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阳光透过厨房的窗子照在林西的脸上,林西睁开了眼睛。 魔界的阳光,似乎总是不像别的地方那么明亮,直到正午时才能积攒出足以唤醒林西的亮度。林西虽然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七年,却还是没法习惯这一点。他轻叹了一口气,从那张只能勉强装下他的窄小行军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稍微活动了一下四肢,回转过身,把摆在厨房中央的行军床连同上面的毯子一起折叠起来,放在厨房的角落里。 要是什么时候能有一张真正的床就好了。 每天早晨起床的时候,林西都会这么想一次。但是他自己也明白这是不可能的——酒馆的厨房没有多余的空间可以放一张床,而他的这点收入根本不够他在附近再租一间卧室。因此这个想法只能算是出于一种持久的习惯,仿佛一种早晨起床时的固定仪式。 林西摇了摇头,把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甩出脑海,闭着眼睛从水槽里舀出些水洗了洗手和脸,小心翼翼地用猪鬃牙刷刷牙——这里的平民一般都随便拿个树枝布片擦擦牙就算完,只有贵族才会用牙刷。因此他手中的这小玩意可是他花了大价钱弄来的,用的时候必须仔细一些才行。为了多攒下一点钱,林西已经对生活做了不少妥协,但是让他不用牙刷,他实在是难以做到。 林西细致地刷过牙,随便吃了一点昨晚留下的残羹剩饭当做早餐,然后就开始准备腌制晚上要卖的哥布林腿肉。 作为这家酒馆里唯一的厨子兼酒保,林西每天的工作非常繁重。虽然每晚开业时,通常会有个杂工过来帮忙干干杂活刷刷碗什么的,但大部分的重要工作还得由林西自己一个人处理。好在他已经在这里待了七年,做起这些工作来驾轻就熟,他利落地撕去哥布林腿上带着腥气的绿色表皮,然后把处理好的腿肉丢进装满调料汁的大桶里。 生哥布林腿这种东西黏糊糊的显得有点恶心,看起来也不像是能吃的东西。当初林西刚开始做这份工作的时候,都是把它们想象成牛蛙才能下手去处理。好在这东西虽然看起来糟糕,不过用调料腌制之后烤一烤闻着还真挺香,况且时间一长,林西也就习惯了。 烤哥布林腿是这间小酒馆里最受欢迎的招牌菜,它受欢迎的原因主要是便宜。在小酒馆的菜单里,烤哥布林腿肉是倒数第二便宜的菜,同时也是最便宜的肉菜。这玩意可以给贫困的冒险者们提供质优价廉的蛋白质,让他们能够保持充沛的体力和健旺的精神,而且非常适合下酒。据每天到这里来点这玩意吃的冒险者们说,这道菜的味道其实相当不坏。林西想,如果他是个贫困的冒险者,大概也只能选择每天吃这玩意儿。好在他并不是什么冒险者,在小酒馆的工作让他有办法能买到比较便宜的优质原料,大吃货国的基因和多年来自己下厨做菜经验让他几乎无师自通地迅速理解了这些食物的最佳烹调方法。虽然魔界的食材大多比较奇怪,但林西还是有条件吃些至少看上去不那么奇怪的东西。 处理哥布林腿是林西每天要做的第一项工作,他的动作很麻利,没过多久,就处理好了一大半。正当他忙活着的时候,酒馆的后门传来了敲门声。 林西知道每天这个时间都会有树精来送蔬菜,因此他并没回头,只是张口喊了一声:“门没锁!进来。” 酒馆的后门被推开了,一个长相犹如一捆枯枝一般的树精走了进来,把他带着的一大筐魔界蔬菜放在了地上。 “钱在老地方放着,自己拿。”林西没停下手上的活儿,只是这么说着,“今天你来得比平时晚。” “今天天气不太好。”树精所答非所问地说。他往厨房里看了一圈,目光落在一件之前没看过的新家具上,“你新买了个储藏柜?” “别开玩笑了,你看见的是那个老储藏柜。”林西并没有回头,只是随口说道,“我挣的这点钱只够让我吃口饭的,哪有钱添置新家具——你走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给我关上,上次你没关好门,跑进来一只哥布林,把厨房里搞得一团糟。” 林西的话让树精有点尴尬,他没有再说话,用细长脆弱的手指把桌上的那几个硬币拨进掌心里,迅速转身走了,然后重重地关上了门。 林西倒是没怎么在意,树精是个很难沟通的种族,他们说的话里十句有八句都让人弄不明白,或许是因为他们总能注意到一些一般人不在意的东西,也或许是因为他们无论看见什么都爱大惊小怪。林西知道那些树精是两年前才到王都来的,他们在城郊开垦耕种,为王都越来越多的小酒馆和高级饭店提供蔬菜。他们的性格实在不讨人喜欢,不过种出来的菜还不错。 林西手里的哥布林腿已经处理得差不多,眼前的大桶已经快要装满了。他晃了晃酸痛的脖子,在水盆里洗去手上所沾的粘液,转过身准备处理那些蔬菜。 这些菜还真是挺新鲜,上面还带着露水。林西满意地把蔬菜一样样从筐里拿出来,分门别类地放好。这一次树精给他带来了从人界引进的珍贵白芦笋。只两把就抵得上他这小酒馆一个月的营业额。这白芦笋是这间小酒馆真正的主人吩咐他准备的,他和他的伴侣今晚要在这里庆祝他们相识十周年的纪念日。 林西耸了耸肩,他倒是希望他的雇主能给他留下这么笔钱让他把旧储藏柜修一修。但很遗憾,钱和小酒馆都是雇主的,他们并不想往这破酒馆里投入太多。 林西能理解那一对儿的想法,毕竟,这酒馆实在太破了。在林西自己看来,在这家小酒馆里多投入一个子儿都是浪费。这间小破屋只是勉强支撑着没有漏雨,里面的所有家具和摆设看上去好像都已经用了好几百年。但这些玩意可不是古董,只是一堆糟烂的木头,要让它们维持原型几乎已经要耗尽了林西所有的精力。正因为这酒馆如此破旧,所以这里所出售的食物也卖不上价,相同的菜在菜单上的标价总得比隔壁的几家酒馆便宜几个铜板。 在林西看来,这间小酒馆早就应该推倒重建,这样还有点盈利的可能。但遗憾的是,这里的主人并不指望它盈利,他们买下这间酒馆的唯一原因,只是因为这里是他们初会的地方。他们想要让它的样子尽量与他们初会时保持一致,偶尔过来重现一下当年他俩初见时的情景。 林西可以理解这种浪漫,不过他老板的这种浪漫可以说是彻底掐灭了林西想要改善居住环境的理想,在没有其他地方可去的前提下,他只能每天睡在这肮脏破旧的厨房里。 好在他已经习惯了。 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力量。 林西一边吐槽着自己,一边拿起白芦笋,准备把它暂时收进储藏柜里,结果当林西回过头来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储藏柜旁边那本来空着的墙角上,居然出现了一台冰箱。 是的,就是冰箱,就是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的那一种、插电的、米黄色塑料外壳的、中古款式的,冰箱。 尽管林西已经七年没见过冰箱,但他还决不至于把冰箱这种东西认错。他直愣愣地看着它,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玩意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昨晚吗?他可是一点也没注意到。 简直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林西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棚顶。厨房的天棚虽然并不怎么结实,但也并没有被开出一个大洞。大概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玩意是在他睡觉的时候“嘭”地一声自己变出来的。 林西耸了耸肩,自从来到这个和原来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地方,他已经经历了许多从前完全不能理解的事情。不用说别的,单是魔界这些与人类形貌迥异的居民就足够让人惊讶了,更不要说这个世界居然还有魔法这种不科学的东西存在。刚开始的时候,林西无论遇到什么奇怪的事都要花费很多时间消化,不过现在,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无论什么都不能让他感到惊讶。 因此林西看到冰箱之后,也只是接受了它的存在。就算是这里没有电,它起码也能当个碗架柜用不是?而且里面说不定还会有些从原来世界一起带过来的食物呢。 林西抱着相当乐观的想法拉开了冰箱冷藏室的门。 迎面一阵凉风袭来,林西面前亮起橘色的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