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没有哪位律师会拿自己的声誉和执业证书开玩笑。
要知道,律师不同于一般职业,受到的约束和监督更多。
代收的赔偿款都是打款到我们律师另开的专款账户中去的,和律所的基本账户是完全分开的。
赔偿款一旦到账,我们都会及时通知当事人结算事宜。
但由于每批人员较多,我们需要一一通知,然后一一统计每个当事人们银行账户信息。
等一批人全部统计完整了,我们再把结算信息表发给律所财务人员,再由财务人员一笔一笔转账到每位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中。
这个说起来简单,操作起来却费时费力。
因为总有那么一些当事人迟迟不提供账号信息,我们还得一个个打电话让其提供。
即便这样,有人在得拖个一二天。
这就让我们的工作进度,总因为部分当事人的拖延不得不变慢。
有人说,先提供账号的人让先支付呀!
但你若是财务人员,一批名单几十上百人,你是希望一次性把账号信息提供给你,然后你集中时间一次性处理呢,还是希望今天给你几个人账号信息,明天给你几个人账号信息,完了你再去核对、统计一整批几十上百个人是不是都打账了,又沒有重复打款的
我们统计的人也是,今天发一批名单,明天发一批名单,完了再把每天发的名单集中到一张表格里,看看有没有重复的
这无形中增加了我们律师和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让我们的工作效率更底下。
要知道,对于我们律师来说,最宝贵,最主要的成本是什么,是时间!
我们没有时间浪费,也浪费不起!
所以,追求时间的高效率,是我们心照不宣的共识。
而私吞代收的赔偿款,这可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几百上千双眼睛盯着,律师还知法犯法,你们觉得这几率高吗?
若有,这可就变成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了,律师一生的执业之路就得宣告终结了。
律师证一旦被吊销,一生便与律师职业无缘了。
这,对于一个热爱法律,热爱律师职业的人来说,简直生不如死!
不是吗?
而进入执行的案件,大多都是上市公司早已成了空架子。
虽然仍在正常经营,但己负债累累,毫无偿还债务的能力。
执行到最后,法院只会发来一份执行终结通知书,上面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