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远处狩猎的马群,并排向这边奔来。
马上是穿着红色或黑色猎服的骑手,绿色的原野把他们衬托得十分显眼,他们旁边跟着一群强壮的猎犬。
lake来到山坡,他看看逸凡表哥,示意他可以开始狩猎了。
逸凡表哥看看我们,我们被他看得跃跃欲试,等待他下令。
“出发!”
随着逸凡表哥一声令下,lake吹响口哨,他的大白马一马当先的冲下山坡,我们也都纷纷抖动缰绳,伴着“呦吼!”“呦吼!”的大声喊叫冲下山坡。
猎犬们兴奋地狂吠,冲在最前面,一路狂奔,很快就引我们进入一片森林。
踩着松软的土地,猎犬们很自然地放慢脚步。
它们不再出声,而是轻抬四肢边走边停,晃动黑眼珠、鼻子贴着地面,边看边嗅,尽职尽责地工作,细致得像在考古,不放过一点狐狸的迹象。
“快出来,快出来,我的小宝贝儿!快出来”
我瞪大双眼,加快呼吸频率,期待奇迹的出现。
“出来让我看一下下,快出来,快出来。”
我弱弱的嘀咕声还是被逸凡表哥听了去,他捂着嘴哧哧笑个没完。
“傻瓜,尽管笑去吧,我才不要理你。”我蔑视他,不瞟他。
“出来啦!”
逸凡表哥突然大声吆喝,接着,他猛提马缰绳,双腿用力夹马肚子,马儿立刻散开蹄飞奔,转眼间冲到队伍的最前方,与lake并肩驰行。
我急忙定睛细看,果然看到一只小狐狸,嗖得一下钻出树洞。
它好可爱哦,萌得不要不要的,简直爱死人咧。
它一身火焰般艳红的皮毛,像刚刚擦过油似的,在斑驳的阳光下发出钻石般的光彩。
小小的下颚,又黑又圆的小鼻头,小脑袋上顶着一对尖尖的大耳朵。
褐色眼睛瞪得像两盏小彩灯,透出满满的机智和聪慧,那黑黑的眼圈,看上去似乎出自,凝萱姐姐的手笔。
“啊!看到喽!看到喽!嘢!嘢!”
我兴奋得直拍手,又喊又叫,几乎从马背上站起来。
谁知这时正赶上马儿下坡,强大的惯性害得我差点从马上头辄下去,还好我及时抓住它脖子上的鬃毛,才没掉下马背。
马儿被我这突然袭击,搞得立刻停下脚步。
我扒在它的脖子上,好一会儿才睁开眼,又使出十头牛的力气,重新回到它的背上坐好。
“有惊无险,有惊无险。吓死我了。我的妈呀,吓死我了。”
我咽下要跳出喉咙的心脏,极力加以安抚,直到它平稳后,才敢催动马儿追上大部队。
这次骑在马背上我老实多了,但我还是尽量伸长脖子,直勾勾地盯着前方那一团四处跳跃的“小火苗儿”。
“小狐狸,拜托,你可要快快跑,千万不要被他们逮到喔!”
我在心里默念,为它祈祷。
“小毛球”不负众望,果然身手敏捷。
它像个小精灵一般时隐时现,躲闪着猎犬们的尖牙厉爪,在森林里、树枝间,上窜下跳。
期间有好几次我都紧张地要叫出来,真怕它一个不留意或因躲闪不及,而撞到树干上。
说时迟那是快,转眼间,那只娇小玲珑的“小毛球”,如同哈利波特中的小精灵都比一样,打个响指,便消失在猎犬们的追踪下,以及众人的视线里,任凭你怎么搜寻都芳踪难觅。
下午四点,天色逐渐暗下来,似乎要下雨了,猎队已无影无踪。
lake对我们说,可能今天没有猎到狐狸,否则他会听见哨声。
他还说,狩猎没有明确的结束时间,将根据天气情况而定,马群和猎犬也不再聚集,各自回家。
后来,lake送我们回到集合的地方。
我们下了马,感谢他给我们讲了那么多狩猎的知识。
他说,他欢迎我们,有机会到他的农场,参加狩猎,然后驾车消失在乡村小路上。
晚上六点,逸凡表哥带着我们在乡村的酒吧里,享用了一顿传统的英式晚餐。
烤牛排、炸土豆块、煮胡萝卜、菜花、豌豆,摆在一个大盘子里,颜色很好看,味道却并不浓。
酒吧里座无虚席,喧闹热烈,人们谈天、饮酒、吃饭、抽烟,那种慢悠悠的生活节奏,是英格兰乡村不变的韵味。
“今天那只狐狸好漂亮哦,它身上的皮毛红得那样鲜艳、纯正,跑起来像团突突乱蹿的小火苗儿。”
我第一个吃饱,首先发言。
“嗯。它好棒哦,跑得像风一样快,那么多猎犬都没有抓住它。”
凝萱姐姐激动地眼神扫过我们。
“我没有看到猎犬们是怎么发现它的。”
阿美说的事情我们都没有看到,只好把目光集中在逸凡表哥的脸上,希望他告诉我们答案。
“它不是被猎犬们发现的,是主动出来的。”
逸凡表哥悠悠地说出一个,让我们瞠目结舌的答案。
“啊为什么要主动出来送死?”
我们三个不约而同的喊出声。
“干嘛要出来嘛,躲在洞里不就没事啦,反正猎犬们也进不去。”
“就是就是。”
“为了宝宝。它用自己引开危险,换来自己的孩子们不受伤害。”
“噢,原来是这样,母爱好伟大。”
“妈妈了不起。”
“是呀,妈妈了不起。”
逸凡表哥说完这几个字,眼里闪过一丝哀愁,这哀愁被我捕捉在眼里,牢牢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