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只是擦伤,或者只是磕了一下。
似乎从来没有受过伤的花鸟院夏花这么想到。
她没有再耽搁,站起身,便朝着花鸟院春雨指给她的方向跑去。
*
中原中也在大街上见到那个奔跑的身影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资料上说,那个娇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活的像是古代的大家闺秀。
更何况花鸟院宅子在城郊,若是要从那里跑过来,少说也要两三个小时。
怎么看她都不会在这,但,的确是她。
即便她身上穿着不伦不类的衣服,过于宽大的裤子鞋子,帽子歪歪斜斜的,从里头斜漏出几根金色的发,脸上还脏兮兮的,带着不知道从哪儿蹭来的黑灰。
中原中也却不可能认错她。
没人能认错那双玻璃珠子一样的眼睛,但凡见过,就不可能忘。
加之那染了点黑灰,在对比之下白的能反光的肌肤,像是世间最好的工匠巧手雕刻而出的完美无瑕的一张脸,就算穿的破破烂烂,也难以掩盖着世间罕见的美玉的光华。
因而已经有人蠢蠢欲动,将那粘稠恶心的目光钉在她的身上了。
于是中原中也思衬片刻,跟了上去,想一探究竟。
看看这个被花鸟院家献上来,让森先生能松口一条航线的娇小姐到底想做什么。
*
不知道已经跑了多久,花鸟院夏花感到有些累了。
身边的景色不知何时也从荒野变成了街道,她稍微放缓了奔跑的步伐。
四周面带微笑的行人,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两边门户大开的商铺,都很寻常。
但这一切,看在花鸟院夏花的眼里,都恍若恶鬼,又恍若仙境。
“这就是……”花鸟院夏花踌躇了一会儿,在她那有些匮乏的脑海里终于蹦出了一个词来,“是……人间吗?”
喧闹的,有人情味的,充满浮华的,于她而言,仅存于书中文字里的人间。
想玩,但是,还不是时候。
她压了压脸上快要抑制不住的,像小孩子见到游乐城堡一样的笑容,躲避着周遭行人似乎有些惊诧的目光,拐进了一个小巷。
她跑出来了。
但不是结束。
书上有写,离家出走的人总归会被家人找到,要不然就是曝尸荒野。
她不能曝尸荒野,她还要找到能实现别人愿望的书。
她现在也不能回去,回去就要嫁给恶鬼,不如去死。
这么想着,她的手犹疑着伸进了颇为肥大的外套的口袋,那里有一把冷冰冰的,小巧玲珑的,填满子弹的枪。
是她从花鸟院春雨的武器库里拿的,春雨没有阻拦她。
在不和父亲的命令发生冲突的时候,对待夏花,花鸟院春雨总是像个木头一样纵容她。
可他越是这样,她就越是想他。
如果哥哥在,他绝对不会让她嫁给恶鬼的……
她好害怕。
花鸟院夏花的眼眶涌起一阵酸涩,她皱了皱鼻子,要哭不哭,那股情不自禁,神使鬼差,不受控制的感觉便又翻涌了上来。
被抓住,怎么办呢?
那就,没人能救她了。
比起被抓住,不如在抓住的那一刻就死掉吧……
……
“被抓住的时候,就去死吧。”
她举起枪,学着花鸟院春雨的动作给枪上了膛,抵上了自己的太阳穴。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