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黎家出来以后,苏锦便急匆匆地赶往与张婉约好的“岛”咖啡,前一天晚上接到了责编张婉的电话,说是这几天要举办一场南洵的读者见面会,具体事项需要面谈。 于是半个小时后,苏锦站在了“岛”咖啡的门口。 “岛”咖啡在S市已经是二三十年的老店了,就咖啡的品种和口味来说是赶不上近几年新上市的咖啡厅,装修风格也已不能与近几年的新式装修相提并论,之所以能经久不衰也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处于S市的最寂静的郊外,与器宇喧嚣的城市形成鲜明对比。 也是因为这样,总有些图一片心里宁静的人愿意在这里驻足,也有些特殊情况需要安静环境的人会选择这里。就比如此时的苏锦,需要一个宁静的环境来交谈公事。 走进咖啡厅后,看到三三两两的人,或是在看书,或是在做题,亦或是在小声交谈。苏锦张望了一圈也没有看到张婉的身影。 张婉早就坐在“岛”咖啡等着苏锦了,此时看见四下张望的她,对她招招手,“苏锦,这里。” 苏锦坐下后,喘了几口气,可怜兮兮地道歉:“对不起啊,我迟到了。” “没关系,我也刚到没几分钟”,张婉笑了笑,语气透着几分不在意,又找来服务员点了两杯咖啡。 “先说正事吧”,苏锦说话就是这样明明前一秒还在跟你话家常,下一秒又会把话题切换到正事上。 “你上次签的那本书这几天要预售了,我劝你趁这个机会办一个签售会。”苏锦若有所思,并不答话。 她这次签的《离人殇》是她写的第一本小说,她写的很多书都被陆续出版了,也是所有书中写得最用心,最努力的一本书。 人们总是会对自己的第一次持有一种特殊感情,苏锦也不例外,即使出版了这么多本小说,即便这本书没有她之前几本的完美,但却是她最念念不忘,依依不舍的一本。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要是没有这第一本作品,也不会有接下来更完美的作品。 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犹豫,张婉继续说:“我知道同意签售会,就意味着把自己真实的面目公布于众了,我也知道你一直只想做个幕后写手,但是现在的情况不是不一样吗。” 苏锦一直不喜欢在公众下生活,舆论可以把人捧到最高点,也会让人感觉身在地狱,大学的时候也只是把写文当做业余爱好,并没有打算当全职写手,毕竟当时她读的金融管理专业。但是一年前她突然辞掉了工作,打算做一个全职写手。 张婉端起手边的咖啡,慢条斯理地呡了一小口:“我让你办签售会也是有原因的,第一,你从1年前就没有在网上更过新书,虽然你曾经在网上热过一段时间,但是隔的久不出新书的话,读者也是会遗忘的,特别是现在的爱情小说市场,不乏写手,万一到时候再出来一位更博她们眼球、文风更吸引人的,你的地位很容易被替代。第二,这个时候办签售会是最合适的,一来可以安抚读者暴躁的心,让他们知道这一年里你并不是故意不写文,而是忙着宣传工作没有时间写。二来也可以给她们发个小小福利,明确告诉她们新文已经在筹备中,顺便又为新文做了宣传。” 苏锦并不是不想写,而是现在根本写不出,可能每个作者到了一个时间段都会有一个瓶颈期。就如同现在的她。以前在大学,专业课少,空余时间多,自己又喜欢写点东西,总是一有灵感就开始写,当意识到时已经写了很多。当时并不是为了赚钱或者出名,只是兴趣使然。 很多事情本就如此,当你不是刻意去做的时候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当你带着某种目的去做事情却是样样不如意。 后来忙于毕业、求职、工作,反而是写文一直被搁浅,直到一年前辞职,才能继续。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或许这世间事本就不能两全其美,既然要有得就必然要有舍。决定做全职作者时,就已经做好有一天要暴露在公众面前的准备。 苏锦叹了口气,用勺子搅了搅咖啡,抬起头问:“签售会定在几号?” “同意了,具体时间还没有定,但是地点我想放在瑞璟集团。”得到苏锦的首肯后,张婉忍不住有些激动 苏锦微微有些意外,怎么也不会想到张婉会把地点放在那:“瑞璟集团?就是那个刚入驻S市的建筑公司?” “是的,瑞璟集团附近人流量大,关键是后面有块很大的空地,听说要实施什么工程,现在不是工程还没有实施吗?我们去借一天来办签售会。” “你确定人家肯借。”苏锦疑惑地问 “应该没有问题,我和他们老板的助理唐昊有点交情,等时间地点确定了我再通知你。”张婉颇有些信誓旦旦。 “好,时间确定了你通知我就是。” 苏锦见张婉如此有把握,也不再说什么,她是个怕麻烦的人,既然张婉能把一切搞定,她也乐得等结果。 瑞璟集团顶层办公室内,顾璟睿画完最后一张图纸,放下笔,揉了揉手指,甩了甩手腕来缓解酸胀感。低头扫了眼手表,已经5点30分了。 窗外的暮色暗暗袭来,太阳已将落下,晚霞的余晖照进大楼里,留下一又有一道金色的光痕。顾璟睿穿上外套,拿起车钥匙,准备返回祥云雅舍,毕竟伯爵还在家等着他吃晚饭。 苏锦和张婉见面回来以后,继续在电脑面前码字,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本想找程黎一起去吃晚饭,哪知这死丫头连电话也不接,估计一定又是在睡觉。 每次程黎连续值完夜班就要睡上一天一夜,今天大清早还被她扰了好梦,想想也是自己理亏,就不再打给她了。 每次到吃饭时,苏锦总是会特别苦恼,她是个厨房白痴,没几样东西是自己做得好的。所以只能决定出门去超市买一点速食解决晚饭。 祥云雅舍别墅区内就有一个超市,祥云雅舍位于郊外,市区里的超市距离别墅区有些距离,幸好设计别墅区的人特别细心,把超市,运动场等都设计在里面。 只是这个超市距离苏锦居住的地方有点距离,不过没关系,苏锦平常没事,黄昏的时候就喜欢出来散散步,一来可以助消化,二来可以找灵感。 等提着速食回到家门口的时候,就看见顾璟睿从路虎车里走下来,本应该向前行走的苏锦突然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一想起那天自己被狗追还被这个男人嘲笑,想想就来气。 等顾璟睿下车的时候,苏锦正站在车子旁趾高气扬地看着他,顾璟睿的记忆里装得东西少之甚少,而这少之甚少的记忆里还被建筑和专业占去了一大部分,而对于女孩子的记忆几乎可以用零来形容。可他似乎还记得这个女孩子,主要是那天她被狗追的一幕实在令他印象深刻。 他在苏锦面前停了下来,漆黑的眼神里写满了疑问。 而和他目光对上的那一瞬间,苏锦的心脏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 下一秒,她便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自己:“怂货。” 竟然在关键时刻被美色勾引了。 不过,苏锦是天生的演技派,即便心里犯了杵,面上依旧能故作淡定。只见她挑衅地朝顾璟睿“哼”了一声,然后大摇大摆越过他走在前面故意挡住去路。 看着她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顾璟睿觉得十分幼稚和可笑,这女人貌似还蛮记仇的。 他状似无意地看了一眼她的身后,平静而无波澜地叫了一声:“伯爵。” 苏锦一听伯爵两个字,赶忙拿起速食,“啊”地一声尖叫,然后头也不回地朝隔壁飞奔而去。 回到家以后的苏锦才意识到被人耍了,那个男人根本没开门,那条狗根本不可能出来。 苏锦咬牙切齿地跺了跺脚,掏出手机立马打了一个电话给程黎:“黎黎,我跟你说,你马上帮我开出一张治疗怕狗的处方,要立刻、马上,right now” 程黎把手机拿开了一点耳朵,苏锦狮吼功般的语音传来还不要把她耳朵给震聋,也不知道她是发什么疯,幸好自己现在睡醒了:“好好好” 午夜时分,程黎把一份治疗报告发给苏锦,苏锦打开一看,洋洋洒洒一大片:“第一,慢慢接触狗,狗来的时候,你千万别跑,狗的本性是,你越跑它越追你;第二,对陌生的狗,不要从它的背后接近它,否则它会以为你要攻击它。应该从正面接近、蹲下,向它张开你的手臂,表示你没有要攻击它的意思。第三,找以狗为主题的影片观看,推荐看一些《南极大冒险》《忠犬八公》《导盲犬》的电影,增加对狗的亲切感。第四,好友遛狗时,保持一定距离的观察发现其中的乐趣,试着一起遛狗。第五...........” 苏锦看完以后立刻就发现程黎拿百度上的几点来忽悠她。 可她着实被顾璟睿气疯了,即使可行性很低也反反复复研究了好几遍:“嗯,就从第三点开始做起,一个晚上搞定它” 原本以为半夜12点就能看完的影片,实际上是天亮才看完的。 看完以后苏锦顶着两只红肿的眼睛打着哈欠便跟周公约会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