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桌坐了四个彪形大汉,一看就是经常聚在一块儿聊天的酒友。
路人甲:“听说没有,城西昨日里死了个人。”
路人乙不以为然,端起碗一饮而尽,“死了个人有什么稀奇的?哪天没有人死才稀奇。”
路人丙朝嘴里扔了颗花生米,赞同道:“就是,说得有道理。”
路人甲接着道:“这死个人是没什么稀奇的,但如果死的是城守的女儿呢?”
“这,这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就是,别卖官子了。”
路人甲见众人来了兴趣,心里升起一股自豪这事可是绝密!他压低了声音:“那城守女儿,竟死在了百花楼的偏门外。”
众人一听,大惊:“这百花楼不正是那青楼?”
“可不是嘛!要么说这事你们不知道呢!你们想想,堂堂城守家的小姐,竟死在了青楼的后门,尸体还是那打更的更夫发现的!”
“接着呢?”
“据说那小姐的死状,啧啧,简直是惨不忍睹啊!那脸上无一块好肉,衣衫不整,若不是手臂上露出了一块胎记,城守压根都认不出来这是自家女儿!哎!死前估计没少遭罪。”路人甲连连摇头,可惜了,生前可是个大美人。
“这该不会是你编的吧?为何一点风声也没有?”
“我有个亲戚,在官府里谋了份差事,这才知道的。这等丑事,多丢脸面啊!那城守哪会明目张胆地捉拿凶手?”
“那这凶手还没抓着?”
“没呢”
只听路人甲又说道:“其实吧,这女儿好像只是个庶出的,城守好像也不是特别在意,否则哪会出了事极力掩盖,却不捉拿凶手呢?”
沈砚之顺着融锦的视线望去,“看什么呢?”
融锦道:“他们在说命案呢。”
“别管闲事,明日一早还要赶路。赶紧吃完了饭,回房休息。”
融锦应了声好,却在想,那女子也真是可怜。
一行人明日一早便启程赶往益州。
融锦用过晚饭,懒洋洋地支了双手,趴在窗边看热闹。
人群中一个女人引起了她的注意。
大热的天,她却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头上缠着一块方巾,以纱巾蒙面,只露出一双眼睛,鬼鬼祟祟地抱了些东西,从药材铺出来后,左看右望。
融锦所住的客栈对面正是一间药材铺。
她的眼睛有种熟悉的感觉,像是一个很久以前认识的故人。
她快速下了楼,寻着她适才走路的方向细细寻找,这个女人在人群中异常显眼,融锦很简单便跟上了。
小巷蜿蜒曲折,纵横交错,异常安静,只有轻微的脚步声,与街边的闹市有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