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华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她会穿越,但与别人不同的是,她变成了一只被圈养的鹦鹉。好像名字叫啾啾。
“啾啾,来!”
眼前出现一个头戴宝蓝瓜皮帽的清朝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是它主人尼雅哈的儿子,叫做明珠。若华觉得这名字太女气,不适合男孩子用。事实也是如此,明珠小时候长得眉清目秀的,皮肤比女孩子的还白净,如果不是自小就调皮捣蛋,近几年还习武,把身子练得结实了些,皮肤也特意晒黑不少,还真看不出来是个男孩。
此刻,明珠正一手抱着只橘猫,一手用筷子夹着一条毛毛虫伸,进笼子里,示意若华吃掉那只虫子。
虽然若华现在是一只鸟,可是再怎么说,它上辈子还是个人呢,对这种东西自然是避之不及,赶紧扑棱着翅膀飞到笼子另一边去了。
明珠见它不吃,觉得有点奇怪,修长的俊眉皱了起来,道:
“你平日里不是最喜欢吃虫子吗?”
说罢还是不死心,将毛毛虫往若华的脸上怼,就差伸手进来掰开它嘴巴硬塞了。若华用翅膀狠狠一拍,将筷子和毛毛虫一并打落在地,那橘猫见状,一蹬后腿,脱离明珠的怀抱,跳到地上用爪子拍毛毛虫。
若华用尼雅哈平日里教的一些词反抗道:
“恶心,恶心。”
谁喜欢虫子,那么恶心的东西,光是想想就令人反胃。古代人封建迷信,它不敢多说话,怕被当成妖怪,如果它没有这个顾忌,恐怕明珠都被骂了千万遍。
明珠也很不服气,若不是尼雅哈外出办差,他才不来伺候这扁毛畜生,这不吃那不吃的,比人还娇贵,今天好不容易给它找了些虫子,以为它会喜欢,不成想这小东西居然不给他面子,这让他心里很不畅快。
“你不吃,自然有别人吃!”
说罢瞪了若华一眼,明珠生气归生气,但他不会把一只鸟怎么样,蹲下身子把猫抱起来,毛毛虫也重新夹起,喂给了一旁的八哥,那八哥吃得倒是欢,吃了一只又一只,很快,抓来的小虫子都见底了。
唯独到了还剩下一只虫子的时候,八哥吃不下了,明珠又把眼神转到了若华这里:
“你瞧瞧它吃得多香,你就张张嘴呗!”
说罢又是一只怼脸虫子,若华自然很不给面子地将头给转开了。明珠信心受挫,但还是不依不挠,就在一人一鸟犟得起劲儿的时候,只见门外的一个小斯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道:
“少爷,夫人来了!”
“啊!”
说时迟那时快,明珠飞速将手里的东西收拾干净,回到一旁的案上,规规矩矩坐好,拿起手边的一本《论语》,有模有样地读起来,别说,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远处传来类似高跟鞋碰到地面发出的声音,不一会儿,就看见一个身着旗装,脚踩花盆底的妇女走了进来,明珠不紧不慢地站起来,道:
“额娘怎么来了?”
原来是明珠的母亲郭络罗氏,她来到案旁,先瞥了一眼案底下正在吃东西的橘猫,说:
“我来瞧瞧你功课做得怎么样。”
说罢随手拿起一张稿纸,好巧不巧,拿到了一张“梅花图”,只是那梅花是猫脚印的形状。这是今早明珠画兴大发,硬是将猫的爪子伸进朱砂盘里得出的杰作,若华在上方看得一清二楚,那只橘猫平日里爱干净,死活不同意,但最后还是受不了小鱼干的诱惑,妥协了。
郭络罗氏抬眼看着明珠,面上带有一丝愠怒之色,道:
“看来这只猫聪明得很呢!”
“是啊......”
明珠自然是不太敢搭话的,郭络罗氏平日里最烦他玩这些动物,说是“玩物丧志”,今天好端端的夸起猫来,绝非常态。
“这些扁毛畜生放书房里,不合适,通通拿到后花园去。”
跟随而来的下人们点点头,答应道:
“嗻。”
说罢将一只猫和两只鸟全部拿出了书房。郭络罗氏看着儿子有些不满但又无可奈何的模样,感到有一点儿心疼,但不得不对他作出严格要求:
“今天把《中庸》抄一遍!”
这明年就得春闱了,他这副模样如何应对。平日里也就算了,可如今大考在即,不得不使出点手腕来。明珠心里不乐意,但也不能忤逆他额娘,只得口头答应:
“知道了。”
郭络罗氏在书房里又嘱咐了几句,才回了后院。
失去了宠物的明珠,就跟丢了魂儿似的,不咸不淡地看起书来。
这厢,被迁移到花园的宠物们还是挺开心的,明珠平日没事就爱捉弄它们,现在离开了他,大伙都不觉得难过。橘猫甚至还竖起了尾巴,悠闲地在花草边散步。被挂在树上的若华就没那么自在,它被鸟笼困着。就在这个时候,橘猫居然开口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