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红烧肉(1 / 1)八零超级有钱人首页

“一共一块三毛钱……”王老板笑着对周淳说。    周淳掏钱的时候,王老板问周淳高考打算考什么大学,他还说周淳成绩好,什么样的重点大学都能考上。    周淳说自己要考军校。    在一边站着的谢珍本来打算质问周淳为什么推自己的,可是听到书店老板和周淳的对话之后,就想到两人可能认识。要是自己在书店老板面前跟周淳吵上了,书店老板对自己印象不好,不利于自己向他兜售文具和小人书。自己的书包里还有货不说,以及以后还有可能卖东西给他。    看到这个书店老板第一眼,谢珍就觉得他比另外一家书店的胖老板给自己的印象要好。    她觉得这个被周淳叫做王老板的人真要收自己的货的话,不会比胖子老板的价格低。    虽然胖子老板说了自己剩下的货都可以拿去给他,但谢珍不喜欢把自己所有的货卖给一家,原因就是有比较才有公平的价格。    想到这里,谢珍看了周淳一眼,撇撇嘴,默默地转身离开。    她走出书店,去旁边的一家布店里面逛去了。这个时候的服装店还很少,尤其是元景镇这种地方。老百姓们习惯于买上一些自己看得上的布,找裁缝做衣服。    对于习惯性在服装店买衣服的谢珍来说,现在来到八零年代,一时之间对于在布店里面买布来做衣服还真是不习惯。    还有眼前这些布匹的花色绝大部分她都不喜欢,没方法,她的审美是三十多年后的审美。    但是这些花色的布做的衣服再不让她喜欢,可最起码要比她身上穿的衣服好。    她身上穿的这一身都是捡她妈妈曾经穿过的旧衣服,大小不合适不说,衣服又旧又过时。    谢珍随意问了问店员比较素的,白底绿色或者黄色小花的布怎么卖,以及做一件衬衣的话多少钱,还有灯芯绒又怎么卖。    店员过来告诉她,她看上的布要七毛一尺,一件衣服需要的布和找裁缝做一件衣服一共要六七块左右。至于灯芯绒就更要贵一些,不过现在的灯芯绒是比较流行的料子,花色也多,拿来做春秋两季的外衣还是不错的。像谢珍这么大的姑娘,要是买灯芯绒做衣服的话,一件估计要九块到十块。假如谢珍愿意在这家店里买布的话,店老板会帮她找熟悉的裁缝做衣服,价格在元景镇也是比较低的。    通过店员的介绍,谢珍对于现在这个年代用布来做衣服花多少钱有了大致的了解。    不过,即便是这个价格,对于现在的谢珍来说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谢谢你啊,我先问问,等有钱了一定来你们店里买布做衣服。”谢珍随后对笑着店员说。    “行。”店员点头。    相较于国营商店的店员来所,私人的店的店员的服务态度好多了,这种态度,让谢珍认真考虑下个星期去省城把新手表处理了,就来这家店做衣服。    只不过,她还得好好想一想,怎么跟家人解释她的新衣服是从哪里来的。    以及如果她卖文具和手表等赚了钱,这个钱放哪里才安全。    哎,说实话,她真希望自己那个神秘宝贝的空间里面可以放进去她的钱。    但是目前来说,似乎不可能,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改变了。    为什么会这么想,主要是她最近两天发现,自己往黑色钵盂里面放进去的旧东西越多,当那些旧东西变成新东西之后,黑色钵盂似乎亮了一些,跟她刚从垃圾堆里带回家时不同。并且,空间里的雾也稀薄了些。    是不是她的神秘宝贝“吃”掉的旧东西越多,跟人一样,吃饱了吃好了,身体会变好?    她的神秘宝贝就跟小孩子一样,还在发育?    谁知道将来发育成什么样。    谢珍又想到自己刚发现神奇宝贝时,它是被当成一个花盆用的,也不知道吃了多少年的土,因此看上去很黯淡无光。    想到神奇宝贝吃土,谢珍莫名觉得好笑,几乎笑出声。    要是下个星期能成功卖出去几只手表,谢珍相信自己手里绝对会有一二百块钱。    这个年代,这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她需要好好想想,怎么藏钱,才不会被别人发现,自己想用的时候也随时能去取。    在教辅书店旁边的布店里呆了十多分钟之后,谢珍想,周淳应该已经不在书店里面了,这个时候自己去找那个王老板吧。    她从布店里面出来,拖着步子走去了隔壁书店,然后在书店门口往里面仔细观察了一番,没有发现周淳,这才走了进去。    谢珍径直走向柜台,找到那个王老板,大大方方地开口问他回收新的文具和小人书不。    王老板估计平时也跟来自己店里的孩子们做过这一类的生意,便说:“你拿来给我看看,如果全新的,我就会要。”    谢珍把书包里的钢笔和小人书拿出来放到柜台上,王老板逐一拿起来看了看,最后他说:“我要,但我要之前,想问下你这些东西是哪来的。”    王老板跟另外一间书店的胖子老板一样,对于上门来兜售文具和书的人,都要问相同的问题。    其实不仅仅是他们,任何做生意的人如果要收一些货,都会问货物的来源,害怕来路不正,到时候惹上麻烦。    文具和书这一类的东西价值低,就算有麻烦也不大,顶多会有家长来要求把自己孩子低价卖给店主的东西买回去。    王老板遇到过,但基本上一百个有一两个而已。    谢珍把自己对胖子老板说的话对王老板说了。    王老板点点头,道:“这样就好,你给我的这些钢笔和小人书,我给你一块二毛钱……”    谢珍跟刚才胖子老板给自己的钱比较,认为明显王老板给的要多些,于是说:“卖给你了。”    王老板随即从柜台下面的抽屉里面拿出来一块二毛钱给谢珍。    谢珍接过去,放进裤兜里,对王老板说:“以后我还来找你。”    王老板微微一笑,转脸去跟到柜台前来的别的学生说话了。    谢珍就从教辅书店里出来,这个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她肚子也饿了。    这条街上有一家饭馆,她刚才路过的时候看到店面不小,里面也挺干净,客人进进出出的。于是,她决定中午饭就在这家吃了。    大大咧咧地走进饭馆,她在一张空桌子跟前坐下来。    一个三十多岁系着围裙,看上去像是老板娘的人女人走过来,问她吃什么。    谢珍问有红烧肉吗?还有一份儿多少钱。    这么年轻的姑娘下馆子本身已经少见了,更何况谢珍穿着寒酸,还要吃比较贵的红烧肉,这位饭馆老板娘也是一惊。    饭馆里面平常的客人进来吃饭,多数都是吃个面条炒个菜,如果是学生的话,炒菜都不要,就直接是吃碗面或者要两个馒头,一碗汤什么的,只花几毛钱。    至于吃红烧肉的,多半是老爷们儿,还是舍得吃喝的。    年轻姑娘进饭馆开口就要红烧肉的真没见过。    “红烧肉一份儿一块二,另外,你吃馒头面条还是米饭?”饭馆老板娘吃惊之后,不忘赶快回答谢珍的话。    “米饭,再来一个汤,你们这里有什么汤,对了,有海带汤或者是西红柿鸡蛋汤吗?”    “有西红柿鸡蛋汤,三毛钱一份儿,米饭一毛钱管饱。”    谢珍听完算了算账,红烧肉、西红柿鸡蛋汤、米饭,这三样一共要花一块六毛钱。    自己吃了这顿饭之后,总共还剩下五块六毛钱,留下三块钱下个星期当作去云丰市里面的花费,她还有两块六毛钱可以跟学校的同学们继续收购废旧文具和小人书等。    然后,再下个星期天到元景镇来卖新文具和新的小人书还会赚上一笔。    她发现,自己每个星期要是都象现在一样赚钱,那么每个星期天,她都可以来元景镇的饭馆吃上一顿有肉的饭。    谢珍并不认为得到一些旧手表是一件常态化的事情。    元景镇她打过交道的钟表店和维修钟表的摊子,估计以后每个月去维修钟表的姑娘那里得到一块旧手表都算不错了,甚至两三个月也可能。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她直接从私人钟表店里面买旧的手表,在把手表变成新的,一样也可以赚钱。可是要是在同一家店里面买多了,也实在是容易引起人的怀疑,尤其是她现在还是个十五岁的年轻姑娘。    这样的话,卖文具和小人书对这个阶段的她来说,才是一件长期可以做的买卖。    而且这个买卖能让她的小钱钱不断,够她每星期天到元景镇来卖货的时候顺便改善生活。    这大概就是现阶段她的赚钱动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