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宝十四载,深秋,寒潮渐入雍丘。
秋风呼啸而过,竟能从中捕捉到一丝欢快的鼓点,快而急的节奏,催命似的,荡在雍丘城的上空。县令令狐峻正在私邸大宴宾客,请的是当朝最红的大将军、东平郡王安定国。
西四居后面的角门,平日无人出入,门房只住着一个青面坡脚的小厮,名叫常安。他幼时曾随令狐老将军上过战场,是个牵马小童,伤了腿脚以后,只能守在门房,做一个最下等的小厮。
角门的门房盖得简陋,单薄的木质架构,一个小门,四周都是窗户,以便观察外面的情景。如今天冷,糊了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并不能抵御寒气,一阵风过,小小的门房吱吱乱响,随时可能被风裹走似的。
常安从管厨房的小厮那里弄来几块黑碳,早早地点着,搁在碳盆子里过了烟,这会已经烧得通红。他从几块木板拼成的床底下掏出一把板栗,用刀子划开一个小口,丢进火里,没一会,就听见“噼—啵”的炸裂声,香甜的味道就出来了。
他拿火钳子把烤好的板栗夹出来,吹掉上面的碳灰,再放在一个粗陶碟子里,递到坐在火盆前缝着衣服的绿衣面前。
绿衣手上缝的正是常安的袍子。寻常的夏布穿的久了,被磨出不少窟窿,露出的大片的棉花。不暖和不说,如果被主子看到了,肯定要以衣帽不整的罪名责罚。府上每两年给仆人制新衣,可也轮不到常安。
“常安,你为何不离开?”绿衣轻声问道。
“我—我—无处可去。”他在战场上为老主子挡过一刀,胡人的弯刀快而锋利,一刀削掉他半张脸,他失去知觉后倒在战场上,又被马蹄踩伤了腿脚。
那场战争死伤无数,自己侥幸留了一条性命,老主子也险胜胡人,被封了个五品将军,可以荫庇后人。
老主子知道感恩,放了他的奴籍,许他自由,他却拒绝了。如今天下太平,以常安的能力,养家糊口绝对不成问题,何必寄人檐下,仰人鼻息度日。
“先放下针线,尝一尝今年新出的栗子。”门房外面长着一棵不大的毛栗子树,挨着令狐府,外面的人不敢惦记,里面的人不稀罕,到是便宜了常安。每到秋季,就拿竹竿一个挨一个地敲下来,晒干存起来。
常安知道绿衣爱吃毛栗子,迫不及待地把粗陶碟子端到女子面前,板栗总要热着吃才香。
“再有几针就缝好了,经这一夜风,赶明天凉,你就能穿出去了。”绿衣手上不停,心想着前面宴席也不知什么时候结束,她不能在这里呆太长时间,大娘子那边回来还要一通侍候。
常安凑到灯下看着绿衣,白皙纤长的手指搁在青灰色的旧袍子上,极不相衬,她手上的动作却很熟练,针尖穿梭,针脚细细密密,仿佛在绣一件华美的袍子。粉黛未施,脸颊白净清晰,泛着淡淡的光泽,让人看着心动。
他剥开一粒栗子送到她的嘴边,她楞了一下,香甜的味道直冲鼻息,她犹豫着张开嘴含住那颗油黄温热的栗子。
她的唇柔软微凉,常安心口微微一颤,赶紧把手缩到背后,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