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小虎当然不会吃屁。
早市上的早餐经济又实惠。
两碗豆浆,半斤油条,两个炸粘糕,一小盘拌菜。
沐浴在晨光下从容品味着城市烟火的项小虎吃得很细致,边吃边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宽阔的祥云街早市是穆丹市最大的早市市场,街南边都是卖菜的,鸡鱼肉蛋。北面有小吃摊,日杂小百,针织五金。
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今天天气很好,早市上披着晨光的人比以往更多,摩肩接踵,往来穿梭。
这种情况,却也正是那些小蟊贼喜欢的。
有时候,人的感觉跟动物很像,就像草原里的一只孤狼,你不知道它突兀的站在那等什么,但它扑出去的那一刻,你一定会看到草丛里窜出来一只野兔。
猴子不是野兔,但那个挎包买水果的少妇却是他的猎物,项小虎一歪头就看到了。
猴子正从她的包里“拿”出来一个手机。
少妇的裙子很高档,也很合身,她弯腰的时候,臀部会给人一种炫目的性感。
少妇身边还跟着一个西装革履夹着包的男人,他手指上那颗翡翠戒面的金镏子在人群的缝隙中闪着光。
现在这时节的草莓很贵,少妇挑得很细心。她身边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装作不经意的、紧盯着菜贩称上的显示屏。
猴子得手时眼睛也是看着电子称显示屏的,只是回头走的时候,眼角有着对那个男人明显的鄙夷。
项小虎慢慢嚼着嘴里的食物,饶有兴趣地看着,看着那个少妇付了钱,又把水果交给男人,然后挽起他,高傲而又优雅地往前走去。
两个人缓慢踱步的姿态刻意地写着修养和骄傲,像似故意要跟市场上的忙忙碌碌的老百姓做出区别。
项小虎没去找得手了的猴子,他知道,猴子早就没影了。
但他会回来。
这种少妇太在意自己的形象了,她的注意力都在感知看向她的人,对她的欣赏或者垂涎。
所以,她更要端庄起来,要优雅,尤其在她身边有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更要注重每一个细节。
刚刚翘着兰花指挑草莓就是最真实的明证。
失主要不是呼号喊叫的追寻失物,有点历练的蟊贼肯定会回到得手的地方。
甚至有的时候,失主急三火四的到处找,蟊贼也会回来,跟着人群看热闹。
所以,猴子会回来,他会从街北面漫不经心的走过,擦掉他刚刚留在街南面的影子。
当项小虎吃下最后一口炸粘糕的时候,打扮得像刚毕业的大学生的猴子回来了。
他穿着一身暗蓝色的品牌运动服,屁股上挎着一个很精致的腰包,脖子上还搭着一条明显用水投过、很干净的白毛巾,神情坦然而又阳光。
如果不是一块嚼过的炸粘糕贴到他脑袋上,他脸上那装出来的淡淡的笑容会一直保持着。
“尼玛!谁!”
猴子往后一闪,恶心的把脑袋上的粘糕扔到地上,表情凶狠的四下张望。
当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之后,马上就换上了一副谄媚的嬉笑,屁颠屁颠过去。
“哎呀,小虎哥,吃早点呢。”
项小虎没理他,把小碟里剩下的拌菜夹起来送嘴里,慢慢嚼着。
过了一会,周围好奇的目光消失了,他才斜了一眼站在一旁的猴子。
“滚犊子,别逮谁都叫谁哥,我要是你哥早不打死你。”
说完,把碗里最后一口豆浆喝了,然后了站起来。
猴子马上招呼老板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