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我的高爷,您可好些天没来了,怕是把我们这儿的姑娘给忘了吧。你不在的这些日子,我们羽悠可是伤心的不得了。”一个打扮得如同花孔雀一般的半老徐娘扭着肥胖的屁股,挥舞着手里香气扑鼻的花手绢,笑靥如花的招呼着一个同样肥胖的像只猪的男人,并且边说边将大半个身子都贴在男人身上,也幸亏男人也是重量级的,否则要给压的喘不上气来。 胖男人心虚又愧疚的笑了笑,冲着胖女人讨好的笑着,小心翼翼的说道:“我的欢妈妈,我怎么舍得忘了羽悠呢,她可是我的命啊。这不我来这里鬼混,不,消遣的事让我家那恶婆娘知道了,她把我关在家里足有半个月,我好不容易趁她外出逃出来的,这不马上来看羽悠了吗。哎,一言难尽啊。” 说话间,一对“胖”人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人声鼎沸的大厅,这里便是施惠城最有名、最纸醉金迷的烟花场所——芳草园。 芳草园是施惠城最有名的欢场,也就是妓院。这里有最烈的酒、最奢靡的装饰、最美味的佳肴,当然也少不了最美丽的姑娘。 全城的达官贵人几乎都是这里的座上客,甚至有传言称,当朝的一个亲王都曾偷偷从相邻的帝都专程来这里,只为见识一下这个传说中举国闻名的......妓院。 如果一个妓院能做到闻名全国,甚至连当朝亲王都微服拜访,那只是说明,这个国家是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烂透了,无论皇权国戚还是宵小百姓,都过着朝生梦死、荒淫无度的日子。它一定曾经辉煌过,在前几朝甚至达到了鼎盛的地步,如今却积重难返、日渐衰退,只不过仗着“丰厚家底”,到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表面的光鲜亮丽、风光旖旎还能维系上一段很久的时间。 再来说说此时此刻的芳草园,正值一天当中最热闹的时辰。诺大的大堂内几乎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一时间,喝酒的、划拳的、调情的......各式各样的人、各种各类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听在耳中倒也意外的悦耳。 胖女人是芳草园的老板,年轻时也曾倾国倾城的好看过,干的亦是那卖笑的营生。不过她运气好,赶上了这个国家最鼎盛时期的末端,国库充盈,上至达官贵人下到商贩百姓,口袋里都是银子。温饱的问题一解决,脑子里就开始想些歪的了,大家又好像跟钱过不去似的,有多少就想挥霍出去多少。那个时候,也各类商铺最最挣钱的日子。 其实胖女人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宜欢,也不知是本名还是艺名,总之没人知道,也没人想去问个清楚。现在大家都叫她欢姨,或是欢老板,芳草园的姑娘们和一些熟客则唤她做欢妈妈。宜欢年轻时美貌动人,又多才多艺,一手琵琶弹的罕见对手,再加上赶上了好时候,入行十年赚下了一大笔钱财以及数不清的名贵珠宝,之后她便洗尽铅华,不再做皮肉生意。 她离开妓院后便消失了,听说是与一位一见钟情的白面书生私奔了,这一走就是三年。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找到了归宿过上了相夫教子的生活时,失踪数年的宜欢在一个清晨突然再次出现在了施惠城繁华的街道上。 那时她孑然一身,一身素色衣裙,胖了很多也老了不少,脸上脂粉未施,只背了一个包袱,满脸落寞萧条的神色。 被一个老熟人认出来的,据那位老熟人回忆,他在街道上见到宜欢时,还以为自己老眼昏花了,踌躇了半天都不敢认。直到宜欢主动打招呼,他才知道自己没认错人。 那人很热情的讯问宜欢这几年的经历,过的好不好之类,同时心里也在暗暗纳闷——不是都说宜欢嫁了人嘛,怎么独自一人回来了,还一脸的晦气。 宜欢只是淡淡一笑,说了一句“我回来了,不会再走”后,便挺直背脊离去了。 之后不到三个月,宜欢便开了这间奢华无比的芳草园,继续干起了卖笑的营生,只不过她自己不再去做那下等的事,而是收敛了一批年轻貌美的姑娘,细心教导,将她们培养成最最出色迷人的妖精,榨干男人的钱袋和精力。 对自己失踪那三年的事,宜欢绝口不提,也不肯再透露曾经心上人的下落。但是据园里的姑娘说,有一次宜欢喝醉了,隐约提过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不过是想骗她的钱,还好最后被她识破了,她离开了那个混蛋,保住了自己的血汗钱。 回来之后,宜欢便断了再嫁人的念想,将全部心思放在了芳草园的经营上,她眼光毒辣精准,又颇有生意头脑,只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芳草园便一跃成为施惠城最出名、最赚钱的欢场。 宜欢将芳草园当成了唯一的精神支柱,更是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她没有再找过男人,更是断了嫁人的念头。十几年的时光转瞬即逝,芳草园名气几乎享誉全国,每天来这里寻欢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银子如同流水一般流进了老板的口袋。已经“老”成了欢妈妈的宜欢也像被银子撑满的口袋一样,身材日益发福,最终从一个纤纤女子变成了满身肥肉、一脸厚脂粉的胖大娘,再配上一身的花啊、草啊、红啊、绿啊的,看上去竟有几分可笑。 有些年轻的恩客听老人们闲聊时说起年轻时的宜欢容貌倾城,惊讶的合不拢嘴,纷纷跑去看一眼现如今如同发起来的馒头般的宜欢,再联想一下老人们口中的绝色美人,只能感叹一声——岁月不饶人。 高德是穷苦人家走出来的读书郎,一向老实本份,谁知在被人带来芳草园潇洒过一次后,居然迷上了这里一个叫羽悠的姑娘,自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家也不回了,妻儿老娘也顾不上了,官也没心思做了,只恨不得夜夜守在美人身边,半步也不要离开。 高德的妻子是他还是个穷书生时娶回来的,丑陋粗俗没文化。高夫人年轻时陪丈夫吃了很多的苦,再加上本身出身贫寒,即便现在飞黄腾达了,却依旧过着简朴的日子,哪怕到了今日也是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瓣儿花。她不仅对自己克制,对家人也是如此。 随着官位的高升,高德越来越嫌弃这位发妻,觉得她又老又丑也就罢了,关键是为人粗俗没学识,浑身透着一股穷酸小家子气。家境的改善并没有将她培养成一位养尊处优、高贵贤淑的官夫人,反而她身上处处可见过往的那些恶习——身材臃肿、皮肤粗糙,大嗓门没文化,动不动就对他大吼大叫,花起钱来锱铢必较。不要说同等身份地位的人,就连家中的丫鬟、小厮私底下都瞧不起她。 她身上的种种,都能让人一眼就看出她低贱的出身,即使飞上枝头也不像凤凰。 每次回家看着自己相貌丑路、举止粗鲁、嗓门洪亮的老婆,高德都会有些自惭形秽。他想到同在官场的那些同僚们,他们的老婆要么年轻貌美、嫩的仿佛能掐出水来;要么就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理、温良淑德。偏偏自家那个臭婆娘还自我感觉良好,不是讽刺人家是狐狸精,就是议论世家出身的太太装腔作势。可真的凑在一块闲聊了,那些夫人明里暗里嘲讽她,她又一句听不懂,只会跟着傻笑。 高德也清楚,因为这个老婆,他被别人私底下嘲笑过不知多少次,甚至有一次宫中夜宴,皇帝多喝了几杯后大声问他为什么不娶几房美妾,是不是因为家中有悍妇。 这句话说完,上至皇帝嫔妃,下到官员家眷,全部哄然大笑,就连那些伺候的太监宫女也抿嘴偷笑。 那一刻,高德简直恨不得一头撞死。他并不恨那些嘲笑他的人,他恨的是自己的老婆,恨那个害他沦为笑柄的女人。 她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再提醒他,他有一个并不高贵甚至可以说是贫贱的出身,有这样一个出身便只能在年轻时娶那样一位不堪的夫人,即便日后地位再尊贵,他的发妻也都是曾与他“门当户对”的贫贱女人。 高德不是没想过休掉发妻,也不是没想过娶几房貌美的小妾,但他上有一个老母亲,老母亲喜欢这个会过日子且陪自己一家人过过苦日子的儿媳。有老太太拦着,孝顺的高德自然不敢真的休妻,而这个母老虎又是绝不会同意他纳妾的。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天算一天,直到两个月前,在一位同僚的怂恿和带领下,高德生平第一次去了妓院,来到了芳草园过过瘾。 宜欢是何许人也,只几句话几杯酒便将高德的情况摸了个八九不离十,猜到了他应该是那种不缺银子但胆子甚小、夫妻不和睦的可怜蛋,当下便断定他是个可以榨油水的人。尤其是当她得知高德的官位很高时,更加不肯放手了。 于是宜欢派出了芳草园七朵金花之一的羽悠,并给羽悠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将高德迷的神魂颠倒、掏心掏肺。当时羽悠还费解,为何要在这老实巴交的男人身上下这么大的功夫,芳草园每天来来往往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其中更不乏比高德身家丰厚且出手大方的。 当时宜欢笑着说道:“你这丫头还是道行太浅,不会看男人。那些有钱人花花肠子太多,他们给你花钱却不会掏心掏肺,这样的人不会为你奉上全部。高德却不同,他一看就是那种穷苦人家出来的老实人,半生都不曾体会过情爱的滋味,对付这种人,要容易的多。一旦他爱上你你就是要了他的命都行,到时候,你哪怕害的他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都会觉得爱情至少。听欢姨的,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