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小区发生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坠楼事件,苏焱和汪素心也无心继续吃早饭了,放下碗筷,起身快步来到了位于五层的窗口,一脸诧异地向楼下看去。
只见楼下停车场绿化带和楼之间的水泥地上,一个穿了一身牛仔套装,背着一把吉他,一头乌黑油腻的长发胡乱扎了个辫子的男子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
他的右脸紧贴地面,左眼紧闭,一滩触目惊心的猩红血液,流淌在他头部周围大约二十公分范围,如果仔细看的话,血液还在微微扩散。
在男子坠地不远处的停车位里,停着一辆款式拉风的红色兰博基尼跑车,车门旁边有一个穿着红色丝绸镶珠连衣裙的年轻女孩。
此刻,这个犹如出水芙蓉般清丽脱俗的女孩,脸色煞白,一副吓傻了的模样站在那里,手里紧紧攥着一把车钥匙。
在她的脚旁边还有一个敞着口的红色LV真皮手提包,一些看上去名贵精致的小东西撒了一地,显然刚才大声尖叫的人就是她了。
估计是她刚走到自己的车旁边,正从包里拿出车钥匙时,猛然间看见那个男子当场坠楼,一时之间难以接受,本能地尖叫一声后,楞在了那里。
由于这个小区并非位于繁华商业区,此刻又是早上七点多,所以极其宁静,否则住在五楼的苏焱也很难听见有人坠地的声音。
但此刻随着许多住户闻声跑出家门赶来围观,顿时变得喧闹起来。
那个受到惊吓的女孩似乎也渐渐回过神来,看了一眼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围观,似乎担心自己的车一会很难出去,连忙手忙脚乱地蹲下,随便把地上的东西往包里一扔,又赶紧哆嗦着手拉开车门,上了车。
“叭叭叭!”
女孩按了几下喇叭示意车头附近的围观居民让开一条路后,一脚油门,极速离去。
能在如此普通的旧小区见到顶级豪车兰博基尼和豪门千金小姐,苏焱也是觉得有些意外,但也没多想。
“天呐!这不是隔壁每天早上唱歌的小秦吗?他怎么会……”
汪素心在看清楚楼下血泊中的男子时,惊讶地失声喊了一句。
“居然是他!”
苏焱在五楼看清楚那个男子的长相后,心里也是颇为震惊地念叨了一声。
因为这个男子他非常熟悉,就是住在他家对门的歌手邻居秦天乐。
每次苏焱重新回到十八岁那天早上时,都是被他的歌声吵醒的。
他今年三十六岁,恰逢本命年。
他从小就极具音乐天分,五岁时凭借一首《致爱丽丝》夺得少年组钢琴比赛第一名,八岁时又以《十面埋伏》问鼎全国琵琶少年组冠军。
之后每年都参加全国性的音乐大赛,每次都是毫无悬念的第一名。
在苏焱以及其它邻居眼里,他的确没有辜负他的名字秦天乐,天生就是在音乐方面天赋异禀的奇才。
在高中毕业后,他又以无可争议的成绩顺利考入长安音乐学院,是长安音乐学院有史以来最出色的高材生。
除了擅长大多数乐器演奏外,还能即兴谱曲,只要给他一段文字,他最多十分钟就能为这段文字专门创作一段足以脍炙人口的神曲。
而且弹奏出来的意境完全和文字内涵吻合。
按道理如此优秀的天才应该过得很开心幸福才是,可是他的经历却极其不尽人意。
十二岁本命年的夏天,他母亲送他去参加一场琵琶比赛的路上,不幸出了车祸,没能抢救过来。
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碰过琵琶一次!
在二十四岁拿到长安音乐学院硕士学位证书的当天晚上,他父亲为了庆祝他获得学校保送他去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喜事,一时高兴,酒喝的太多了,结果胃大出血,还没送到医院就已经去世了。
而那一年又是他的本命年!
也许是连着两次本命年失去了至亲至爱的父母,对他打击实在太大了!
原本从来不信这种迷信说法,也从来不认为本命年必须穿红色内衣,扎红腰带的他,像是彻底换了一个人。
居然倔强地穿了一身红,把他父亲安葬了。
之后又穿着一身红为父亲守孝三年。
似乎认定是自己没能在本命年穿红,才害死了父母。
他不但放弃了出国留学的大好机会,也拒绝了长安音乐学院留校任教的美差,反而沦落为街头卖艺的歌手。
每天背着吉他游走在不同的大街小巷,累了就坐下来弹上几首曲子,然后用他那深沉磁性的嗓音唱出一首首最忧伤的歌。
有时候唱着唱着就哽咽了,甚至会放下吉他全身发抖地默默大哭一场。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应该说的就是这种心境了吧。
每次这个时候,围观听歌的路人也会为之动容,尤其是了解他悲惨身世的人,更是潸然泪下。
纷纷走过去在他面前的一块红布上,放下数目不等代表自己心意的赏钱。
而他就这样悲伤地过着每一天,从那以后,没人见过他再开口主动和谁说过话。
对苏焱来说,尽管几乎没怎么和他说过话,但也没少见过面,只不过秦天乐似乎对谁都很冷漠,无论谁主动点头跟他打招呼,他总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样子擦肩而过。
久而久之,包括苏焱在内的左邻右舍也就都不再理他了。
而且他每天早上准时七点都会自弹自唱一首歌曲,并且每次都不重样,每次都是唱三遍,大约持续一刻钟,唱完之后,就会背着吉他出门,直到深夜才一身疲惫地回来。
所以这些年来,左邻右舍有小孩的家庭,包括苏焱在内都不再用闹钟了,都习惯听完他的歌起床,吃完早餐刚好去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