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粥下肚,林晓感觉身上有了点力气,本来就不是什么大病,只是原主长时间伤心过度食欲不振,身体营养跟不上,才格外虚弱。现在内里的芯子换了林晓,忧伤自然是没了。
看外面太阳正好,冬日里的暖阳格外珍贵,林晓搬了把凳子坐在屋檐下晒着太阳,把小姑娘搂在怀里,细细捋了捋原主的记忆。
她不是“林晓”这个原身,也学不来原身柔弱的性子,这次的事情正好给了林晓转变的理由,丈夫去世,为母则强,这个理由还是很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刚好堵上村里这些人的口。
趁着日光大好,林晓又细细打量了现在所在的房子,明亮的青砖大瓦房,三间宽敞正房,旁边还有厨房杂物房之类的小房间,前院后院的,占地面积得有好几百平了,在这个村里绝对是豪宅呀。
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林晓知道这是自己一家五口的房子,以后就是一家四口了。林晓的丈夫叶明辰可以说是这个山窝窝里的金凤凰,也是这个村子的第一个大学生,65年毕业,按理说是会被分配在大城市工作的,但因为叶明辰在分配工作之前打了报告,说自己是村里出来的,毕业之后更希望回家乡,为家乡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最后叶明辰因为这个事情深受好评,在分配工作上,虽然失去了大城市工作的机会,但直接分配到县里单位上班,还因为这个事情,被当做好青年典型去宣传,工作上也是如鱼得水,很受领导看重。
想到这,林晓不由腹黑的揣测了一下,这叶明辰真是个聪明人呀。
留在大城市当然好,对于这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留在大城市那是十分光荣的,也是很多人奋斗的目标。可留下容易,想要升职升迁那就不容易了。尤其是叶明辰这样的毫无背景农村小子来说,这一点,不管在哪个时代来说,都大差不差。
当然这只是林晓一点不负责任的猜测,因为记忆里,原身其实和她丈夫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虽说是夫妻,但那是绝对的相敬如宾。不说别的,就夫妻分居两地,这感情能好到哪里去。
而且要是叶明辰没选择回家乡,也遇不到原主了,毕竟原主是个下乡知青。但身娇体弱,干活很是不行,磕磕绊绊的。直到嫁给了叶明辰,然后当了小学代课老师,这才好一点。
不过关于两个人的感情到底怎么样这件事,都跟跟现在的林晓没关系,毕竟便宜老公已经不在了,她也就不用担心要履行妻子义务啥的。但想到记忆里那张斯文清俊,还蛮符合她审美观的脸,林晓只能感叹一句可惜呀,英年早逝。
感叹归感叹,但她目前还是想想怎么在这个时代生活吧,基本小目标就是能填饱肚子,至于其他的更高层次的需求,林晓表示慢慢来。
思绪乱飞了一会,太阳都快西斜了,还是先着力于眼前,把今天晚上的肚子填饱吧。
可能是因为晒了太阳,加上肚子里有存货,林晓觉得身体好多了,所以起身,准备去厨房给自己一家四口做顿晚饭,等等一家四口,她好像忘记了啥。
她这一下午就顾着思考人生了,完全忽略了,她除了怀里这个乖巧小丫头,可还有另外两个便宜孩子呢。
“那个,宝妞呀,你两个弟弟呢?怎么一下午都没看到?”林晓十分不好意思,当妈当成她这样,也是很尴尬了,没办法谁让她是第一次当妈呢。
“恩,铁子和三叔公家的小叔叔去村里看人家捞鱼去了,小石头在奶奶家,奶奶说妈妈你身体不舒服,照顾不了小石头,所以先抱走了。”宝妞想了想回道,小丫头虽然才四岁多,但一大段话说下来口齿清晰,思维也很清楚,是个聪明孩子没错了。
铁子,哪怕已经知道这是她大儿子的小名,但真正听到,林晓还是感觉心塞,顺便再来段喊麦。相比之下,小姑娘的小名好多了,宝妞,多好听多可爱呀,至于更小的一岁的儿子,小名也很有特点,石头。
恩,挺好的,多有时代特色不是,这哥俩的大名,铁子大名叶文松,小石头的大名则是叶文柏。不存村里孩子只有等上学了才会有被叫大名的机会。平日里都是称呼小名的。
交待宝妞自己在院子里玩耍,林晓去了厨房。厨房挺大,收拾的也很干净,虽然比较空旷,打开厨房的柜子,只有一些粗粮,至于细粮,林晓拢了拢,还装不满一碗,墙角倒是有不少红薯芋头之类的杂粮。
整个厨房里唯一算得上有价值的,也就是柜子里的十来个鸡蛋,还是原主婆婆留下的。以及梁上挂着的一小块腊肉了,这充分显示出这个年代的贫瘠,哪怕原主的家庭已经是村子里过得好的人家,吃的东西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