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灵顿基地的树荫下,贝克汉姆正眯着眼睛观察攀援在灌木丛的狗蔷薇,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穿过,让他有点睁不开眼睛。
狗蔷薇花肯定也注意到有一个金色头发,蓝色瞳孔,鼻梁高挺,皮肤白皙,笑的时候温暖高贵,生气时目光冷峻的年轻人总来看自己。
借着几缕阳光,双方都带着笑意在打量对方。
八月的中午,阳光正好,很适合午睡。
贝克汉姆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深吸一口气,一股甜甜的清香钻入鼻中。
狗蔷薇是他最近突然喜欢上的植物,只要把这个小东西放在通风向阳的地方,就能天天看到它的成长。
这一点就像自己一样。
再过一个月,就能看到这些攀爬在灌木丛的小家伙结出朱红色的果实。
蔷薇果可以制作果酱、糖浆和果酒,前台的凯西女士说会为自己留一部分,所以贝克汉姆每天都要来看看这些小家伙的成长情况。
这是他每天训练后最惬意的时刻,不知道是这股甜甜的花香让人凝神静气,还是疲劳恢复后大脑传来的轻松安逸,这里总能让他把所有烦恼都抛在脑后。
贝克汉姆想起童年在蔡斯巷公园带着足球猛冲猛打的情景。大概是父亲觉得他把后院祸祸得不成样子,于是干脆带他去公园里折腾,他在那个公园一直踢到了5岁,才开始慢慢转战其他战场。
从他记事起,就几乎天天与足球为伴。
他很怀念童年和父亲一起踢球的场景。
父亲给予他生命,给予他爱和温暖,还让他爱上了一项叫做足球的运动。
父亲每周要进行三次正规训练,他的足球生涯巅峰是半职业联赛。
在贝克汉姆的印象里,父亲是一名凶猛的中锋,他的技术很棒,唯一的缺点就是经常被吹罚越位。
在场边看父亲踢球的贝克汉姆用了几个月才真正理解了什么是越位。
父亲总会把足球踢向高处,然后让他接球,所以每次看到加里内维尔停球失误,他总会笑着嘲笑对方:“我4岁的时候就做得比你好!”
他在4岁时就能稳稳停住各种角度的传球,5岁时就已经练出了一身“重炮轰门”的功夫,7岁时凭借自己的黄金右脚,在效力的社区球队中大杀四方,一个夏天就打进了上百球。
思绪到了9岁那年,在训练回家的路上,父亲告诉他:“大卫,我打算中断自己的常规训练,用这些时间陪你训练。”
那时的贝克汉姆只是个孩子,但是他依然可以深深的体会到那样的牺牲对于父亲意味着什么。
10岁那年
“大卫,快帮帮我,戴夫这个混蛋想毁了我!”
加里内维尔粗鲁的喊声彻底打断了贝克汉姆的思绪,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露出了些许不悦。
我特么刚回忆到10岁,眼看离“别人家的孩子”不远了,你这时候过来是几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