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岚无奈笑着摇头,收回目光落在顾朝身上,同时嫌弃捂住鼻子往后退了一步,“干什么去了?这么一身的血腥味?”
不光是血腥味,还有牲畜的膻味。
显然不是顾朝受伤所致。
顾朝把篮子放魏岚跟前,让她看,“春香婶把鸵鸟杀了,说家里事儿多也不好叫我们过去吃饭,就割了一条腿让我拿回来。”
篮子里果真放着一只鸵鸟大腿,羽毛用开水烫过,拔的干干净净。
腿骨比魏岚胳膊还粗,腿中最粗的地方直径莫约3035,切口肉的色泽和纹理和牛肉相似。
这么大的一条腿,顾阳、顾朝两家合在一起,连接吃三天都不一定能吃挖。
魏岚桃花眸愕然瞪大,后知后觉问道:“这、这个鸵鸟得两米高吧?春香婶她一米春香婶咋杀的?”
黄春香身高一米六出头,现在年纪大了,骨骼收缩,估计只有一米五左右了,是怎么够着那两米多高的鸵鸟头的?
“我杀的。”顾朝提着篮子往后院去,魏岚小跑跟在他后头,“一会儿春香婶一会儿又是你的,到底怎么回事?”
“回来路上遇上春香婶了,她喊我过去我就去了。进院时鸵鸟已经用绳子拴住了脖子。”顾朝淡淡道,“斌哥常年不在家,老两口嫌弃归嫌弃,其实还是想养着做个念想。但是这畜生玩意儿大了,祸害人就不能留了。”
黄春香和顾三德虽不算多老,但马上也是要进五十岁的人了,被鸵鸟这样顶一下、怼一下的,能遭得住几回?
杀了也好。
就是老两口自己一方便下不去手,一方便是真的干不过鸵鸟,这才把顾朝喊过去操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