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坤在县城忙活了一天,终于把进货渠道,销货渠道疏通,又找了一个藏得很隐秘的地点作为仓库,毕竟他们现在做的事情还是有点危险的。
倒爷,听着就不是什么好词。
中午吃饭的时候,张大山逮住厉坤问,“你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不是说散伙,再也不做这个了吗?怎么想通的?”
他就是觉得奇怪,像厉坤这种人心里很有主意,他说不干了就真的是不干了,这突然又开始重起炉灶,张大山高兴归高兴,毕竟跟着厉坤能赚大钱,但是他心里始终是有些奇怪。
厉坤拿着一个粗面馒头啃,嘴里露出笑模样,“老子娶媳妇了,总得要养着啊。”
张大山撇撇嘴,“你女人这么浪费钱的吗?”他想起那天跟着厉坤的一个斯斯文文的小丫头,觉得那小丫头很好养啊。
厉坤看了张大山一眼,他说,“这你就不懂了,这养女人是天下最浪费钱的事情了。”
张大山:你媳妇竟然这么虚荣?
厉坤幽幽叹了口气,“你不懂,不是她想虚荣,是我想给她最好的。”
当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他没有说,那就是他觉得厉家村可能不是那么的安全,夏小甜被毒蛇差点咬到的事情到现在他都心有余悸。
他时常想,还好当时他及时赶到了,要是他那天没有去呢?
那么夏小甜会怎么样?
厉坤敛下眼睑,遮盖住眸底的滔天破浪,他将剩下的粗面馒头一口吃进肚子里,一边顶着大太阳搬货一边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
那件事有很大可能是李寡妇做的,但是李寡妇不承认,他又没有证据,就是再不甘心,也就只能放过她,但是那件事却是刺激了厉坤让他重新干回老本行。
他的想法很直接,就是要是有钱的话,哪怕是厉家村待不下去了,他也可以带着夏小甜去县城住,但是如果手里没有钱,哪怕是明知道村子里很危险,那么他们也是哪里也去不了。
钱,很重要。
厉坤带着人将货品码放齐全,检查再三,这才出去将房门给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