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七章(2 / 2)巅峰之战之方小晓首页

“呵,那可就多了。别看你一次弄来了那么多的猴儿酒,实际上,那也就够几个人使用的,最多五人,将将够的程度。”

如此看来,剑修对猴儿酒的需求还蛮大的。

“如果没有猴儿酒,那他们要怎么办。”

“怎么办,用本办法呗。把自己的神识替换到本命剑当中,一边承受被炼制的痛苦,一边还不能出错的炼制本命灵剑。如此,就算成功了,这修士的灵识也是要废一大半的。所以啊,那剑修,能一路走来的,都是狠人。”

修为低的时候,还能找一些东西来麻痹灵剑的灵识。

但是修为高的,想要得到有那种效果的同级别天才地宝,却是十分苦难的,最终剑修也就只能咬咬牙,自己上了。

邪神虽然是邪神,对剑修这样的存在也是唏嘘不已。

而方小晓在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后,便直接下山了。

酒牛可是金丹期的灵兽,虽然邪神说酒牛是劣质品,但是实际上,人家酒牛还是对得起它本身的等级的。

酒牛的血肉不光富有灵气,其本身因为常年饮用猴儿酒的缘故,长时间服用,同样也有益寿延年的功效。

并且,酒牛的皮十分坚硬,处理好了,就算啥手段都不用,制作成装备,那也是十分难得的好东西,金丹期以下的攻击不破防的那种。

方小晓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换装备了,她也不着急。

在确认了自己之后的发展路线后,她对自己升级已经不那么热衷了。

有人可以代劳,带着她刷怪,她同样可以得到经验,这结果都一样,没必要非要逞强。

虽然因为她还没转职的缘故,这些经验都只是存着,最多冷不丁的给她强化一些身体。

说起来,没有玩家的面板,她时不时的身体得到强化,她都不知道原因是什么,是经验储存到一定程度就给的奖励,还是达成了什么成就给的奖励,这些她都不清楚。

不清楚就不清楚的,方小晓觉得自己现在这状态也挺好的。

酒牛这东西就不是王二狗能处理的了,就算是方小晓亲自上手,薄下一张酒牛皮也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所以,这酒牛最后方小晓是打算整头卖的。

至于那酒牛买回去的人,自己要怎么处理,那就是那些人自己的事儿了。

最近这段时间,齐家也是春风得意。

齐家原本应该落魄一段时间才对,毕竟从原本的大城市中搬出来,舍弃了大半产业身价,换成是谁,那都要元气大伤的。

但是架不住齐家运气好,齐子明这个被带了绿帽子,险些死在半路上的,居然还能找到个好亲事。

虽然是从娶妻的一方变成了嫁的一方,但是这亲事依旧值得很!

不管是齐子明还是齐家任何人,都对这门亲事十分的在意,也是因着这门亲事,俩家还没接亲呢,齐家就被方小晓带的红火了起来。

而且齐家不愧是生意人家,来麦香县没多长时间,这县城还没完全建立起来呢,便发现了玩家的妙用,原本惨淡的生意因着有玩家的掺和,居然全都起死回生了。

玩家不怕死,其中也有高手,雇佣玩家所需要的也不过只是一些钱财罢了,可比他们家供养的高手便宜多了!

齐家这段时间内里在改革,外面也是发展迅猛。

齐家人的生意头脑十分不错,再加上方小晓这个姻亲给力,拿出来的都是凡间少有的好东西。

凡间并不是没有可以在修真界猎杀这些灵兽的修士,实在是那些修士本身也需要大量资源修炼,像是这些灵兽,人家猎杀,肯定不会拿到凡间来换取金银,人家修炼需要的是灵石,金银对于他们来说和废铁没什么区别。

凡间这么长时间下来,方小晓这样的算是头一份了。

不光是凡间的人对方小晓拿出来的灵物们趋之若鹜,那些隐藏在凡间的修真者,同样对方小晓拿出来的东西感兴趣。

对于这些修真者来说,能用金银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可以只花一些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的金银,就能换取到价值不少灵石的灵兽材料,他们绝对是赚了!

当然,这么做,有好处,也有坏处。

齐家可比方小晓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这齐家也不愧是能在险地中存在了那么长时间的家族,拿着这堪称烫手山芋一般的资源,愣是玩了个纵向连横,平衡了各方势力,让事态处于了一个平衡的状态。

双方制衡之下,到现在也没翻车,反倒是让齐家短时间之内为方小晓某了大量的利润。

方小晓那也不是个吝啬的,齐子明拿账本来,方小晓也就翻了翻,便抱着齐子明,大手一挥,把赚取的钱财分了三份。

一份给族里,也就是村里,用来提拔村里人的。

一份用来建设城市,方小晓还是想把县提升到城。

最后一份给家里花用,直接交给齐子明掌管。

齐子明这还没嫁进来呢,便掌家了,心情也挺复杂的。

但是要说不感动,那也是不可能的。

齐子明和方小晓之间,说爱真谈不上。

不光齐子明不爱方小晓,方小晓也未必是真的爱上了齐子明。

俩人的关系更像是方小晓单方面的对齐子明感兴趣,齐子明也对方小晓所能带来的权势利益感兴趣。

但是等俩人真的相处过一段时间后,双方对这段堪称儿戏的婚姻也越发的在意了。

方小晓稀罕齐子明这个人,居然他精致的像是个娃娃,精致又矜贵,这算是一时喜好。

能带来的权势利益感兴趣。

但是等俩人真的相处过一段时间后,双方对这段堪称儿戏的婚姻也越发的在意了。

方小晓稀罕齐子明这个人,居然他精致的像是个娃娃,精致又矜贵,这算是一时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