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
兰斯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的想要控制自己的手动起来,大声的喊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曾经迷信科学!”
他选择第三条路,装傻。
现实可不是街机游戏,能做的选择科比单纯的二选一多得多。“谭晨”听到这话一愣,伸向兰斯的手也停了下来,脖子开始抖动,好像即将支撑不住那颗倒立脑袋的重量,瞬间整个头颅掉了下去,好像是被一个破绳拴着的球,圆滚滚的,耷拉在胸前。
那双眼睛依旧盯着兰斯看,看了许久,才慢慢地开口。
“谭这辈子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没有看人的眼光。”
“瞎说!如果我们说的谭是一个人,那他还应该脚臭!”
虽然兰斯依旧嘴硬,但他的心里也是咯噔了一下,就像他嘴里说的,如果他们说的谭是一个人的话。
眼前这个,不是谭晨。
谭晨去了哪里?他怎么样了?日记本上是真的?
不等他再去思索,那双粘上血液的手慢慢的收了回去,那个倒着的,拖在胸前的脑袋神色恢复了平静,只是眼中露出无趣的神色。
“碌碌无为的凡人,或许没有资格代表文明。”
这话又给兰斯心中的疑云添油加醋,可兰斯突然发现,自己怎么都说不出话来了,嘴巴开始自己的一张一合,身子也脱离了失重感,好像被拉扯着往上去了,黑色的世界慢慢消退,似乎时间开始了倒流,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好像在重复之前的步骤,连“谭晨”那颗脑袋也接了回去。
然后在兰斯那副诡异的,看怪胎的目光下,“谭晨”的血液都流回了血管里,脑袋也慢慢的扭了回来。
很疼啊,看着都疼,兰斯重新回到了原来那副跳脱的思维模式,只是当光明重新占据他的视野,背景再次变回那个午后无人的富人区街道时,心情却没有之前那么轻松愉快了。
眼前的谭晨,是假的。
“你究竟”
“砰!”
没等兰斯说完,毫不掩饰的,巨大的枪击声响起,震耳欲聋,好像一柄手持小炮的声响,在兰斯怔怔的目光下,黄铜色的子弹打进了“谭晨”的体内,把他击飞了出去,而落点,正是自己。
一个成年男人的体重陡然压到了兰斯的身上,吓得他哎呦了一声,一切来的都太猝不及防,让人没有防备,鲜红的血液淌到了兰斯的手上,而那个“谭晨”的面容也渐渐变化,化作了那个每日给威尔斯太太送牛奶的小哥。
“很抱歉,看来你时运不济,按天朝的话来说,就是鬼上身了。”
掀开男人的尸体,兰斯嫌恶的拍了拍自己的手掌,看向了枪声响起的方向。
街上难得行走的三三两两的路人都被这枪声吓跑了。
兰斯看着一身黑西装的红发美女,有些头疼的挠了挠头。
“现在又是什么?黑衣人?有消除记忆的笔吗?”
但那个红发女人没有搭理他,一副北欧美女的面孔戏谑的笑着。
“实验体2012号,恭喜你,你很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