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怪衣的腰腹部位,是填充物最丰厚的地方,左边的部位上,还留着一个被长剑刺穿的孔洞。
“就算熊恩豪就是昨晚的紫衣人,又何必一定要穿上这件奇怪的里衣?”盛欢宜问道。
“因为他的身材,毕竟不如吕啸颠高大,他想把这个栽赃计划,做到尽善尽美,无懈可击。”雷醒我回答。
“可到了今晚,为何他又不穿了?”盛欢宜又问。
“其中的道理,跟他今晚不带浊世混剑是一样的。”雷醒我耐心解答,“这件衣服昨晚被刺出剑孔,他今晚再穿来,一旦被擒,就足以证明他就是昨晚的紫衣人。”
“哦,你看我这脑子,边说边忘记。”盛欢宜拍拍自己的脑门,“不知是案子太复杂,还是雷少侠说得不够清楚,又或者是我的记性不太好,反正我到现在还是有点迷迷糊糊的……雷少侠,雷大侦探,你不会嫌我太笨吧?”
“当然不会。”雷醒我一本正经,“在我看来,女人是越笨越好,最好是什么都不会动脑子,全部听从男人的摆布。”
“听你的意思,你很喜欢这样的女人?”盛大小姐眉毛一挑。
“对,我想娶一个这样的女人做老婆,省事,有面子。”
“那你恐怕要单身一辈子了,因为天底下没有笨到这种程度的女人,你不如去娶一头母猪好了。”
“我为什么要去娶一头母猪?”雷醒我笑了,笑得有点邪门:
“只要我不断追查疑难凶案,不断磨砺心智,锻炼头脑,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聪明,拉开与别人的距离,那么总有一天,即便像盛小姐这样聪明的女人,在我眼里跟一头笨猪也相差无几了,那我又何必舍近求远呢?”
“姓雷的!”盛大小姐偷鸡不成蚀把米,跺脚道:“你,你当心天打雷劈!”
人群中,发出一阵轻松的哄笑声。
江湖人物,闯荡四方,雨露为饮,天地为床,向来粗豪惯了,言行举止之间纵然有所冒犯,一般也是忍得的,不比斯文一脉,处处细心计较。
“欢宜,没事不要揪着雷少侠问这问那,到一边老实看着,好好学学人家。”盛凉蓑看似训斥孙女,实则替她解围。
“盛老英雄,小子我言语轻狂,得罪了。”雷醒我心知肚明,垫上台阶。
“无妨。小儿斗嘴,上不得条纲。”盛凉蓑手一挥,“咱们言归正传吧。”
“老英雄请讲。”雷醒我面容一肃。
盛凉蓑轻咳两声,郑重说道:
“雷少侠,老夫知道,你嘴上虽然没有明说,但心里是把熊堂主当成了美人头怪案的头号凶嫌。那么,其中就有个绕不开的问题熊堂主如今名利双全,家庭和美,不知羡煞多少旁人,他本人又怎能忍心舍弃这些,去做那伤天害理、迟早有报的割头凶魔呢?对此,你又如何解释?”
雷醒我想了想,犹豫一下,还是答复道:
“这个问题,这两天我一直反复思索,总算找出了一些眉目,只是缺少凭据,不敢信口开河。既然老英雄特意问起,那我就姑且一说,而诸位也权且一听,都不必太过当真。”
说完,他还瞧了瞧熊恩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