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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emories / Like opening the wound/ I am pig me apart again」    「 You all assume/ I am safer in my room/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    「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    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他摘下耳机,音乐顿时消停。    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无规律地晃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    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破天荒地,抬手,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    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或暗黑,或干练,或清冷,或高贵,甚至美丽与妖娆。    而现在,这样一身穿搭,深灰色九分牛仔裤,黑色宽版长袖卫衣,白色运动风板鞋。戴帽子之后,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露出全部的眉眼。再挽起卫衣衣袖,直到臂弯,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    这叫少年。十足的少年感。他再清楚不过了。    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他也清楚。    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说:“这款适合你,先生。”    当时张修没多说什么,只礼貌性道了谢。    据说五官精致的男性是男生女相,虚有皮相,不见骨相;也许静态惊为天人,但动态就挺一般了。这是中国人的说法。但张修猜测丁恪并不赞成这个说法。虽然丁恪自己就是中国人。    否则,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静态动态皮相骨相什么都看了无数遍了,丁恪为什么直到现在还频频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他?    保护一个人,绝不是这种方式。    与此相反,事实上,越专业的职业安保,越不会让被保护对象感到不自在。    何况丁恪还是霍罗德亲自培养出来的,难道他的职业操守就那么低级吗?    丁恪把车停在餐厅门口的阶梯下,张修晃耳机的小动作还在继续。    他等着丁恪打开车门走过来,自己也没有走下去的意思,就这么站着,看着,眉眼含笑。    一种有意为之却又了无痕迹的笑。    连这个笑也显得非常少年,非常……勾人。    男生女相么?    那听过“恃美行凶”吗?    笑。    2    饶束真他妈想哭啊!    就五分钟之前,她路过一间奶茶店,迎面冲来一个熊孩子,见着她跟见着亲妈一样,把一整杯奶茶奉献给她当洗手水了,还撞得她找不着北。    撞完之后,熊孩子真正的亲妈倒是来得特及时,对着饶束道了一连串的歉,然后立马领着孩子走了。    留下饶束一个人站在夏风中,满头黑线。    衣服被浇湿了一点并没关系,重要的是手。    这么一浇,她感觉自己手上捧着的那少年的痕迹也一并被冲刷干净了。    饶束皱着眉去奶茶店借用洗手间,简单清理了一遍。    抬头看镜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额角的头发都湿了,但这应该是汗,而不是奶茶。    她突然觉得好荒谬,满大街寻找一个才见过两次的人。    但是谁说,我们的生命本身就不是荒谬的呢?    归根结底,活着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以指为梳,饶束梳了梳自己的短发。从小到大,她都没留过长发,总是趁头发长到及肩时就自己架着剪刀剪掉了。    最近好像又变长了,她计划着考完期末测试要剪一次头发。    3    “先生,你的头发是不是该修剪了?”    丁恪站在倒数第一级石阶上,从这个角度看少年,温和地笑了一会儿,才问出这句话。    本来丁恪是比张修高的,但两人隔着一级石阶的时候,他又比张修矮一点了。    少年眉梢眼角都蕴着细碎的笑意,跟平时不太一样。    丁恪还是那副和煦稳重的模样,只有轻微滚动的喉结出卖了他见着眼前人的真实反应。    夏风把张修额角的头发吹乱了,贴在桃花眼侧边。    “太长了?”他反问,站着没动,反手拽着自己的深蓝色薄风衣。    丁恪笑笑,“有点。”    少年眨眼睛,“不好看吗?”    “……好看。”丁恪移开视线,看了一下他身后的餐厅,又问:“你晚餐吃了些什么?”    “吃多了,想散步。”少年答非所问,略低了头,收起耳机线。    丁恪端详着他的一举一动,冷不防他抬起头,两人视线相对。    “丁助理,想跟我一起散散步吗?”张修问得很随意。    以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为名义而跑来接他的丁恪却脱口而出:“好。”    张修浅笑,顺手把肩上的风衣外套扔给他,“帮我拿。”    少年衣服上清清淡淡却又无处不在的青柠气息扑鼻而来,丁恪愣了一两秒,复又强装自然,把他的外套规规矩矩地挽在自己的臂弯里。    “……好。”丁恪声音微哑,清了清嗓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什么异常一样,又重复了一遍:“好,先生”。    “有点热。”张修走下石阶,堪堪擦着丁恪的身侧走下去,问:“附近有阴凉一点的地方吗?露天的。”    “应该有吧,”丁恪也转身跟着他下来,“我带你走走吧,先生。”    他刚说完这句话,听见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他加快脚步追上去,“怎么了吗,先生?”    “没。”张修放慢了步调,等他走上来才说:“我只是想问丁助理,我们方向认知障碍患者也需要尊严的,你不知道吗?”    丁恪又愣了,但很快又调整过来,“先生是想说路痴少年也要尊严吗?”他笑着说。    “是美少年,谢谢。”张修半开玩笑地纠正着。    他侧转脸,不经意看了丁恪一眼,那神情里带着十足的少年人的嗔与骄,还垂下眼眸笑。    “……在我这里,你……”看着少年这样的神情,丁恪说话艰难,像压着什么一样,偏偏周围行人渐多。    他挨近少年,说下去:“在我这里,你永远有至高无上的尊严。我……”    “嗯?下文呢?”    丁恪卡了一下,话锋调转,笑了笑说:“我走后面吧,把方向告诉你,这样先生的尊严感就不会被降低了。”    “是吗?”张修朝他挑挑眉,“我以为两个人散步应当肩并肩。”    “……好。”    4    缘分之所以妙不可言,是因为它总在我们以为这就是剧终的时候又悄然为我们写下了续篇。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情况。    只不过,这一次,缘分显然比较照顾饶束。    虽然她还没预见到这是她生命里最狠重的孽缘。    行至灯火阑珊处,照例留意着四周,视线环顾不到一圈,饶束就认出了张修的背影。这回他没戴帽子了。    跟广州街头上其他洋溢着青春活力的青少年不太一样,他身上总是罩着一层玻璃罩,行走在人群中也疏离得让人心惊。    他跟一个年轻男人走在一起,但不是先前在会展中心B区问她姓氏的那个花衬衫男人。    怎么这么快又换了个人?    他们像是在闲逛,顺便闲聊,走得很懒散。    饶束从来没认真思考过张修的身份背景,连模糊版本的也没想过,潜意识里只当他是个不好接近的少年。    但这会儿,饶束觉得有必要思考一下了。    为什么,他的同伴都不是同龄人?这不是很奇怪吗?那个年纪的男生,能跟其他年龄阶段的同性玩得来?很少吧。大家都是同龄人扎堆儿玩的,顶多差个两三岁,也很难看出年龄差异。而他与他的同伴,很有可能已经差了一个年轮了。    饶束想着这些想不明白的问题,悄悄随着他们的散步方向走去。    拐过喷泉水池,往林荫道去了。    大晚上的,散步散去林荫道做什么?不害怕树上突然掉下一条蛇或者毛毛虫什么的吗?    林荫道的行人并不多,彼此之间很容易发现对方。    饶束学着之前两次少年的样子,戴上卫衣连帽,试图不被注意到。    哦,下意识做出戴帽子这个动作后,饶束才恍然大悟般想到:也许,有没有可能,他总戴着帽子的原因,也是因为不想被注意到?    还没等她深入思索这个问题,前面那两人毫无预兆改变方向,直接就掉转头了。    饶束赶紧低下头,双手揣在卫衣口袋里,也立马转了个身,装作散步一样往回走。    但她很快反应过来,按照这样的走位,很容易把他们跟丢。    于是饶束停下来,往旁边的一棵大树挪,想等他们走过去之后再跟上去。    她从口袋里扯出耳机,塞上,拿着手机,假装低头找歌。    …「Cultured my cure/ I tightly lock the door/ I try to catch my breath again」    「I hurt much more/ Than anytime before/ I ha·ve no optio again」    「I don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Cuz inside I realize/ That I am the one fused 」    「I do not know what is worth fighting for/ Or why I ha·ve to scream」    「But now I ha·ve some clarity to show you what I mean」…    5    充当一次过客。    倾听一次心跳。    见证一次扭曲。    理解一次黑暗。    很多年以后,饶束再次路过广州这条林荫道,再度回想谁的脸庞,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    该用什么去证明,在你孤傲伶仃的背影之下,我还看见了你一片空白的侧脸,铺天盖地的暗影潜伏在你脚下。    而我只是站在命运的旁边,与它一同沉默,沉默地看着你远去,从来未曾回头。    6    “先生。”    丁恪递了一瓶纯净水给张修,两人已经绕回餐厅停车场了。    “谢谢。”少年明眸浅笑,却没接那瓶水。    他今天各处反常,但又反常得不太明显,只在细节处隐晦传达,在每一次扬眉浅笑中惹人遐想。    他就像水晶琉璃灯,自身有一千面,便有一千种闪耀。    丁恪的职业素质再高,也架不住这谜一般的少年千百次闪耀。    “不喝?”丁恪晃了晃水瓶。    张修停下脚步,抬眼看着他,不说话,看到他懂为止。    或许有一瞬间,霓红灯闪之际,情思衍生之时,丁恪想抱住这少年。    不知道,没人知道,连张修也不知道,或许只有丁恪知道,到底有没有过,这样的冲动。    丁恪被他看得愣了很久,尔后才找回自己一贯的稳重形象。    他拧开瓶盖,递过去,“要这样?”    “这么迟钝的助理大叔,我能不能要求退货?”张修开着玩笑,接了那瓶水。    “大叔……”丁恪咳了两声,“你明明知道我也是九零后。”    “那对我来说还是大叔。”    “好吧,先生。”这声“先生”就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    当少年喝水的时候,微仰着头,喉结弧度漂亮,缓慢滚动,一派优雅。    丁恪的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了。    而在他们身后不远处,另一个人却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喝水的人。    这是饶束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谈笑风生中的奴役与被奴役。    连,喝水,也可以由别人伺候到这般地步的吗?    如果不是很亲密的关系,那就是很迁就的包容;如果不是很迁就的包容,那就是很分明的尊卑。    饶束看不明白。    关于张修的很多东西,现在的她,都还看不明白,困惑得很。    她眼看着那个年轻男人走到车子旁边,先打开了后座的车门。    粤A08757的车牌号,饶束当然没忘记,这是上回在华南大桥违规停放的那辆车,接走少年的那辆车。而现在这个帮他打开车门的,应该也是那一晚的那个年轻男人。    果然,男人侧转身的时候,饶束就看清了他的样貌,的确是那个称呼张修为“先生”的男人。当时她还猜测过,那会不会是一个快车司机……    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司机。    7    “司机叔叔还堵在高速么?”    张修往车子那边走去,顺口问了一句。    丁恪却不自觉皱了眉,“比你年纪大的,你都习惯叫他们‘叔叔’吗?以前倒不知道先生还有这个习惯。”    少年笑,眼里藏了促狭,“是啊,丁叔叔。”    他走到丁恪面前,说话之间不经意就吹出了一口凉气,清新好闻,拂过丁恪的脸颊。    少年弯着眸子问:“喜欢……我这样叫你吗?”    丁恪像是震惊了。    张修在感知,丁恪内心的涌动;在估测,丁恪眼里的自己传达了什么信息;在计算,丁恪对他所传达的信息会怎么反应。    偏偏笑得滴水不漏,尽管手指微微颤动。    他很清楚目前境况下,自己最大的胜算在哪里。但却依然不可避免感到反胃。    对自己感到反胃。    他想呕吐。    脑海里一遍一遍回响着一句话:张修,倘若现在就怕了,以后你又该如何?    路,还长着呢。    别怕。    8    他们挨得好近。饶束把自己的眉毛拧起来。    耳机里的音乐索然无味,她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年轻男人和少年那边。    饶束干脆关了手机上的音乐软件,把手机和耳机一起收进口袋。    再抬头看过去时,她发现张修已经不在车子旁边了,大概是坐进去了。    但车门没关上,那个年轻男人还扶着后座车门,略弯了腰,不知在同里面的少年讲什么。    饶束远远地看着,餐厅外的霓虹灯把城市夜幕下的一切都映衬得繁华又变幻。    9    丁恪弯着腰帮张修把水瓶盖拧上。    见少年靠着座位坐得随意,丁恪提醒:“先生,系好……”    一开嗓,才发现自己声音哑得不寻常。他沉着气,清嗓子。    “感冒了?”里面的人问。    丁恪一手撑在车门门框的上方,低着头看他,满脸写着千言万语,又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眯了眼,定定看着少年。    “怎么不说话?”座位上的人侧仰起头。    他挤出一句话:“先生觉得,我应该是怎么了?”    少年又笑,“那你觉得,我会怎么觉得?”    丁恪沉默,目光游移,始终绕不开那张嫩得完全担不起“先生”这一称谓的脸。    张修也不说话,眼睛与他对视,内心与自己对视。    Tik tok,tik tok,tik tok…    他忽然抬起手,漂亮长指攥住丁恪西装外套下的衬衫衣领。    “丁恪。”这是张修第一次叫他的全名,也是最后一次。    丁恪撑着车门,气息变粗,喘出声音。    他看着少年薄唇开合,在问他:    “你是想要保护我呢,还是想要我?”    “……”丁恪的表情不断变幻,“先……”    衬衫衣领被人轻轻往里拉去,少年把他拉得更近,凑过来,在他耳边无声呼吸。    好闻的青柠味淹没了两个人,丁恪听见他说:“肯定一点告诉我好不好?不要让我乱猜。你知道,少年人,就爱胡思乱想。”    短短几秒内,丁恪的脑子可能转了八万圈,喘气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听得见。    “先生,你怎么……”丁恪可能语塞了,顺从本能,侧首,贪婪呼吸。    他看不见,交错在他肩侧的那张脸尽是讽刺和漠然;也不知道,攥着他衣领的白皙五指下一步要做什么。    丁恪抬起下巴,蹭过少年耳鬓的绒毛。伸手揽住他纤瘦的身,唇很快就要碰到他脸颊皮肤……    “你在对我做什么呢?”    熟悉的声音,语调却像是被冰冻了一样,与之前截然不同。    仿佛被一盆冷水泼了头,丁恪僵住,一动不敢动。    因为有枪口准确地抵在他心脏位置上。那把枪还是他自己的。    “抱?吻?”张修与他拉开距离,面无表情,长指隔着丁恪的一层外套口袋布料握住丁恪随身携带的手·枪,扣动扳机,枪口对着枪的主人。    “这样的心思,做我的助理?”他长腿一屈,膝盖顶在丁恪的小腹,听着丁恪短促的吸气。    伸出另一只手,张修从丁恪身上摸出手机,扔了出去,“告诉我,为什么,我没有直接调集人员的权限?嗯?”    “你……你还小,我想要先生安心上学。”丁恪的语气凌乱得快要分裂了。    “你想要?”    “……父亲也是这样想的。”丁恪是霍罗德的养子之一。    “是吗?他是这样想的,还是这样说出来过?”    丁恪说不出话来了。碍于心脏上的枪口,他不敢动。    看上去,占主动权的好像是少年,但他们双方都清楚:现在驻留在广州的人员,全都直接听命于丁恪。张修只是一座孤岛。他手里只有一把枪。    即便如此,他还是眯了眼说:“记着,谁都可以是傀儡,我这人,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