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以人为本(1 / 2)楚律首页

“先生,觉得我大楚的法律应该如何修改?”

唐休顿时来了精神,作为一位法律系的高材生,帮人打了上百场官司,在这个新世界里,对法律的理解,没有人比他更强了。

“可是,我并不了解大楚的法律啊。”

“我这有”,说着熊侣把手伸进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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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休有些紧张,若是熊侣拿出一册刻着虫形文字的竹简出来该如何对付,还拿鬼谷子说事吗?

熊侣拿出一本书,书的封皮已经浸了不少汗水,双手捧着递到唐休跟前。唐休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拿起书瞅了一眼,发现书名叫《鸡次之典》,又翻了一页瞧了瞧,顿时松了口气,这些字都认识,只是,《鸡次之典》的“鸡次”是什么意思?

唐休猜想,他能轻松的驾着马车,一剑捅死一个跟公牛一样的杀手,就说明,他的体内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前主人的意识,也就是说,他也能认得这个身体前主人通晓的语言和文字。

根据研究发现,人体内的记忆并不完全存在人的大脑里,大多数存在于全身的神经系统里,而大脑更多的是一个信息处理中枢,一个人死了,保存在神经系统里的记忆并不会立刻消失,而是随着神经系统的破坏而逐渐消亡。

唐休翻到《茅门之法》,发现里面的内容专门保护王者及王宫利益,比如,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践雨者,廷理斩其辆,戮其御。

就是说,无论是王室成员,还是朝中大臣进宫入朝,马蹄溅起的雨水溅到宫门,负责刑法的廷理有权拆掉马车,并杀掉驾御马车的车夫。

《仆区之法》则记载着刑法的内容,比如,盗所隐器,与盗同罪,就是说,隐藏盗窃之物,与偷盗者同罪。

还有熊侣说过的《相坐之法》,即一人得罪,刑及妻、子等亲属。

《鸡次之典》中还记载了使用的刑法,有灭族、烹、车裂、斩、宫、用、墨、答、鞭、贯耳、梏、囚、放、没为官奴等诸多的酷刑。

最让唐休感到不能理解的,一旦战败,无论职位有多高,无论立过多少战功,都必须自杀,他多少对历史了解一些,没有一个将军总打胜仗,大楚的法律如此做派,简直是屠戮良臣嘛。

唐休不再翻看下去,一边驾着马车,一边思索着。

“先生,你觉得《鸡次之典》有哪些需要修改的?”

“首先,这部法典的内容并不完整,有很多方面十分缺失;其二,太过残酷,尤其是刑法上,烹,车裂,没有一点仁慈之心,虽然能恐吓他人,却会让更多的人因畏惧而逃往他国;其三,一旦蒙冤,无处伸屈。”

“先生,你觉得该如何修改?”

“法律制定,要以人为本,一部好的法典不仅能治国,更会吸引人才,提高效率,提高生产力。”

“生产力,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