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千钧是打小就喜欢铁甲战马搜集铠甲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爱好,这次刚到济南府就有人送来这身装备齐全的明光铠投其所好,简直正好挠到他的心头痒处,如何能不跑来向方靖远献宝。只是宝贝只有一套若是割让给岳璃似乎又有点舍不得。
眼巴巴地看着方靖远,既舍不得又不忍心拒绝霍千钧想了又想咬咬牙无比心疼地说道:“要不……她出任务的时候要上阵杀敌时我借给她穿也行……不过可不能给我弄坏了,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谁稀罕要你的啊!”方靖远嗤之以鼻,还顺手抹了下鼻子扇扇风去味“就你穿得这一声臭汗的还想让阿璃穿?也不怕把她给熏死了。我是说你穿这么重的铠甲加上你本身的分量还能骑得动马上阵杀敌吗?”
他这两天收到了不少的军资,让人整理之后,就开始考虑装备军队的实用性问题。
其实大宋论起军备丝毫不逊于金人甚至在火器和军械的运用上,还超过金人,才能够以其步兵的劣势,力抗金兵百年之久。
赵昚见他这两年功勋卓著,力排众议,将大宋军器监出产的最新铁甲和火器都配发了五百套给他,而其他如西南川军和楚州、泗州等军队加起来还没五百套,可这些让众人眼红到快要流血的铜盔金漆铁甲,到了方靖远手中,却成了鸡肋。
这套铠甲其实单论造价和防护性,堪称五朝之最,工艺甚至超过了霍千钧身上的明光铠,但是光重量就高达五六十斤,再加上本身能承担这身铠甲的武士必然身材高大强壮,连人带甲至少得两百多斤。
这两百多斤……方靖远想想都心疼自己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三千战马。
大宋自从失了北方,就没了养马之地,哪怕后来有云南马和南疆马充做军用,但这些马跟北方战马相比还是相对弱了许多,用于拉货运输还好,冲锋陷阵则会比对方足足矮上一头,若是沙场相逢,简直惨不忍睹,还不如用战车阵法,攻防得当。
就那些任劳任怨的小矮马,去承载那些身披铁甲的两百多斤大汉,那画面简直……方靖远都得替它们先抹把泪。
霍千钧被他这么一问,也愣了一下,抬手想挠头,正好敲在头盔上,发出一声脆响,他不由尴尬地笑了笑,“应该还好吧,我那匹宝马可是我们霍家家传的宝马,据说祖上还有汗血宝马的血统,一共就那么两匹,要不是它,那次在徐州兵败之时,我和赵王爷根本逃不出金兵的追截。”
一说起自己的宝马,他又来了精神,跟着吹嘘道:“当时我为了隐藏行踪,就放它自行离去,后来你猜怎么着!我从地窖出来第二天,追风就追上我了,这跟着我从海州都沂州,都两年了,军中就找不出第二匹马能跟它比的!”
方靖远白了他一眼,冷笑道:“呵呵,我还能不知道吗?听说你不娶媳妇,都有人说把追风当媳妇了。人不如马,是吧?”
“唉,媳妇有什么好的,现在我天天在军中,就算娶了也抱不着,何必呢!”霍千钧摸摸自己身上的圆镜,自恋地说道:“像本将军这般人才,若是真想娶妻,那想嫁的小娘子,可不得从街头排到街尾去了?我可是在老爹面前说过,不收复失地,就绝不成家。”
“当真?”方靖远面无表情地说道:“哪怕是送你铠甲的人来了也不成家?”
“送我铠甲……咳咳!你又知道什么了?”霍千钧警惕地朝四周看看,发觉其他人早已退下,房中只有他们两人,方才松了口气,说道:“你知道是谁送给我的铠甲?”说着,他迟疑了一下,犹犹豫豫地说道:“是不是……她找人联系你了?”
“没有。”方靖远叹了口气,简直对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了,“我就是随便问问,看来,你跟我想的一样。”
“你……你诈我啊!”霍千钧火冒三丈,可对上方靖远冷静而了然的眼神,刚刚炸毛的火气,瞬间又蔫了下去,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也是猜猜……除了她,谁会平白无故送套明光铠给我呢?更何况,当初还是我跟她提起过的,她那时还跟我说,以后如果有机会,会亲手帮我缝制一套铠甲……”
说着说着,他的脑袋也跟着耷拉下去,声音也低低地带上了几分暗哑之色。
“我当初还说过,无论她去哪里,嫁不嫁人,都是她一辈子的靠山。会罩着她,保护她,不让任何人再欺负她……可她……她不是小小,不是我妹妹……”
他最后始终还是没有说出,她是金人,还是金国皇帝的女儿,哪怕当初那个男人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时,她就已经在生死之间挣扎了无数回,靠着盗取的身份侥幸活下来,才成为他的妹妹。
话犹在耳,人事已非。
可她依然还记得,他最喜欢的铠甲,最喜欢的兵刃,还记得他说过的话,记得自己的承诺,哪怕人不在此,依然会想尽千方百计来兑现她的诺言。
那个送来铠甲的商人是个皮货贩子,叫任千里,平日里就是从漠北到中原贩卖皮货和茶盐的,这次本是打算去海州贩盐,因为听说这边的精盐无需盐引,卖得比江南还便宜。正好就得了个贵人赠与的海州军令符,说是可凭此找霍千钧换取千斤盐引,但要送个宝箱给他才行。任千里如获至宝,知道若是能跟海州军搭上关系,以后无论盐茶都不会缺,等于给自己多了条财路,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替人送来的货箱中封存着这样一件宝物。
若非如此,这明光铠也根本到不了霍千钧手里。
那枚令符,本是霍千钧给霍小小的。
他不知霍小小如何得到这副明光铠,又是如何费尽心思才让人送到他手中,只是知道,她兑现了承诺,他却无法回以同样的承诺,且不说保护,若是有再见之时,彼此之间,甚至会成为生死之敌。
见他情绪如此低落,方靖远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既然她都能将这东西弄到手还送给你,可见现在的情况比先前已经好了许多。至少不似原来那般连一点消息都留不下。你且等等,说不定哪一天,她就回来了呢?”
霍千钧苦笑一声,珍惜地摸摸自己身上的铠甲,这身铠甲,上千片细鳞甲片,都是用铜线一片片穿起来的,他甚至可以想象,霍小小亲手穿起这一片片铁甲时,是不是还记得他的模样,只是……
“回来又能如何?不说那些了,你答应我的火器,先给我再说!”
方靖远始终没能岔开这个话题,无奈地说道:“这次给不了你那么多,先一半,不过可以给你分配些战甲,你可以先选些人,装备这些战甲之后,若是还能上马作战,才能形成战斗力,否则马都被你们压死了,还打什么仗……”
就体力和身材来说,不能不承认,宋军对金兵还是相差有一定的距离,能通过武举的武进士,倒是能够负载起这些重甲,可寻常士兵若是穿上这等重甲,别说作战了,连行动都会十分困难。
防护性和机动性的矛盾,在这个时代尤为突出。
是要自己的命,还是“要”对方的命,这个选择题,方靖远选择都要。
那么,改革铠甲和武器,就成为眼下京东军械厂的重中之重。
他本来还想借霍千钧这身明光铠做参考,研究一下如何改良铠甲,可现在看来,如果霍千钧是几乎把追风当媳妇的话,那这套明光铠就是他的正房无疑。他甚至都怀疑,这小子从拿到手之后,有没有离开过这套铠甲,甚至都有可能连睡觉都是抱着睡的。光是上面的一层臭汗味,也就是他自己不嫌弃。若是换了别人,真是分分钟赶出门去。
霍千钧见他对自己的铠甲非但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羡慕嫉妒,还一脸的嫌弃,大为不忿。
“你以为我们都像你一样手无缚鸡之力啊!我们军中好汉,个个都是力拔山兮气盖世,就算穿上重甲也不会耽误冲杀,再给我一千套重甲和陌刀,我就能带人把完颜家的铁骑都给砍了。”
“还一千套!你做梦比较快,最多一百套,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