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晖:作为歌手,最害怕听到两个字:“老了”。如今乐坛新人辈出,我为自己的退场而感到光荣,相信歌迷会尊重我的决定,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大家不必可惜也不需要遗憾。九月九日,让我们好好告别。」
程简躺在宿舍床上,点开男神最后一条微博,看了好久,他病逝的消息还在热搜挂着,想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我好不容易攒钱买到的门票,说好的九月九,怎么能食言呜!”
“嗐,大半夜的你哭什么?”正在追剧的室友从上铺探出个小脑袋。
程简则抹着眼泪:“我爱豆没了。”
室友闻言,立马点开微博,还以为哪位小鲜肉犯事,秉着吃瓜的心态,不禁问:“简啊,你爱豆叫什么?”
“沈晖啊,当年很火的。”
室友:“emm……谁呀?”
艹,程简不想回话,翻个身就把被子糊脸上,心里不是滋味,她哭得嗓子发肿,整个人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梦里还念叨:
想当年,晖爷可红了,我错过他最好的年华,连专辑都没凑齐,好遗憾啊……
这晚,程简没睡好,折腾到中午才爬起身,她边揉眼边摸手机,希望昨夜里的噩耗只是一场谣言。
“雾草?”
绑架么,她发现手机没了,床单换了,连房间也变宽阔了。
抬头看过去,就瞄见不远处木柜上的留声机,黑胶唱片在不停转动,响起八十年代那首最火的歌,叫什么来着……
正想事,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突然涌进来,原主的过往像幻灯片般飞快翻过,程简立马想到,这是穿越了。
等把脑海中浮现的片段大致消化,她确定,自己穿回了一九八三年。
由于强行灌入的回忆,得知身体的主人也叫程简,她平复情绪,捋了捋。
原主是名十七岁的女高中生,无恋爱经验,性情乖巧温顺,考试成绩几乎在及格边缘摩擦,先天体弱多病还不爱运动。
家里变故也大,老妈难产过世,老爹做的煤矿生意,是帝都最早一批万元户。
万元户!
“这他妈,做梦吧你?”
穷怕了的程简不禁自嘲,看向近旁的梳妆台,里面的自己容貌没有太大改变,身穿粉色睡衣,身材娇小,一头齐肩发,皮肤白净,有点婴儿肥,仔细打量还挺可爱。
当然,也有可能是动了刀的,程简忍不住去掐自己的脸,嘶,真疼!
一种怪异的感觉爬满全身,镜中的自己陌生又熟悉,偏偏她没疯,这不是梦,是血淋淋的事实。
她回不去了,甚至连男神存在过的痕迹也没能带走。
听着留声机里的老歌,程简掏掏兜,兜里什么也没有,心里也空落落的,那张积攒了五年青春的门票已经被留在另一个时空,即使乌鸦变凤凰,在这个没有沈晖的世界里……不对,八零?
程简现在才清晰的意识到,自己不是穿书,也不是重生,她是穿回了八零年代,这年,沈晖才二十岁。
也就是说,她可以去见他,见证他的成长,见证他的巅峰,在他大红大紫时拼命打call,在他人气衰落时也可以有底气的说出那段表白:
我喜欢你很久了,以前喜欢,现在喜欢,将来会继续喜欢!所以不要退圈,你很好,还很年轻!
艹,她脑补过度,把自己给感动了,眼里泛着泪光,在听到门把手被拉动的声音后,不禁扭过头,撸起袖子猛地一擦。
“小姐,冯家的老二来了,就在楼下。”保姆站门口端着果盘,把“冯家”两个字咬得很重。
什么鬼!
“就说我没在家,出门了!”程简心里忐忑不安,这位冯姓的老二有点来头,全名冯耀林,被原主拒绝交往后选择死缠难打,十分难对付。
“好……”保姆刚走几步,又返身,“不行啊小姐,今天周三,您请的病假。”
“哦哦,告诉他我在医院,问哪家,你就说不清楚。”程简关键时候脑子转的快,她实在不想那么早跟冯耀林对峙,这厮像狗皮膏药似的,虽说原主矜持乖巧,但她是个暴脾气,生怕话不投机和人打起来。
听此,保姆点点头,又摇摇头:“小姐,他上楼了。”
“……”
程简没有多想,直接蹦上书桌,穿着拖鞋就从二楼的窗口翻身而下,院子里是草,软绵绵的,腿麻了半秒,她原地跺两脚,就像抹了油似的溜出院门,让保姆捂住嘴,独自站在房间外发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