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中总是蕴含着魔力,在你不知不觉中就偷走了时光。
比如说你看这句话明明只用了一秒,而在书里其实已经过了六年……
“文森特,该起床了!”
早晨,商业街二楼的一间屋子里,伊莉丝朝楼梯的方向喊了一声。
她嘴上叫着,手里的动作却不停,一刀把三明治一分为二。
阁楼上传来一阵杂乱的声音,没过多久就有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从楼上下来。
这个男孩便是文森特。他身上还穿着睡衣,深色的布料衬得皮肤白净好看,眼睛是欧洲人里常见的宝石一般的蓝色,五官却比寻常人要精致许多,脸上虽然还带着稚气,但不难想象他长开之后有多么吸睛。
“怎么这么早叫我,现在才几点啊?我还困着呢。”文森特脚下踢踏着一双拖鞋,一只手揉着眼睛,一只手伸到脑后,用五指梳梳着头发。
他本来也想过要不要把头发剪短,后来还是放弃了,毕竟他的耳朵跟别人不太一样,有头发挡住还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巫师界,男的留长头发也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如卢修斯·马尔福就是,他至今都记得他用来束头发的骚气的黑色蝴蝶结。
伊莉丝没有马上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瞪了他一眼,意思明显是:你自己好好想想。
文森特磨磨蹭蹭地洗漱完,坐到餐桌旁,对面坐着的是比他大五岁的表哥路易斯,他正往一片吐司上抹着花生酱。
“汪!”
屁股刚碰到凳子,就有一只灰白色的大狗向他扑过来。
这是只狗叫依古比古,是文森特去年生日的时候,伊莉丝姨妈给他的礼物,一只古代牧羊犬,俗称拖把狗……就是多乐士油漆广告里的那种,狗毛长到看不见眼睛的那种拖把狗。
“噢,依古比古,别舔……哎——这个不能吃!”
文森特费力地从这只过于热情的狗嘴里抢回了拖鞋,大狗不满地“汪”了一声。
依古比古的狗头就像长了一条舌头的拖把一样,文森特实在是受不了这拖把在自己腰间蹭来蹭去,只好从三明治里挑出来一片火腿给它,让它一边去。
伊莉丝看到终于开始慢条斯理的吃早餐的小外甥,不禁开口催促道:“你怎么一点也不着急,都快迟到了!”
“嗯?什么迟到?”文森特一脸懵逼的抬起头。
“你今天考试啊,你忘了?”伊莉丝忍不住扶额。
“哈?这么快又要考试了?原来已经六月了吗?”文森特叼着一片面包含糊的说。
他只是隐约记得,上次考试的那段时间他在尝试熬制福灵剂,而他现在……还在熬制福灵剂。
“……哪里快了?你也不算算,你上次去学校都已经是去年的事了!”
看着眼前的小外甥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伊莉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小子又聪明又懂事,甚至会比他妈妈还要出色,就是吧,太宅了,宅到只要你不赶他出去,他就肯定会一直待在家里,完全不用担心会被人贩子拐跑。
就因为他这个毛病,这么多年来,伊莉丝也是费尽心思,想过很多办法。
刚开始,她觉得文森特不爱出门也许是因为没有玩伴,这个孩子看着孤僻,但假如有玩伴愿意和他一起出去玩的话,他一定会活泼开朗许多的。
于是一等到文森特满了七岁,伊莉丝立马就把他送到附加到麻瓜小学去上学,嘱咐他在学校多交些朋友,最好就连周末也别待在家里。
染鹅事实证明她太天真了。文森特一开始还觉得上学挺有趣的,主要是太久没上课了,他都有些怀念了呢。于是果断放下了手头上的研究,决定去体验一把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