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喻本以为这段时间能清净清净,和余承玺玩点距离产生美。哪能想到这眼睛刚一闭、一睁,这冤家Alpha就又出现在他面前了?
“你——”秋喻深呼吸一口气,保持风度地眯眼笑笑,“给我回去。”
余承玺就横躺在沙发上,死咸鱼一般赖着:“我不。”
秋喻:“回去!”
余承玺:“我就不。”
秋喻转头看李德才,拜托道:“叔,把他领回去吧,乡下那地方他真的待不了。”
李德才还是礼貌笑着,语气有些无奈:“少爷说是一定要去,就当是去旅游了。”
言下之意就是秋喻先生您看,我拿少爷没办法的,别指望我啊。
余承玺坐了起来,语气不服:“我怎么就待不了了?我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也在农村住过一段时间的,你这是瞧不起本Alpha吗?”
秋喻叹了口气,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先不说你能不能习惯,就说我这趟过去——我是去录节目的不是去玩的。你要是跟着一块儿过来,我没法照顾你的。
“又不是录变形计,你闲着没事凑什么热闹。”
“我不用你照顾啊,”余承玺爽快道,“我都快二十岁的人了——都快满合法婚龄了,我自己就能照顾好自己的。
“变形计那些都是假的,本少爷才是实打实地去体验生活的,这不一样。”
秋喻很是怀疑地斜了余承玺一眼,切了一声:“还体验生活呢,你可别中途一半受不了跑了就行。”
余承玺信心十足地甩了甩头发,坚定道:“才不会呢,我肯定能在村里混得风生水起的——保准让村里的人都爱上我、离不开我。”
秋喻好笑地哼声:“得,我就看着你是不是真的能如鱼得水。你敢叫一声苦,我就让叔把你接回去。”
余承玺笑着露出大白牙:“没问题。”
秋喻给余承玺打了一堆预防针,确定这货真的明白“村里没有酒吧可以去、也没有烛光晚餐可以吃”后,秋喻才带着冤家少爷坐上了进村的保姆车。
艺人的保姆车上会放各种各样的杂物,从演出服到化妆箱,杂七杂八地堆满后座的各个角落。秋喻和余承玺并排坐在后座第一排,转过头看着高大的余少爷被座椅后面一堆杂物包围、脸上还难得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满的模样,心里莫名地感到非常满足。
“你笑什么?”余承玺戴着耳机哼着歌,一转头就见秋喻笑眼弯弯的,摘下耳机奇怪道,“偷偷看我长得帅?”
秋喻心情好,伸手掐了掐年少男友的脸:“是,看你长得白白嫩嫩的,脸上要是随便沾点儿土,那可就有意思了。”
“诶,怎么说话的呢,”余承玺不反抗,顺势就往秋喻怀里一靠,“现在的农村都很发达的,家家户户盖小楼,哪有到处都是土。”
“合着你还做过事先调查是吧,还挺了解的?”
秋喻抱住余承玺的小脑瓜子,温柔地替余承玺拨开额前遮眼的刘海。
“说说,为什么突然跟过来呀?待在首都玩儿不好吗?今天开Party明天去酒吧,多开心啊,干嘛要跟过来呢,嗯?”
凭心而论,余承玺忽然搞这么一出,还是让秋喻感到挺惊喜的:这混蛋大少爷居然愿意放下架子,下凡感受一下人间疾苦了。可能说法夸张了些,毕竟下乡玩一次也称不上是什么人间疾苦,但愿意开眼看一看最平凡最朴实的老百姓们的生活状态,总归是好事。
上一世里,秋喻和余承玺的婚姻之间存在着这么多小毛病,除了余承玺霸道偏执、和温柔心软的秋喻性格相冲外,更多的,就是两人从小生活环境上的不同。
余承玺自小就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脚下踩着无数人努力一辈子也积攒不到的财富、从儿时起就听惯了各种阿谀奉承,养成了非常高傲无礼的性格。
秋喻相反。秋喻自小失去父亲、被迫成长早熟,小小年纪就学着为家里人分担烦恼;认真努力、踏踏实实,由底层开始往上攀爬,最终靠温柔性格和善良品质俘获人心,成为人见人爱的闪亮偶像。
这样截然不同的成长环境下,秋喻和余承玺理所当然地有着各种各样生活理念的不合。
甚至乎,上一世里,秋喻经常能从余承玺的嘴里听到豪门大少爷对于平民老百姓的轻蔑和不屑。
秋喻做梦都想改变余承玺的想法。但要一个人改变从小养成的理念,又是谈何容易的事情?
“唔,”余承玺躺在秋喻的腿上,把玩着手上的两只蓝牙耳机,犹豫着解释,“其实,我原本挺瞧不起那些生活在农村里的人的,我就是觉得他们都……挺土的。
“但那天晚上在医院聊天的时候,你不是随口提了几句吗?你说你小时候也是在那种地方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