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有六斤多,野鸡三斤多,已经算是很重了。
这么多的肉,够吃好久了。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肉可要七毛多一斤,别说没钱,就算有钱,你没有肉票,也买不了。
而村里人的收入,一年到头下来可能才十几块,更有的人,辛苦一年还倒欠大队,可想而知,洛谣拿回来这将近十斤的肉,是有多么稀罕了。
不过陈玲芳只要一想到这肉是洛谣进深山里弄来的,激动之情也就淡了几分。
“行了,你去把这些野菜和菌菇洗了。”
现在是七月,正是田地里庄稼丰收之时,收来的稻谷处理过后,还要进行翻晒。而这个季节,通常阴晴不定,上一秒烈日炎炎,下一秒可能就倾盆大雨,所以稻谷需要人时刻看着。
赵华和严海坤做的就是翻晒谷子的活,不用下地,所以回来的比较早。
一进门,赵华就看到了在院子旁洗菜的大女儿。
她面无表情,手上动作一丝不苟,光看神情,还以为她在做什么科学实验。
赵华微微蹙眉,大声道:“你烧退了吗就碰水?”一边说一边走到洛谣身边,将她拨开:“我来弄吧,你去休息。”
“好的。”
见她没了往日的活泼,赵华只觉得一股闷气卡在喉咙中,上不去下不来,可把她难受坏了。
严海坤没发现什么不对,走到洛谣身边,偷偷的从兜里掏出一把野果子道:“姐,给你吃。”
他吞了吞口水,眼睛里透着不舍,这可是他好不容易摘回来的。
严海坤摘的野果是山上的捻子果,味道甜甜的,是村里很多小孩子的必备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