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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美色当真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吗

“明府,问过和安村的妇孺,她们都不清楚这位老翁的身份。这位老翁在和安村留宿了一夜,当晚帮忙赶跑了一个贼,第二天就被我们抓来了。”

官差将打探到的事情告诉刘县令。

刘县令微蹙眉头说道:“附近的村子问过了吗?”

官差摇头:“距离和安村比较近的几个村子都问过了,没人见过这位老翁。只有和安村的人见过这位老翁,他就像凭空出现的一样。”

刘县令转了两圈,他出声说道:“他的身份还需要查清楚。先让他留下来。”

官差面色为难地说道:“可是明府,我们已经提交了人数。说了要送三个人过去,若是留下他,岂不是少了一个人?”

刘县令告诉官差:“这件事,我到时候会跟上面解释清楚。明天先送两个人过去。”

“是!”

陆琰并不知道自己成为了重点关注的对象。

翌日,见到官差来送早餐,陆琰与元夕吃得很饱。

发现官差今天对他的态度十分恭敬友好,陆琰还以为这是送他们上路之前,给他们的最后温柔,并没有多想。

“吴三,元夕,你们两跟我走。”

等他们吃饱后,官差点名,让吴三跟元夕出去。

陆琰很自觉的跟过去。

官差发现陆琰跟着他们,他出声拦住陆琰:“陆老翁,你就留在这里。”

陆琰指着元夕说道:“我不跟他们一起走吗?”

官差点头:“今日送他们过去。陆老翁暂时留在此处。”

吴三一听,意见很大,吵嚷嚷地说道:“凭什么只送我们两走?这个老不死的家伙却可以留下?他不走,我们也不走!”

官差直接踹了吴三一脚,冲他说道:“你吵什么吵!给我闭嘴!”

吴三被官差教训了,他目光阴阴地盯着陆琰。

陆琰出声问道:“为何不带上我?是不是有什么事让我去做?”

现在情势如此危急,军队里正缺人,无论老少都要送到军中。除非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来做,否则这些人不可能会把他留下来。

官差摇头,放轻了说话的语气,耐心地告诉陆琰:“陆老翁,明府看在你岁数大了,所以让你留下来。你就不必上路了。”

元夕一脸喜色,他高兴地说道:“太好了!陆阿翁,你可以留下来了!三清水街,最尽头的宅子就是我家。你可以到我家里暂住!”

陆琰摇头,他开口说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连这孩子都要送去军中,我一个即将入土的老人,又岂能留下来苟存?更何况,我答应过,要保护这孩子。我要跟他一起上路。”

官差面色为难,他对陆琰说道:“陆老翁,这是明府的意思。明府念在你岁数大了,才放过你,你又何必要自寻死路?”

陆琰幽幽地说道:“早死晚死都一样,不如死的有些意义。我就跟这孩子在一起。”

元夕眼睛微红,他目光复杂地望着陆琰,低声说道:“陆阿翁留下来吧!不必管我!我长得高,年轻有力气,你不用担心我!”

陆琰摇着头,他走过来抓住了元夕的手。对官差说道:“我就跟这孩子在一起!”

官差无奈,只能跑去找刘县令说这件事。

刘县令得知陆琰竟然闹起来了,他皱着眉头,沉思了半晌。

官差忍不住开口问道:“明府,陆老翁非要跟那个小子在一起,怎么办?”

刘县令过了一会儿,摇头说道:“罢了,既然这是陆老翁的选择,就尊重他吧!”

官差惊讶:“可是明府不是说这个陆老翁身份不一般吗?若是直接将他送去军中,万一他出了什么事,回头有人来找麻烦怎么办?”

刘县令摇头说道:“也不知道那个时候,国还在不在。国都不在了,哪怕身份再高贵,有何意义?”

官差沉默。

最后,刘县令准备了一些衣物跟干粮,亲自送陆琰他们出城。

吴三见到刘县令给陆琰准备了这么多好东西,眼红极了。

“凭什么明府对这个老不死的东西这么好!”

吴三低声骂道。

负责送他们上路的官差听到这话,再次踹了一脚吴三。

“闭嘴!”

吴三一脸阴郁,低着头不说话。

休息的时候,陆琰跟元夕在小溪边坐下来洗手。

“这水可真清澈。”

陆琰洗完手后,一直把手泡在水里。

元夕拿出了昨天挑选的书,开始阅读。

陆琰告诉元夕:“这里阳光太强了,这么看书容易伤眼睛,到阴凉处看。”

元夕点头,他走到了树下。

官差一直在暗中观察陆琰,发现陆琰的手的确比他的手看起来干净。这种干净,指的是手上的皱纹比较少,皮肤没有那么粗糙。

像陆琰这么大岁数的人,胡子头发都变白了,那双手竟然比大多数干农活的人都要保养得很。说明陆琰是一定生在富贵人家!平日里极少干粗活。

官差越发觉得陆琰的身份不一般,心里更是忐忑不安。若是真的将陆琰送去了军中,万一陆琰死了,到时候陆琰的家眷找他们的麻烦怎么办?

转念一想,万一抗不过这次难关,会有更多的人遭殃。如刘县令所言,天大的事情,都比不上国家存亡。

这么一想,官差心里稍安。

陆琰已经脱了鞋,把脚泡进水里。

吴三突然冲陆琰骂咧咧:“你个老不死的东西!没看到我正在喝水吗!”

陆琰一转头,发现吴三在另一边喝溪水,正处在溪水流过的地方。他赶紧把脚缩回来,对吴三说道:“不好意思,我没看到。”

吴三气得想打人,目光阴毒地瞪着陆琰。要不是有官差盯着,他肯定要动手将这个糟老头打死!

元夕听到声音,回头看了眼他们。他出声叫道:“陆阿翁!”

陆琰提着鞋子,撑着木棍,赤脚朝元夕走去。

来到树下,陆琰问道:“怎么了?”

元夕问道:“陆阿翁,这是醉吟先生写的诗。袁贵妃当真如此美艳,令陛下鬼迷心窍吗?”

元夕将书本递给陆琰看。

陆琰扫了一眼,摇头说道:“拍马屁的诗。不用在意。”

元夕低声说道:“陛下宠爱袁贵妃,让袁贵妃的族人手握重权,其族兄袁有利是赫赫有名的佞臣,陛下竟敢让其当宰相。若不是袁有利让陛下将镇守吐蕃边境的大军调去对付作乱的藩王,吐蕃又怎会得到机会进犯我国?美色当着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吗?竟然让一国之君变成这样。听闻陛下年轻时候,励精图治,国富民强。自从袁贵妃出现后,陛下就变了。有多少诗人作诗歌颂陛下与袁贵妃的爱情,靠吹捧袁贵妃求得一官半职。”

陆琰问道:“这些你从哪听来的?”

元夕拿出了一张纸,递给陆琰看。

陆琰接过来,看完之后,他说道:“是刘明府写的信?怎么会在书里?”

这封信是刘县令写给朋友的,刘县令一个劲的在信中吐槽袁贵妃跟皇帝。

元夕摇头:“我不知道。”

陆琰直接将刘县令最后的落款撕了,然后把信递给元夕:“收好。回头要还给刘明府的。”

元夕诧异地看着陆琰,他将信收好。

元夕小声地说道:“陆阿翁,美色当真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吗?”

陆琰点头:“以貌取人,人之常情。足以见得,这个世上美色有多重要。美色有多重要,它的影响力就有多大。”

元夕一脸愁容地说道:“如今陛下带着袁贵妃等人逃到了南逃到成都,留下太子在京城镇守,若是守不住,只怕要像昔日东晋那般了。”

当今皇帝将江左建康改名为成都,逃往成都那边。若中原发生大事,当朝的政权都会快速迁移到淮水以南那边。淮水是一道分界线,敌人无法轻易攻打过来。

如果这一仗大败,中原将快速失守,半壁江山都会被吐蕃与胡族占领。中原的百姓,逃不掉的都会遭殃。

而皇帝,却可以继续在淮水以南那边继续当享乐。

元夕想到了历史,觉得现在的事情,就像是历史重演。

陆琰奇怪地问道:“你连东晋都知道?”

元夕反问道:“为何不知?只要读过书,都知道一些历史。”

陆琰点头,他问道:“大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