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No.3 B52(2 / 2)喜鹊LaPie首页

“多数人还是怕烫嘴的,不是吗?”

“我不怕,烫到才好呢!”兔子说话间干了第三杯。

“就算想喝,也不能一个劲儿地空刷啊!去去,n,给你姐到后厨找点吃的去!”笙催促着没眼力价儿的胡同青年离开。之所以给胡同青年起了这么洋气的名字,是因为穿上制服的他确实一副清秀模样。带着一脸无辜笑容前来面试的他,给笙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既呆又萌。

“姐,我什么也不想吃,我心里冷得慌,就想喝点酒,让心暖和起来。”四杯过后,她脸上泛起红晕,眼神开始游离。

“那也急不得,嘴受得住,胃可受不住!”笙拍拍她单薄的肩膀:“别憋着,有什么不愉快的,吐出来就好,你还这么年轻,没什么是不能放下的。”

“姐,我不是放不下,我就是不明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我分手!我甚至不明白,他这么做到底算不算分手!”她突然用力抓住笙的胳膊,眼睛里满是困惑:“他就那么不声不响地消失了!七天了,我给自己定下的最后期限就是七天可今天,我还是无法找到他,他是真的不要我了!”

“你们之前吵过架?”

“没有啊。我还记得他最后一次接我下班,我们在车里坐了很久。我在副驾吃着他给我买的宵夜,是我最爱的盐酥鸡和油炸杏鲍菇他最讨厌杏鲍菇了,所以很少买这个,也因为难得,我吃得格外开心。他在身旁一声不响地吹凉一杯热可可,喂给我喝。姐,真的没有任何异常!之后送我到家门口,他抱了抱我,那个拥抱,比以往的时间长。我看着他驾车离去,第二天发现他删除了一切的联络方式,不肯再接我的电话,去学校也找不到人,他就这样从我的世界彻底消失了!”

“”笙不知该怎样安慰她,只好默默干了一杯52,她不明白分手为什么不能当面好好说清楚,她觉得舌尖在酒精的刺激下微微发了麻,或许就因为根本说不清楚?

“姐,你知道吗,我宁可他从没那样炙热地爱过我,至少我不会跌得这么惨。”

“你呢?有没有同样炙热地去爱他?”

“”她似乎更加困惑了:“我从答应他那天起,就一直很努力地谈恋爱。他很宠我,我也非常依赖他,我有时确实很任性,不过哪个女孩没对自己男朋友任性过呢?”

“依赖和任性可以是女朋友的标签,可并不是爱的标签。”笙举起一杯酒,递给她:“无论先冷后热还是先热后冷,其实没差,重要的是你有没有真正热过。”

“”

笙不记得那天小兔子究竟喝了几杯52,只记得深夜送她回家时,她走到路口那尊标志性的大鼎,趴在灰砖底座上一遍又一遍地呼喊他的名字。凌晨两点的二环路边,从不缺少酒醉的灵魂。

多年后她还是笙家中酒局的常客,她喜欢在笙的面前喝酒,因为可以尽情撒酒疯,可以尽情喝大。她后来也谈过几场恋爱,每次都很用力,却再没找到初恋时的温度。她一喝大就会提到他,提到他就能让自己瞬间清醒。

对于这个凭空消失的初恋,她复原后找到了事故的源头:在那场恋爱中,她加速释放的女友力让他的宠爱燃烧殆尽,他不是不爱了,只是宠累了。他知道她就如同一团幽兰的火焰,明明在燃烧,却永远不烫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