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我也喜欢暧昧期的欲罢不能,而这个男人给我的欲罢不能是我开化来最凶猛的一次。
我认为这是丘比特的张弓声,是幸福在我耳朵边敲门。
他的豆瓣名儿叫“Zach”,一个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昵称也是这个。
他是路桥设计师。我装白痴,问这是什么,在当时我应该就是白痴,确实不知道。他告诉我,说不定某次经过的道路可能就是出自他设计公司之手,说不定我仰头看见的某排路灯就是他画稿的一角。
我追问是吗,你公司叫什么名字,我以后每走到一条路我就百度谁设计的。
他卖关子,这个......当面告诉你。
我每天的心跳都被他调戏得像撞钟,一是“Duang”得大力,二是时间固定。
他每天上午九点上班准时登Q,晚上五点下班吃饭准时下Q,不加班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像个幼稚园宝宝一样规律作息。好在他们这行经常加班,吃完饭有时候会再次上线陪我聊会,后半夜加班的时候也会靠我这个夜猫子提神。
我们大概聊了三个月,这期间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发现这个城市的晚上特别好看。
同事有车,穿行在高架上时,繁灯像燃放的仙女棒,将我那点儿想念也点燃,想到他,同事持续吐槽老板的负能量也被我忽视了。
网聊的那几个月,我最喜欢Q上“叮咚”的消息提示音,那简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上百,我每天就靠这点儿肾上腺素维持对陌生城市的热情。
我本孤僻,但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粘人属性,晚上一个人回出租屋特没劲,室友整日早出晚归,我和她住了两个多月,连五官都没看清。
所以我无比感恩,谢谢自己大学混了两三年豆瓣,积累了一定的小热度,谢谢可以在豆瓣上遇见他,是老天搁在M市的礼物。
我们聊到第三个月的时候见了面,出门前我卸了两遍妆,淡了清寡,浓了太俗,我甚至还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最后还是日常妆出门。
我不想显得太隆重,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
他说他来接我,从他说出发了那刻我的膀胱就像憋了几天的尿似的,跑去尿又只有两滴,就这么来回几趟,一卷纸都被我擦光了,终于,Q上来了他的消息:在小区门口了,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我飞快带上房门,捧着一颗心,飞奔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