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十四年,三月!
经过了十四年的贞观岁月,大唐早已是天朝国中的国了。
大唐国都长安城,早已成为了世人向往的,天下第一大都市。
清晨,距离大唐边城松州城十里的山!
山间小道,杨昊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都快成破布条了。
“古代衣服,破成这样?”
“我穿越了?”
赶忙四下一看,看到了林子中的一座新坟。
土还是新的,该立了没多久,墓碑一定有时间。
仔细一看,贞观十四年。
他走到一处水潭边,洗干净了脏兮兮的脸,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前世,他也是个看过许多文学作品的人。没想到自己真的像里一样穿越了,但又和里写的,有点儿不一样。
记忆融合?那是不可能融合的。
他居然是本体穿越,还年轻了好几岁,回到了自己十五六岁的样子!
看了看这荒郊野外的,再看这身装备,他对自己的身份,有了一个定义。
本体穿越,在大唐一无所有,无家可归,妥妥的流民一枚!
杨昊坐在路边,一副思考者的样子,努力的回忆前世接触过的,有关大唐的一切知识。必须想办法,融入这个时代才行。
不对,首先是必须想办法活下去。
想了半天,那就只有找一个城镇,先找工作安身立命了。
能找的工作,瞬间出现在脑海里。
仓库下货、码头扛包、饭店跑堂,地主家雇农......
还有个好工作,身处万花丛,但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妓院小龟公!
还有个最好的工作,啥事不干,收入自己到碗里来,加入‘丐帮’!
当然,最后一个便是地位最高的工作,同时也危险系数最高的工作,当兵!
可是,他没有大唐户籍。一个流民在实行府兵制的盛世大唐,是当不了兵的。
杨昊是越想越皱眉,越想越郁闷。
就算他有文化有超前思维,一个流民,也没有平台去发挥。
要是再这么流民下去,指不定就被土匪强人给灭了。
咴律律!
突然,一声马鸣传来,打断了杨昊的思考。
杨昊抬头一看,只见从路的尽头走来一匹白马,马背趴着一个银甲将军。
只见这将军无力的趴在马背,摇摇欲坠,身后的白色披风,到底都是鲜红的血迹。
白马缓缓走来,将军虽然无力,可好像还有点意识。一双血手,还紧紧的握着,横在马背的那杆满是鲜血的银枪。
那银枪,就像是平衡杆一样,以马背为基点。看起来时而向左偏,时而向右偏,估计是那份坚强的遗志,支撑着他不摔落马下吧!
毕竟,在杨昊看来,就这一身的伤,是他的话,早就死了。
可一看盔甲样式,还算喜欢历史的他知道,是唐人,是唐将,是自己的同袍。
只因为是同袍,所以杨昊走了过去。虽然不是大夫,但包扎伤口还是会的,急救还是学过点儿。
呃!
刚走到马边,将军一身闷喝,一个侧身,砸到了他的身。
将军躺在杨昊的怀里,吓得杨昊差点儿跳了起来。他只感觉,他抱着的是自己。
“难道,我遇到了我的前世?”
太惊讶了,和自己长得太像了,简直就像是照镜子。
杨昊背这和自己长得极像的少年将军,来到了刚才洗脸的水潭边,为他擦洗了伤口。
萍水相逢,可这伤,直让人揪心。
总感觉,是自己的孪生兄弟,被人伤得这么重一样,很是心痛。
他左手臂一处刀伤,深可见骨。右手臂一处贯穿伤,血肉外翻。两腿还有刀伤,身还有两处刀伤。
他嘴唇全白,明显早已流血过多。他闭着眼睛,除了一口气,简直就如同死尸躺在地一样。
杨昊立马用披风做成纱布,帮他包扎着。
“兄弟,谢谢!”将军闭着眼睛,虚弱道。
“将军,别动,都是同袍,应该的。”
“都贞观十四年了,这是大唐盛世,近期也好像没什么大战,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
呵呵!
将军闭着眼睛,无奈一笑,虚弱道:“盛世无大战,可小战却不断。”
“我们守卫边疆,只为了让家人,可以睡个好觉。”
非常朴素的话,非常真实的话!
这句话,让杨昊一下子就想到了他的家乡,一千多年后的华夏。天朝国,欣欣向荣,百姓安居乐业,一片盛世欢笑。
可是,又哪里想到,世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安宁。
之所以可以享受安宁,只是因为有人在未知的地方,为我们负重前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