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德仿佛是确认般看了一眼自己空空的双手,然后僵硬的转过头看向身后,身后那根铁棍就插在墙上,只留一个短短的尾巴。
知道自己惹了不能惹的人,弗洛德很干脆,直接跪在了地上。
作为一个街头混混,他非常识时务。
“大哥!饶命啊!”
弗洛德不断磕头。
陈戈看向那个商人,手指着弗洛德还有他身后的混混。
“你让我们护送你去下一个城镇,就是是因为他们?”
在陈戈手指下,和弗洛德一起的混混也是都跪了下来。
“大哥饶命!”
商人有些战战兢兢的点头。
“没错,我的侄女有学习魔法的天赋,想要去都城参加魔法入学考试,但是弗洛德不想让我们离开这里。”
“哦,为什么不让你们离开?”
商人有些愤怒,道:“他想让我侄女嫁给他”
“他就是个混混!”
陈戈心中一动,看向他侄女,问道:“你确定她能够学习魔法?”
商人无比肯定的说道:“一定可以,之前有军队停在我们镇上,有一位魔法师就说我侄女的魔法天赋非常出色,想要带我女儿去王城都城学习魔法,可惜后来这名法师再也没有回来...”
陈戈点了点头,道:“你们是想要从下一个城镇去王城?”
“是的。”
“嗯,那好,我们一起走吧。”
商人惊讶的看着陈戈。
陈戈对着士兵挥了挥手,示意自己不和他一起走了。
士兵心里有些怪异,但自己也想离开这个奇怪的法师,点了点头,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有点失落的离开。
就这么喜新厌旧吗。
陈戈抛弃了士兵,决定和商人还有他侄女一起去王城,他要去见识一下人类的魔法斗气。
人类在魔法和斗气的运用上,经过一代代的传授教导,超过了魔兽不知多少。
弗洛德此时在装死,他要让自己一点存在感都没有。
可事与愿违。
“这个人你们想怎么处理?”
陈戈对着商人说道。
商人踟蹰了片刻道:“不用管他了,我们以后也不会再回到这里了。”
陈戈和商人还有他侄女一起出发去了王城。
路上陈戈也是知道了商人叫做布里奇斯,他侄女叫做格温多琳。
过了一个多月时间,三人来到了人类的王城。
两人看向陈戈的目光充满了敬畏,路上遇到的强盗还有魔兽都被这个神秘的法师给轻易解决。
来到人类的都城之后,商人带着他侄女自己找住的地方去了,陈戈自顾自的在王城里逛着。
王城里的建筑比城镇里高多了,能看到的地方都有浮雕。
陈戈从周围人的口中也是得知这座王城叫做格林城。
格林城作为整个人类的都城,那是极其繁华的,这里的常住人口超过了一千万。
这在整个魔法世界里都是首屈一指的。
能够和它相提并论的只有兽人族的狮王城。
像是精灵森林中的森林城,里面人口就只有一百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