
就像现在,英语故事让她的心绪平静了下来,让她不再去想那个不会有什么交集的男生。
第二天一早,杨筱来到学校,陆准准已经坐在了位子上。
“杨筱早啊!”
“早啊,陆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