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行了多久,日头已然西斜,饥饿感也开始变得麻木不觉了。饿得久了,便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变得不再感到饥饿。
但疲惫感却会加重,神思恍惚,情绪也会越加的低落。
约克自知长时间不吃东西,导致了自己血糖浓度下降,而且由于食物得不到适当的补充,身体便开始消耗自己的脂肪以及蛋白质,如此下去,身体只会越加无力。
一个念头便在这样的情形下开始冒泡,然后渐渐变得越加的强烈起来,这是他一直以来所抵触的做法茹毛饮血,吃生肉,饮兽血。
这样的画面与情景在他看来是如此的残暴,在他的意识深处,还留有被称之为文明人所教化出的形象与自尊。
他一直生活在一个丰富热闹的城市,那里的人们知书达礼,温良恭俭,却与野蛮二字是毫不相干的。但他却也知道什么叫荒野求生,知道如有必要吃生肉饮兽血却也是无可厚非的。
儒家教化,割不正不食。西方人吃牛排时甚至围一块餐巾在前领,显得斯文礼仪,还用的是刀和叉,似乎极为讲究。
种种教条一般的东西在暗示着什么是文明与不文明,什么是有品什么是无品。
这样的一些东西也不知是好是坏,便在市井百态中潜移默化地濡染了一大批人。
约克便在此时,觉出了一些微妙之别来。
自己如今若是不尝试着去抓一只野兽吃其肉饮其血,恐怕最多只能再多熬个一天两天便要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暴死荒野了。
若是不管那奇奇怪怪的教条驯化,任由行之,最终生吞活剥了野兽,这样即便活了下来,却也变得野蛮残暴了。
但仔细想想,用火烘烤拿刀叉吃就是文明,徒手擒杀生吃就是不文明,这是哪里的糊涂道理。简直不可理喻,在逻辑上根本就是狗屁不通嘛。
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此间的分别也就在于吃相之间的好看与不好看嘛。但论起本质来,杀与吃这件事本身可谓才是最值得议论是否残暴的。
人家做和尚的多文明,不杀生,甚至还戒荤。
但想来那些张口吃的就是鱼与肉的人讲茹毛饮血的野蛮,却是完全毫无说服力的,倘若换了个和尚来说教,倒似乎还有些以身作则的派头。
如此一想,却也不论自己所思严谨不严谨,便觉得茹毛饮血也没什么大不的了,只是自己内心深处多多少少还是有所抵触。这吃生肉吧,恐怕不见得自己就真的下得去口。似乎但凡有个火,把那野兽的皮剥了,再用烈火把肉烤熟了吃,却又是变得大大的有所不同。
如此思绪在脑海里争执,不禁令自己感到可笑与好玩。约克觉出也只有人类才会在这许多看起来无聊,而且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做这许多分别,并自行烦恼吧。
“唉,我怎么也这般无聊,性命攸关,却想起这么些事情。”一边打趣自己,一边继续前行,却不知前路还需多久才能到达小镇。
维克兹先生所说的小镇,会是个怎样的地方呢?约克在脑海里开始自行想象,那里的房屋会是高楼大厦还是低矮的小平房呢?是哥特式的精致建筑还是粗野的工业风格呢?
思绪所念,却是离爱耶兰林地不远处的名为“树塔镇”的地方。
不过,径直南行,出得爱耶兰林地,还需走上将近5公里的土路,才能到得那方由河道环绕,巨树为梁的城镇。
太阳此刻已然渐渐没入地平线,灰色的夜幕笼罩住了那方有如城堡高塔一般的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