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店里房间紧缺,沈砚之与路尝辛睡一个房间。只不过一个人睡床上,另一个睡地上。
“沈兄,你就没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吗?”
沈砚之淡淡道:“没觉得。我还没找你算账,融锦胡闹就算了,你怎么还带着薛思思一块儿瞎起哄?”
路尝辛听不得别人说薛思思,立即反驳道:“这怎么叫瞎起哄,人思思姑娘想家了。”
沈砚之灵光一闪,好像捕捉到了些什么,疑惑道:“思思姑娘?”
路尝辛脸一红,翻身背对着他,不再说话。
沈砚之笑得暧昧:“思、思、姑娘?”
回应他的是一个凌空抛来的软枕。
第二天清晨,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南下。
大约过了十来日,来到了浮云城。
浮云城。
正是午后,一行人来到一处名为“好运来”的客栈落脚。老板娘是个风韵犹存的大美人,个子不高,身段婀娜,是典型的江南美人,说着一口吴侬软语,如春风拂面,最是温柔。
十多天的风餐露宿,融锦觉得自己浑身都散发出一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马不停蹄地让店小二抬了热水,将自己浑身上下都清洗了一遍。
浮云城,南接益州,北连帝都,水运四通八达。过往的商旅大多在此停靠歇息,因此这儿的街市异常繁华,各种稀奇古怪的物品都有。
融锦开开心心地拉着薛思思一道上街转悠。
“思思,这个胭脂好看吗?”融锦拿起一个云纹花样的蓝色小瓷瓶,轻轻一拧,里面是好看的绯色。
身边的人无反应。
融锦好奇转过去,见薛思思正盯着某处出神,她拿起胭脂盒在她跟前晃了晃。
“怎怎么了?”
融锦疑惑道:“我还想问你怎么了呢?你在看什么?”她顺着她的视线看去,那不就是一处茶肆,有什么好看的。
昨天夜里,因没找到客栈,大家只能在野外对付一宿。
融锦兴致勃勃地拉了副统领陈力一道,去打野味,其他人则负责生火。
山里的小动物异常灵敏,跑得极快。二人捣鼓了半天,战绩寥寥,只打了三只小兔子,好在包袱里备了些干粮,不然三只兔子哪够一群人分。
炊烟袅袅升起,剥了皮的兔子架在火上,开始“吱吱”作响,肥油一点点往外冒,兔皮烤得焦黄,内里滑嫩,香气四溢。
一行人吃得狼吞虎咽。
融锦见沈砚之吃得香甜,打趣道:“啧啧啧,沈大人,不知刚刚是谁说,我杀兔子血腥的,这会不觉得血腥了?”
沈砚之咽下一口兔肉,好吃得舌头都能吞下来,恭维道:“李小姐这拔兔毛、烤肉的手艺,简直是一绝啊!”
众人被他夸张的言语逗笑了。
夜半十分,山里寂静无声,只有火苗燃烧的声音。一道娇俏的身影站了一起,确认身边的人熟睡后,悄悄走远了。
同一时候,沈砚之睁开了双眼,勾起一个讽刺的笑,一双眸子毫无温度。
薛思思回头看了看,朝着山林轻轻吹了一声口哨,不过片刻,一只白色的鸽子停在她脚边。
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折了又折,结结实实地绑在白鸽腿上,正欲放飞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