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不开心,我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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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下,一张迷茫的脸突然挡住信号灯,脸的主人歪着脖子,眼神空洞,死死的盯着前方的斑马线。他用脑袋把矿泉水瓶撞进垃圾桶之后,就一直保持着歪脖子的动作。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学药水哥。
什么是抽象艺术,只要你稍微有点不正常,这就是抽象艺术。
这个青年叫李卡,或许跟那个知名吃卡魔术师李瞳有关系,或许也没有。
绿灯亮了,但是李卡还呆在原地,他眉头微微皱起:这样生存着,是为了什么?生存着就是四处游荡寻找猎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他早已失去了灵魂,脚底的每一步,都只是靠着本能的驱使。他不想再当行尸走肉,可他也没勇气就这样死去。
他想嘶吼,他想对这个世界发出怒吼!
可他是那么无力,如果你不够强,别人只会说你无能狂怒。所以,他索性这样歪着脖子,装作一个不正常人类。
毕竟,相比被指责无能狂怒,他更愿意被送去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阿卡姆疯人院,那个他梦想中的圣地。
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什么时候丢失自我的?
李卡并不承认,“我没变,变的是这个世界!”这是他常给自己说的一句话。很耳熟,就好像是抄袭“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一样。
这句话仿佛有魔力,一直支撑着李卡,也使他越来越倔强。
倔强是好事吗?倔强已经变成了贬义词,正经人谁还倔强啊。
故事要从半年前说起。
拥挤的出租屋,昏暗的灯光。
一个短发女生抚着额头急促地走来走去。最终停下,叹气,回卧室,打开了行李箱,将衣服一件件的摔在里面。
李卡抽完手上剩下的半支烟。打开房门,下楼,到路边,然后开始狂奔。
每一次吵着要分手,李卡都会拼了命的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把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就不那么容易流泪了。
只是他不知道,这一次分别,就是永久。
回到出租屋,李卡看到女孩留下的字条。
“厨房有煲好的汤。另外,我还买了几个汤碗。我知道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打破,所以我偷偷藏起了一个。你需要那个汤碗的时候,就打一个电话给我。我会告诉你放在什么地方~~(╥╯^╰╥)”
吵了三天三夜,吵架的理由两个人早就忘记了。他们只记得,他们很不开心。看到这张字条,李卡终于忍不住流泪了,然后把厨房的汤碗摔得稀碎。
正当他要打电话问女孩藏起的汤碗在哪时,他接到了家里的来电。
大致意思就是,呆在那个重压的一线城市也没赚到钱,还把身体累垮了,不值当,趁早回老家发展吧。
家里的电话提醒了李卡,自己确实一直碌碌无为一般在这个城市呆了三年。但因为行业的原因,他的发展比较缓慢。
几年时间,他确实变强了很多,但是工资却没涨多少。在这个城市生根是遥遥无期的,他给不了任何保障给这个爱他的女孩。
“抱歉,耽误了你几年的青春,如果以后有可能,我会用生命偿还。”
所以,李卡妥协了,一个月后,他回到了老家。
上司很纳闷,想不通为什么家庭和工作总要舍弃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