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个人留下的遗嘱。如果我死于艾尔莎之手,请警官们不要抓捕艾尔莎。因为这是我个人的遗愿。我是自己选择死亡的,因为自杀的人死后不能上天堂。
最后,我留下的财产大约是价值两千英镑的综合债券。如果这段时间我没有投资成功或者投资失败的话。这笔钱,将会平分给乔治的女儿艾尔莎和我的女儿伊丽莎白。
在这里,我要说,对不起艾尔莎,我是个自私的男人。最后也总想给伊丽莎白留下一点嫁妆。
艾尔莎,还要谢谢你在我人生最后的阶段给我带来的快乐。
这一千英镑的综合债券,是乔治托付给我,让我留给你的。现在我终于完成了他的心愿。
伊丽莎白,对不起,我的女儿。我其实在你母亲琳达死后就有和她一起死的想法,而且持续了十多年了。现在下定决心,也是因为你也长大了。
伊丽莎白,你应该能发现这里吧。我记得对你说过,我死后要把我的画像和你母亲的画像合并在一起。
最后还要对你说,对不起伊丽莎白,我的女儿,你的父亲并不是一个勇敢的男人。”
后面零零碎碎的还有一些,都是伊丽莎白父亲的一些心路历程。不过都不重要了。
最后警官先生判断:“根据现在英国的法律,在留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是允许别人帮助自己死亡的。所以,遗嘱生效。亨利先生留下的财富,将由艾尔莎小姐和伊丽莎白小姐平分继承。艾尔莎小姐也不会作为谋杀嫌疑人被诉讼。”
欧洲的法律,大致都是如此,因为圣经的教义上,自杀是重罪。所以,请人帮助自己解脱生的痛苦,都是被法律允许的。
眼前的亨利先生生前虽然没有那些生不如死的重病,但是也因为良心上的煎熬挣扎了九年时间。对于他而言,现在活着已经是很痛苦的,尤其是接连投资失败之后。
在他认定上帝已经厌弃了自己的时候,就已经心存死念了。
后来一次次在书房壁咚艾尔莎,更像是一种引诱。
找到死者的遗嘱后,案件算是结束。
伊丽莎白从自己的私房钱中,取出五十英镑交给福尔摩斯作为酬劳给这个价格是因为福尔摩斯虽然找到了父亲藏起来的一千五百英镑遗产,但其中只有五百英镑是属于伊丽莎白的。
至于艾尔莎父亲的死亡事件,也从遗嘱中得到了真相。
可以说,虽然艾尔莎的父亲肯定不是如同艾尔莎母女想的那样是亨利杀的,但是亨利和船员们的确是说谎霸占了乔治生前的财富。
不过亨利人都死了,正所谓人死债消。而且最后亨利也不是什么都没做,仍然将乔治的遗产保留下来,最后补偿给乔治的女儿。
当然,亨利也收取了一定数量的保管费用。
而艾尔莎如果不承认亨利的遗嘱,就要被当做杀人犯抓起来。
所以,这个结局对所有人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结局了。
就算当时亨利将乔治留下的财富交给艾玛和艾尔莎母女,她们还清高利贷之后,也未必能将剩下的钱保住。
在这个财富爆发的年代,欧洲骗子无处不在,就连最熟悉这一行的老牌投资者也会中招,何况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
能忍住骗子的高收益骗局诱惑的,那都是传承几百年的贵族家庭,吃年金最高只能吃到十分之一,而骗子的骗局中只要你肯投入,少则几倍多则几百倍几千倍的收益那就会很快滚滚而来。
后世格格留下的大清宝藏、白党将军的外国银行黄金之类的骗局,基本也就是这一套的改良版。
既然是骗局纵然手段不算高明,但总有贪心的人会中招。
福尔摩斯和华生解决了案件之后,回到家吃了点东西。华生感叹了一下侦探这个钱真的是很好赚,出门一次就赚到一个中产阶级的一年的收入。
福尔摩斯则是认为,这是有足够的破案经验才能赚到的技术费用。
两人谈话间,又有人找上门。
找上门的,是一个子爵大人的管家。
委托的任务是,查明子爵大人儿子的死因。子爵大人给出的报酬是每人五百英镑。
这可是个大生意。而且有空闲的两人当然不可能不去。
不过剧本和电影到这里都是戛然而止,编剧们还没想好后面的剧情,还在抓头发写稿子。
而前面的这一段,已经足够拍摄出一百分钟左右的电影了。
安迪也建议拍摄到这里,算是给续集留下一个彩蛋。
反正福尔摩斯系列肯定是要拍摄续集的。
其实福尔摩斯的故事,在英国还是有些超前了,毕竟这年代,还没罪犯追求什么完美犯罪如今伤害案和杀人案的罪犯都是简单粗暴为主。
不过在电影里面,先引申出这个看似完美犯罪的情节,倒也能起到吸引观众的作用。然后再用事实告诉大家,根本不存在什么完美犯罪的。
而这个年代的电影,还不流行警匪之间坐着四轮马车一路狂飙连带着对着开枪这样的情节。
最重要的是,这样飙车的破案抓贼,不够绅士。
至少对英国人来说是如此。
绅士很重要。
因为这部电影基本上是文斗戏,拍摄进度很快,大部分都是在室内完成的。
整个福尔摩斯第一部的拍摄工作,一个星期就完成了,速度比一群编辑写稿子还快一点。
剩下的时间是剪接,然后拷贝胶带。
伦敦地区的院线,基本掌握在英国皇室手中。这一部分是不用担心的。
不过,外地的情况,也就是经销商们,最终愿意买多少拷贝,就要看首映时候的反应了。
重点原因,还是因为出现了竞争,以前只有英格兰一家电影公司的时候,电影这东西,是供不应求。
现在欧洲主要几个国家,都在拍摄商业电影至少也是历史剧。如果有好的外国电影,经销商们也不介意买来拷贝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