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五个月后(2 / 2)重生一只猞猁首页

可以听见让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丛林金毛雄狮猎杀就是这么狂暴不讲道理,充满了霸气风格。

它一口叼着360多公斤重的猎物,轻松自若地站了起来,杀意凌然的目光撇向远处另外两头嗜血巨鬣狗,警告意味十足。

口中的嗜血巨鬣狗已经被咬断脖子,依然在呜咽的惨叫着,做着生命中最后的挣扎。

丛林中的猎杀血腥而狂暴,一切遵循原始的本能。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组已经放慢了脚步,仍然一刻不停地向丛林深处跑去。

耳边回响着金毛雄狮霸气绝伦的怒吼声,倒霉的嗜血巨鬣狗惨叫不断,只是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做最好的注解。

回想金毛雄狮无可匹敌出场的那一幕,至今让人心悸不已。

太特么吓人了,人家的小心肝到现在还扑通扑通的跳。

没过一会儿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组不小心闯入灌木丛中的兔子窝,这下轮到野兔子炸窝了,吓得魂飞魄散四处逃窜。

有一只呆头呆脑的肥兔子竟然窜到王祖儿脚下,傲娇的王祖儿就像没看到一样,迈着轻盈优雅的步伐,从已经吓傻了的肥兔子头上掠过,施施然远去。

猛兽杀戮只是为了生存,绝不会为了杀戮而杀戮。

最后路过的拖油瓶顽皮的一脚踢在肥兔子身上,这只肥兔子身体僵直的倒了下去,竟然己被吓死了。

呃……大佬说过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拖油瓶犹豫了短暂的001秒钟,回过身来一口叼起肥兔子,迈着同样轻盈而优雅的步伐离开了。

肥兔子虽然小了点,晚上和两个哥哥撸串也不错。

大佬就算了,他可太凶了,让人家心里怕怕。

五个月后

气温渐渐寒冷,森林中的草木一片萧瑟,增添了大片大片的枯黄之色,凄厉的寒风呜咽着掠过山谷,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布匹抽打声音。

远处山崖的顶峰已经一片银白,皑皑白雪笼罩了陡峭山峰和森林,这是一个食物匮乏的寒冷季节。

中午时分

临近山顶的一个洞穴中

一只身长达到18米的雄性猞猁从洞穴中出来,他淡金色混合着湛蓝色的美丽双瞳警觉的左右看看,神态高贵而淡定。

片刻之后

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抖了抖身上的华丽皮毛,动作优雅的踏雪而行。

五个月不见

一岁半的王天一相比之前更加光彩夺目,一身华丽的金黄色皮毛配上深褐色斑点条纹,在脖颈处有一道宽宽的银色颈毛,仿佛雍容而绅士的贵族子弟,戴着一条昂贵的银色裘皮围脖。

尤其是头顶高高竖立的毛茸茸耳朵尖上,各有一撮金黄色的丛毛旗杆一样的树立,就像王侯大将出征时背后的战旗,霸气而美轮美奂。

王天一的身后,走出来一只,两只,三只未成年猞猁,身长也达到了一米六,换上了厚厚的冬季皮毛显得美丽极了。

最后,是王祖儿慢悠悠的出场。

她与此前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身上冬季皮毛更厚实了些,在寒风凛冽的季节无惧风雨霜雪,可以最大程度保留体温,不至于在寒冷的冬夜动作僵硬。

幼崽将要成年,对血肉的渴求更多了。

在这严酷的寒冷季节中,食物与生存本来是个无法回避的大难题,很可能逼迫母兽驱赶走孩子,任由其在寒冷的冬季森林中独自猎食,生存或者死亡。

可猞猁一家依然过的很滋润,原因就在于走在最前面的王天一。

野兽有牙有利齿不可怕,嗜血猎杀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有文化爱学习,还乐于传授这些生存技能。

王天一脚步轻盈地走在最前面,这是他在群体中地位变化的最显著特征,成为猎杀的核心和指挥者。

这个角色原本由王祖儿扮演,现在已经自觉的退到最后面,担任捕杀小队的第二攻击手和最佳辅助者。

从积雪皑皑的山顶处来到了山腰处,这里有一条明显的积雪分界线,向上是一片银白素裹,向下是枯黄的草木丛林。

王天一左右的审视了下,凭籍记忆来到一处山石边,神情高傲的低吼一声

“大家快动手吧,别磨蹭。”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闻言立刻行动起来,四爪翻飞在巨石背后的阴影积雪中刨起来,没过一会儿,就露出藏在这里的一条大牛腿,足有两三百公斤重。

大牛腿在积雪中冻的比石头还硬,但是这难不倒王天一,三个弟妹争先恐后的爬上去,慢慢用体温融化身底下的牛肉,满满幸福的感觉。

具体这些琐事都用不着王祖儿和王天一动手,懒洋洋地趴在一边等着享用就好,现成强壮的劳动力不用,那不是傻了吗!

从王祖儿传递过来的眼神中,王天一感受到了母亲的慈爱与自豪,心头没来由的一热,回报以孺慕眼神。