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4】不好意思,我拒绝!【1更】(1 / 2)我的演技,全靠道具!首页

最终,林渊还是在片酬合同签了自己的大名。

整体来说,这份合同是没什么问题的。

很显然光映这边为了让林渊加入他们公司,给出的这份“糖衣炮弹”,还算可口。

“林先生,钱款会在24小时内到账,您注意查收一下!”

安晨友情提醒了一句,随后又告知道:“对了,您下午1点前要赶往剧组报道,郑导要跟你制定下具体的拍摄日程!”

“您也知道,每个演员的档期都不一样的!”

“他得让人排一下具体的时间!”

安晨把属于林渊的那份合同,移到了林渊面前,刚刚她已经在面盖了公章。

合同正式生效。

“行,我待会就去剧组!”

林渊把合同收进了档案袋,安晨却从一旁,再次拿出了一份合同。

这份合同可比片酬协议厚太多。

林渊本来以为几十页的片酬协议已经算繁琐,但怎么也没有想到,经纪合同居然高达百页。

这特么是本书吧?

林渊有些咋舌。

要没有律师,他还真不一定能把这册合同看完。

“林先生,这份是经纪合同!”

“您先过目一下,有任何不满意的都可以跟我说,毕竟这是一个大致的版本,我会及时跟法务和领导汇报!”

“将您的需求告知他们!”

“寇总特意交代下来,让我好好跟你讲解一下我们公司!”

“同时我们光映,也非常欢迎您的加入,跟您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

安晨微笑的把合同递给了方律师,方律师翻开后,安晨在那道:“这是一份艺人C签,方律师如果之前接手过艺人合约签订的话,应该很清楚我们这一行的签约准则!”

“嗯,C签是针对小有成就的艺人签约标准!”

方律师朝着林渊解释了下,不过在来的路,老方其实已经和林渊介绍了下艺人的签约标准。

第一档,那肯定是S,针对的是巨星!

接下来,就是超一线、一线的A签,这个合同也相当之强,甚至公司还会为他们打造私人工作室。

然后,就是二线的B,和三线的C!

C签,是针对的三线明星,也就是方律师口中所说的小有成就艺人。

看得出,光映对林渊确实是相当看好,一出手就是C签的标准,这在行业内,也是相当少见的。

当然这些S签、A签等等,是行业的一个通用标准。

而最后的D和E,则是新人签和练习生。

“C签的分成比例,是7-3,公司七成,艺人三成!”

“当然好的公司,会有6-4,和B签分成比例调成一致也有可能!”

方律师在林渊的耳边说着。

饶是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听到这样的分成比例,林渊还是忍不住暗骂了一句——资本果然都是吃人不吐血的馒头。

前世很多人骂明星赚钱,其实赚的最多的,是他们背后的公司。

前世的娱乐圈,俨然也是有这些ABC签的。

很多练习生出道,都是E,自己拿一成,公司要占九成。

1000万的代言费,可能分到艺人手中,只有80多万,其中这80多万,还得给自己的助理、司机等等团队人员发工资。

最后能落下个50万就相当不错了。

大抵是看出林渊对分成的疑惑,安晨接着方律师的话继续道:“林先生,这个分成比例,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你的职业认证提升,我们都会变更相应的签约门槛!”

“分成比例也会相应提高……”

“而且,其他公司也是一样的!”

这句话安晨倒是说的没错。

以林渊现在的小透明,几乎7-3的分成比例,已经是最佳的一份合同。

林渊去其他公司,可能还没这么的待遇。

毕竟光映知道林渊的潜力,而其他经纪公司,压根对他一无所知。

“好的,继续吧!”

“我对七三分成无异议……”

林渊有异议也没用啊,他又不是规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