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坐在那块冰旁边,倚靠着她,他的手中有一节翠绿色满是镂空的玉笛,玉笛尾端还挂着穗,很是漂亮。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遇见这个东西时,他觉得很熟悉,花了一番功夫他吧它拿下了。
然后他就用这个玉笛插入自己的腹部,血一滴滴的滴在地上,被凝结。
生命在随着血液一点一滴的流失。
然后自己的一生像是一幕幕电影似在脑海里回放,世人称它为:走马灯。
他的记忆是从被人贩子抛弃开始的,买家嫌他太瘦,不肯买下于是他就被人贩子无情的丢弃在垃圾桶旁边,饿极的他,只知道哭。
引来了无业游民四处浪荡的四个混混,当头的那个名叫李一子,他们家就只有他一个独苗苗,文化不多的父母,于是简单粗暴就叫他第一个儿子,名为一子,冠李姓。
而他被李一子看上了,想要收他做弟弟,文化也不高的他也简单粗暴的给他起名叫李二子,即他们家的第二个儿子。
身为哥哥的一子,很是保护他但是却不教好他,尽带他干坏事,打群架,偷东西,吃霸王餐,调戏姑娘
常常被请去派出所蹲,但是几天都放出来了,兄弟们都很混,但是个个都是很仗义的,互相帮着彼此担着。
渐渐地二子他长开了,被一子养得很是高大,比一子还高,结实,他很白,脸上的五官透着一股儒雅,用一子的话来说就是:“文里文气的”
嘴上说着嫌弃,身体倒是很诚实,每每有女生偷瞄二子的时候,一子都会用挡住她们的视线。
幸福的日子是在他遇见那个女人时发生转变的,不,准确的说是他们。118xiashu118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