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世,陈苍的一个朋友就是养马的,更有外国进口的纯种马。
当他工作累了,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就会去朋友那里骑骑马,放松身心。
还别说,一阵猛烈的颠簸之后,压力顿减,整个人都舒爽了。
而且,这一世,原主也是会骑马的。
方烈听后,微微点头,“会骑马便好,那省得花时间去学习。”
稍微停顿一下,他继续道:“但是,单会骑马是不够的。作为戍边的战士,骑马只是基本功,最重要的还是马上功夫,要能在马上作战。”
凉城属于边境城池,面对的敌人主要是能骑善射的荒匪,更往北,还有游牧民族。
他们的马上功夫了得,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拥有很高的机动性。
所以,要和他们对抗,就必须拥有过硬的骑射之术。
你可能没资格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兵,但学习基本的骑射之术是必要的。
陈苍询问道:“什长,凉城应该拥有专门的骑兵营吧?”
“自然有。”方烈道,“没有专门的骑兵营,如何与能骑善射的荒匪对抗?”
然后,他又道:“但是,战马有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骑兵的。”
一人一马为一骑,作为骑兵,首先要有一匹能跑的战马。
而且,骑兵的装备比一般战士的要好。
有一种说法,在这边境之地,战马比人命还珍贵。
陈苍听后,心中了然。
这个时代拥有一匹战马,就和前世拥有一辆超跑差不多。
前一世,多少人的梦想是开最酷的跑车,泡最靓的妞。
在这里,多少的梦想是骑最烈的马,睡最美的人。
可是,又有多少人望马兴叹。
方烈看着陈苍,道:“以后,你的任务便是喂养我们营中的马。”
陈苍没有不愿意,道:“是。”
方烈继续道:“这几天无战事,我会让人教你一些骑射之术。”
陈苍立刻露出感激的神色,“多谢什长,我定会好好学习的。”
方烈摆了摆手,“去吧,王盛在马棚那边等你。”
“是。”陈苍说着,便退了出去。
陈苍到马棚那边一看,发现王盛确实已经在那里了。
“王叔。”陈苍喊道。
王盛点点头,算是回应。
“接下来几天,若无战事,我会教你如何喂养马匹,还有一些骑射之术。”显然,方烈已经跟他谈过了。
“谢谢王叔。”陈苍拱手道。
他往马棚一看,发现里面有七匹马。
一匹黑色的老马,骨架很大,但偏瘦。
还有一匹白色的小母马,正值壮年,但体型偏小。
其它的五匹马,竟然都是幼马。
也就是说,能用来作战的,只有那匹老马和那匹小母马。
王盛抚摸着那一匹白色的小母马,一脸爱意。
难以想象,一个杀敌无数的大汉,在此刻却表现得如此温情。
那一匹小母马用脑袋蹭着王盛,表现得很乖巧。
小母马是王盛的坐骑,不是军中配给的,而是他花钱买的。
王盛骑着小母马打过战,跑过荒原,杀过荒匪。
平日里,王盛对小母马极好。
就算他吃不饱,也要把小母马喂饱。
在军中,有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至于那一匹黑色老马,是煽马,是从骑兵营退下来,分配给什长方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