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二百十七、大闹天宫(2 / 2)云梦神泽首页

“哈哈哈哈哈...”白仙儿凄笑:“我白仙儿坏事做尽死不足惜,可月神何辜?我算是看明白了,宁可我负苍生,不要苍生负我,这九重天上的都该死!”

“为月神大人尽忠!”白仙儿大喊一声向我冲来,我和她互相近身掠过,我身上的魔气很快将她的妖风驱散。

她站在那里,浑身抖落了一下,口吐鲜血,身上忽然出现十多处伤口,鲜血喷涌而出,紧接着腿一软,终于支撑不住跪在地上。

紧接着錾月在我的驱使下干脆果断地补了一刀,捅入白仙儿的心口,将她直插在烟落居的墙上。

白仙儿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

“为,为什么?”她看着我慢慢靠近,面露惧色,似乎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我手指轻触刀背,猛然拔了出来,白仙儿痛苦到五官都拧在一起,口中再次喷血,我面无表情地看着生命一点一点从她体内消散,我知道自己的平静只是表象,心中的那股疯狂无时无刻不想打破这种现状。

“我说过,我要为蕊芝报仇,”我发现我的声音又变了,或许是杀戮再次唤起了我内心的恶:“天庭中的都该死,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杀蕊芝。”

白仙儿眼眸震荡,瞳孔一缩,垂下头,过了一会儿嘴角却隐隐露出微笑。

我皱了皱眉,盯着她,挑眉问道:“你笑什么?”

没想到她的笑声却再次张狂起来:“你以为我是想引魔军入天界?你错了。”

“我是想送你去魔界啊!”说罢,她秀目圆睁,妖力再次开启,等我反应过来才发现,她已撤下了星罗大阵。

阵外站着层层天兵,密密麻麻。

眼前的一幕正落在他们眼里,是我杀了天界月神,血溅满身。

原来白仙儿这么轻易就败于我,不是因为我变强了,而是因为星罗阵耗费了她的妖力。

“她在那而!”天兵之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抓住她!”

我顿时明白了白仙儿的话,而眼前的她也已断了气。

她的目的从来都是挑唆我与天庭为敌,甚至不惜丢掉性命,也要让我成为众矢之的。

“快跑!”刑廉忽然出现在眼前,见我怔愣不动,一把拉起我。

跑?跑去哪儿?

我还能去哪里?

仓皇之间,我都忘了问他是怎么摆脱杨天佑的。

“夜漓,我知道你不想承认自己身上流淌着魔族的血,但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了,除了魔界之外,天上地下已经没有你的容身之处,你难道要像我父亲一样,东躲西藏一辈子吗?你逃不掉的!”刑廉劝我。

看着身后的追兵,我忽然有些万念俱灰,这种颓丧感愈发将我带入极端。

“找死!”我运起錾月朝追兵杀去。

那些天兵现在在我眼里如此渺小,我捏死他们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原来高高在上,定人生死的感觉是这样的,我享受这种感觉。

是到了桥归桥,路归路的时候了。

“走。”我淡淡地说。

“去哪儿?”刑廉连忙问。

“去魔界。”

在錾月的掩护下,我们甩开追兵,朝月神宫奔去。

我们打算采用一种最冒险的方式——跨越长生海去魔界。

我以为这样,就不会有不要命的来拦路了。

没想到我错了,更没想到的是第一个来拦我的,居然是南宫明。

他的长枪上追着红缨,在乌云密布,一片黑暗的长生海中尤为显眼。

这里无时无刻不有惊雷急电,凶险万分,他却泰然自若,已然有了大将风范。

“阿善!跟我回去!”南宫明远远地朝我喊。

“我说了,我有名字,不叫阿善。”

“够了,在我心里,你就是阿善,是跟我一起上过学堂,一起并肩作战过的阿善!你不要堕魔,不要走,好不好?!”南宫明激动道。

“你也看到了,我杀了白仙儿,已经回不了头了...”我平静得可怕,淡然中带着疯感。

南宫明打断我:“你一定有你的原因,我相信你,不只是我,武神殿下也是相信你的。”

提到鹤青,我的心头像是遭受了沉重的一击。

“我跟我回去,我们去天庭,去九霄宫,去解释清楚好不好?为什么?阿善,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够了!”我喝道:“我说了,我叫夜漓,不叫阿善!什么叫堕魔?我本就是魔!”我抬手,錾月围绕着我翻飞。

这是我第一次对南宫明亮出法器,他没想到我会真的对他出手,震惊不已。

“既然你不肯放我走,那就出招吧。”我说。

“阿善...”南宫明还想说什么,錾月却已发动。

我必须斩断他的念想,也是斩断我的过去。

只是南宫明的成长速度之快,是我意料之外的,我以为随着我的妖族和魔族元神觉醒,对付他应当毫不费力,没想到南宫明见招拆招,与我打得有来有回,錾月一挥,南宫明立刻横枪相抵,沉着应对。

长生海风起云涌,云啸之中,隐隐出现怪石嶙峋的山峰,伴随着惊雷疾电,是空中金属碰撞产生的火花,刀风和枪芒交织在一起,战斗进入白热化阶段。

和之前玩笑似的切磋不一样,这次南宫明对节奏的把握明显更好,灵力大幅提升,修为也上了一个台阶,短时间内能做到这种程度,是下了苦功夫的。

不过我能感受到南宫明并没有尽全力,而我经过连番打斗,也无心恋战,一方面是想速战速决,一方面我只想退敌,却不想伤他,越是这样我手中的招式就越是凌厉,錾月如同幻影一般,眼花缭乱,让人目不暇接。

“你还记得这招吗?”过了一会儿,我终于停下,抬眼看着南宫明,粲然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