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2 / 2)穿成太子捡的狗首页

尤其是秦臻,如果皇后娘娘不在了,她会对秦臻很好,又有金手指在手,秦臻肯定会爱上她。

过个十多年,她再复仇。

方皎月走到小院外面,往里看了一眼,小厮马上会意,进了小院。

然而,房门紧闭,似乎主人并不在家。

小厮过去敲门,没有人回应。

“小姐,没人。”

方皎月皱眉:“去找两个村民过来问话。”

她想到前世的事情,这个时候,皇后娘娘已经怀孕了,她很少出门,现在又是大白天,皇后娘娘怎么会不在家。

四处看了看,只觉得小院萧条,一点人烟气息都没。

没有多久,小厮就带了一个在附近锄地的村民过来。

方皎月抬手指了一下:“住在这里的人呢?”

村民害怕得发抖:“搬走了。”

他们也不知道搬去了哪里,只知道那天早上干活时,发现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开门,过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从县城回来,他们过去询问,才知道那个女人带着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哪里,那对老夫妻都不知道,他们更加不晓得。

方皎月又问了几句,见实在是问不出话来了,让小厮给了村民几个铜板。

村民走后,小厮问她:“小姐,还去买狗吗?”

“你们去,我在这里等你们。”方皎月有点不耐烦:“去哪里了呢?”

她喃喃自语:“不应该。”

小厮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主子的事情不是自己能够过问的,两个小厮忙进了村子,剩下车夫在不远处保护小姐。

方皎月绕着小院走了一圈,一点线索都没找到,魏湘雅大着肚子,又带着个五岁的小孩子,没那个能力离开得太远。

估计是去县城了,如果进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里跑。

还有秦臻养的那条臭狗,现在那狗还挺小,再养几天吧,长大一些,不然肉不够她吃的。

大概过了一刻钟,两个小厮担着筐过来了,框里是两条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里养着的,家里吃饭都困难,自然不会善待养的狗。

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养大后也是打算卖掉的,有人过来买,又给了很多钱,村民不顾家里孩童的哭喊,唤了狗过来,几个人联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凑过去看了一眼,一条大黄狗,一条灰色毛发的大狗,毛发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养的小黑,毛发油亮,秦臻对那狗极好,碗里就一块肉,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夹出来给那狗吃。

方皎月发现,自己还是更馋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马车。

上车后,方皎月把方七叫了过来,让他派人在县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没说是谁,只说是个年轻貌美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还带着个五岁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马上召集下人过来,让他们明天去找这么一个女人,一再强调要偷偷的。

刚回头,就看到小姐双臂抱胸站在他身后,方七点头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无表情道:“明天你去县城的学堂问下,看有没有个叫秦臻的学生?”

方皎月觉得魏湘雅要是来了县城,一定会让秦臻去学堂读书,梧桐县就三所学堂,去这地方问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里找了一本诗经出来看,看了几页后,秦臻和林长卿从学堂回来了。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秦臻和林长卿已经成了好朋友。

秦臻聪明,好学,林长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认真不少。

这让姚玉兰非常高兴,越发觉得让秦臻给林长卿当学伴是最正确的决定。

“妹妹。”林长卿看到林夏桃,马上就跑了过来,伸着两条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条斯理走过来,叫了一声:“小桃。”

林夏桃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脸:“秦臻哥哥。”

看向林长卿:“三哥,你今天学了什么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里都要发霉了,又不能出去玩,还太小了,天气又冷,大家都不准她出去。

林长卿来劲了:“妹妹,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时,方七从外面进来了。

“小姐,梧桐书院有个叫秦臻的学生,今年五岁,是县令家三公子的学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