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元年三月十五,初春时节,冰雪已经消融。
午夜时分的白水县好像一只在夜里蛰伏的巨兽。
刘寻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抹清冷的月光洒落,眼眶之中,似有两重叠影晃动,鼻息之中,还充斥着让他呼吸困难的血腥味…
啊,好疼!
身子关节的各处,好像断裂了一样,尤其是腹部的伤,最是刺骨的疼。
刘寻的手指动了一下,手心传来一股冰冷的气息,树影婆娑,似有鬼魅环绕…迎风而舞…
“你们…是什么人?”
刘寻一声质问,伴随着一声尖叫,眼前的两个男子扔掉铲子,如同受惊的野兔,逃窜离去…
速度之快,不参加世界级马拉松比赛简直是可惜了!
艰难的支起身子,看着周围的环境,这是…哪里?
他被邀请去参加拉斯维加斯的赌局,耳中,恍惚之间,还有一阵轰炸之声,作为世界级赌王的刘寻石化了,他坐的…飞机…坠机了。
想他一个跆拳道黑带四段,赌术一流,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刘寻先生,怎么可能…英年早逝?
“我…死了?”
正在疑惑之际,脑海中,如同影片一样的记忆翻涌而来,刘寻捋清楚之后,四仰叉的躺在地上,无语对苍天。
这里是唐朝的天宝元年,也就是公元742年。
自己霸占的小子,叫刘寻,字邦才。
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贱民,腹中无墨,大字不认识两个,衣兜比脸还要干净。
名声可谓是比臭水沟还要臭,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好吃懒做,不敬长辈,烂赌成性,是白水县出了名的烂赌鬼,逢赌必输,所以,也有一个别致的称呼—衰星。
他就是妥妥的—穷逼一枚!衰鬼一个!
因为把五十岁高龄的母亲棺材本输了,气急败坏,又恰逢赌坊老板的女儿出门买胭脂水粉,所以,头脑发热,冲动之下,想要奸污赌坊老板十四岁的女儿,被人抓住,活活…打死。
这不,被人把尸体带到这县外之地,准备…挖坑埋尸。
刘寻无奈的摇头,就这畜生…打死也是活该,十四岁的丫头都不放过。
禽兽不如的东西!
一番冷静之后,刘寻无可奈何的接受了穿越这个事实,既来之则安之。
反正回是回不去了,倒不如,好好看看这盛世。
站起身,打量周围,这里是靠近白水县的一个小山坡,可以说…是一片荒地…
因时常有狼的出没…所以…几乎无人敢在晚上来这里…
他必须…赶紧离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刘寻试着走动了
一下,全身上下传来疼痛,让他寸步难行,突然…周围的气息安静得可怕,鸟虫不鸣,唯有沙沙的风声传来…
“嗷呜…”
他大爷的,不会真的有狼群吧!
刘寻看了看周围,狼群一般都是结伴而行,他现在就是强弩之末,根本没有气力对付它们。
那怕身子再疼,刘寻还是紧要牙关,忍着苦楚…按照记忆中的道路…离开这里。
跌跌撞撞的来到城门口,幸好的是,城门并没有关闭…
进入城中,刘寻忍不住感叹,幸亏是唐朝盛世之期,城门夜不关闭,否则…他就要在城外过夜了。
因为盛唐,唐明皇对自己的管理制度十分自信,所以,也有了夜不闭城的规矩。
夜里的白水县街道,安安静静,依稀的,还有几处烛火,这里只是一个小城,比不得的唐玄宗所处的洛阳城,所以,街道两旁,并不像古装剧一样的干净整洁。
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从台阶上走下来,如落坑谷。
夜里的风有些凉,吹在身上,刘寻直打哆嗦,身上的麻布衣,单薄粗糙,还缝缝补补了多处,除了遮羞,竟然起不到一丝的保暖效果。
寻常人家,一般都只有穿麻布衣的份。
微微有些小家财的人,用的就是生绢。
当官的,用的就是细棉绸,亦或者是高等的文紫绵绞。
身份地位,仅仅只是一件衣服,就可以完全看出,遇见高官显赫之辈,还要避而远之。
拖着重伤的身子回到刘寻所在的屋子,无奈的摇摇头,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用木条围成篱笆墙的“贫民窟”,没有任何的青砖,只有一地泥尘,就连大门,都是虚掩着。
伸手推开,进入其中,院子里面,长了一些杂草,唐朝,并不允许院落里面私自种植谷物,所以杂草丛生。
刘寻不惊仰头望苍天,为什么偏偏给他一个名声特臭,一穷二白的路人甲身份?
太子皇子捞不着,倒是给他一个贵公子的身份也好啊,再不济,给他安排一个商贾的身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