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六章 炖腔骨配窝头(2 / 2)吃货的自白首页

就是这样骨多肉少的腔骨,也会让我和妹妹趋之若鹜的。

长期的“斗争经验”告诉我,吃腔骨的主要目的不在吃肉,而在于啃骨。而啃骨讲究的是“寸草不生”,绝对不留一丝筋肉!这对我来说,是一件极其细致和技巧的乐事,乃至在我的余生中,发扬光大到喜吃河蟹、小龙虾、小胡桃等一切费工而不解饱的吃食!

在汤汁里拎起一块儿热气腾腾的腔骨,用双手各捏着一个骨叉,左右轻轻一旋再一掰,两个骨节就从接缝处轻易的分离开来,露出骨节间的一圈儿胶质的筋膜。我总觉得,除了骨头上的肉之外,筋膜和骨髓是别样的美味。

筋膜需用门牙去啃才能吃到,这自然要耗费些时间……等胶冻般的筋膜啃净了,在筋膜生长的骨节端头轻轻一咬,便会咬下一个类似瓶盖儿一样的骨帽,露出里面那白白的一根骨髓。

想吃到骨髓,必须有一根筷子的帮助。

将筷子轻轻从一头儿捅进腔骨的孔洞中,然后用嘴在另一头用力一吸,一根白嫩完整的骨髓就到了嘴中,香滑甜润。

另一个用到筷子的地方是骨叉和腔骨连接的坑洼处,那里通常会有不少的肉筋藏身,筷子在这些地方往往能大显神威。

因为腔骨的肉少,因此我养成了先啃骨头再吃肉的习惯。时至今日,我也是把最好吃的东西留到最后再享用,这已成了我改不了的“恶习”,总觉得这样才不枉我之前的种种艰辛!

儿时经历过艰辛的人通常会有两种后果。一种是成年后报复性消费,乃至于债台高筑,这样的人我看到过许多。另一种是养成了节俭的习惯,就算是富有了,也会适度消费,从不乱花钱。

幸好我属于后者,甚至达到了更高的境界:抠门儿!

比如今天夫人炖的腔骨,我连骨头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